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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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眾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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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SMandCHX
違法的,勞動合同上有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糾紛可以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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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色小天
結合檔案加情況給你個答案。
第一首離職扣檔案是違反規定的。
第二有經濟糾紛,
第三就是你去告,你去投訴,指法部門按規定應該讓單位返回檔案。
但實際情況是,當你投訴,告的時候,雙方都到場調節,會你補上經濟問題,然後單位給你檔案。皆大歡喜。想不解決經濟,單純拿檔案可能性不大。這是有因果聯絡,所有無論哪裡還是先考慮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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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銳高考志願
何南迴答
你好
你的問題有三個要件:經濟糾紛、開除(解除勞動合同)和扣留檔案。
這三個要件之間沒有任何的相互影響,單位合併任何要件都是違法行為。
中國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單位因經濟糾紛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所以單位以此為理由開除你屬於違法開除,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依法獲得解約賠償。
關於檔案管理,目前實際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大型國企因歷史原因遺留下來的有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以保管勞動者檔案;一種是根據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交當地人社局統一管理。
無論哪種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也必須在離職後給你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如果單位以單位相關規定不予辦理為由拒絕你,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主張要他們幫你要回檔案(企業制度如與法律牴觸屬於無效條款)。
法條連結: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第18條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綜上所述,不管勞動者以哪種方式離開企業,企業均應及時將其個人檔案轉出,企業以扣押個人檔案作為手段威脅勞動者的做法,是錯誤的。你可依法拿回你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