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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然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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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子有谷
情感這事兒是很微妙的,單憑眼睛難得看透。但出軌的人,沒一個好東西,這是一定了的。別把女人想得高不可攀,也別把男人看得不名一文,那分明是中了“三角戀”的怪圈。一個是念舊情,一個是賭氣來拆臺的,哪有吸引力可言?
同學三人行,男的暗戀閨蜜,卻與自己交往甚篤,男的不專一,學生時代就可見一斑,為後來的情感生活埋下了不幸的種子。試問“閨蜜”是什麼東西?為何種“方物”?
成也閨蜜,毀也閨蜜――情敵,卻又是自身而外的另一個存在,知秘最多,像熟悉自己一樣的一個人。就算各自散落天涯,一朝得見就能很快膩歪在一起。當都得不到男方垂青,勢必二人就有某些約定。
作家,除了一些大紅大紫的,大部分生活狀態都有點不瘟不火的。精神釋放,遠遠大過生理需求。心思讓作品佔去了絕大部分,而操持家務的時間就會少很多。作為丈夫若是她的崇拜者,心甘情願地擔當過來也是絕無怨言的。若不是的話,反倒是個壓力,稱不多的男士是無法適法這種生活氛圍的,況且他暗戀的另有其人呢?
不知道也就算了,第三者是不甘當“電燈泡”的。既然有“朋友之妻不可妻”,那“閨蜜之夫不可夫”也應該是成立的。一個啥沒有,一個啥不圖,無奈醋意大發,一拍即合,還真不關無錢沒貌的事兒。
且莫談吸引,先來後到遲。
情緣未了故,分合終有時!
總之,不對稱的關係,無尋中就潛藏著某些不和諧的可能。貪心不足,少有不出事兒的。
也說明女作家不智慧,男人不是物件,買回來擺在家裡就好了。女作家再有才,不是男人需要的,就沒有吸引力。
男人太閒,所以無事生非,想入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