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發射車發射制導裝置由6裝導彈發射架、控制箱和瞄準鏡紅成。控制箱和瞄準鏡與導彈上的制導部件共同構成完整的制導系統。由於沒有裝設穩定系統,發射車不能在行進間或短停間發射導彈。
6聯裝發射架有6條導軌,可裝6枚待發導彈,車內還裝有8枚一10枚備用彈。發射架上方有一裝甲防護頂蓋。發射導彈時,需先將發射架和頂蓋一起升出車頂。行軍時,將發射架和頂蓋一起收回,使車體的頂部構成一個完整的裝甲防護。
控制箱用來發射導彈和控制導彈飛行。發射車裝用的控制箱與行動式配用的控制箱有所不同,行動式“賽格"控制箱一次只能控制1枚導彈飛行,而發射車用的控制箱可在第1枚導彈命中目標5秒鐘後控制第2枚導彈,而且可不用重新裝填,連續發射6枚導彈。重新裝填導彈時,由人工進行,而且必須升起發射架。
瞄準鏡供射手觀察目標和導彈用。該瞄準鏡為潛望式,放大倍率8,視野11.5度。瞄準鏡除裝在發射車上使用外,也可將它和控制箱一起取下,帶到離發射車80m處進行遙控發射和制導。
使用發射制導裝置發射制導導彈的過程如下:先將發射架和頂蓋升高;射手用瞄準鏡捕捉目標,當在鏡內捕捉到目標並識別出敵我後,即可發射導彈;導彈在飛行過程中,射手透過瞄準鏡同時跟蹤導彈和目標,觀察、判斷導彈與目標的相對位置;當導彈飛行偏離瞄準線時,由射手估算偏差量,並撥動控制箱上的手柄,發出修正指令。此指令經導線傳給導彈,並透過彈上的制導部件改變導彈的飛行姿態,使導彈回到瞄準線上飛行,直至導彈命中目標。
該發射車發射制導裝置由6裝導彈發射架、控制箱和瞄準鏡紅成。控制箱和瞄準鏡與導彈上的制導部件共同構成完整的制導系統。由於沒有裝設穩定系統,發射車不能在行進間或短停間發射導彈。
6聯裝發射架有6條導軌,可裝6枚待發導彈,車內還裝有8枚一10枚備用彈。發射架上方有一裝甲防護頂蓋。發射導彈時,需先將發射架和頂蓋一起升出車頂。行軍時,將發射架和頂蓋一起收回,使車體的頂部構成一個完整的裝甲防護。
控制箱用來發射導彈和控制導彈飛行。發射車裝用的控制箱與行動式配用的控制箱有所不同,行動式“賽格"控制箱一次只能控制1枚導彈飛行,而發射車用的控制箱可在第1枚導彈命中目標5秒鐘後控制第2枚導彈,而且可不用重新裝填,連續發射6枚導彈。重新裝填導彈時,由人工進行,而且必須升起發射架。
瞄準鏡供射手觀察目標和導彈用。該瞄準鏡為潛望式,放大倍率8,視野11.5度。瞄準鏡除裝在發射車上使用外,也可將它和控制箱一起取下,帶到離發射車80m處進行遙控發射和制導。
使用發射制導裝置發射制導導彈的過程如下:先將發射架和頂蓋升高;射手用瞄準鏡捕捉目標,當在鏡內捕捉到目標並識別出敵我後,即可發射導彈;導彈在飛行過程中,射手透過瞄準鏡同時跟蹤導彈和目標,觀察、判斷導彈與目標的相對位置;當導彈飛行偏離瞄準線時,由射手估算偏差量,並撥動控制箱上的手柄,發出修正指令。此指令經導線傳給導彈,並透過彈上的制導部件改變導彈的飛行姿態,使導彈回到瞄準線上飛行,直至導彈命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