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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導的後裔

    遲志強犯流氓罪的問題,我來回答!1982年遲志強在南京參加電影《月到中秋》的拍攝因與一幫朋友組織私人舞會跳貼面舞,被鄰居舉報。期間,遲志強還和其中的兩名女性發生性關係,後被南京公安抓獲。同年遲志強因流氓罪被南京法院判刑4年,送往南京高淳花山服刑,後被減刑一年半提前出獄。

  • 2 # 寧死不979

    遲志強,1982年在南京,因為參加貼面舞會,與多名女性發生性關係,1983年“嚴打”時被人舉報,而被南京警察局逮捕,以“流氓罪”監禁4年。

    1,什麼是流氓罪?1979年設立。百度百科: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是1979年頒佈的中國刑法第160條規定的一種罪行。1983年《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規定了6種提高量刑幅度的犯罪,流氓罪列於首位。1997年修訂的刑法將原流氓罪取消,而將其分解為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中國刑法對於“流氓的制裁開始於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1] ,流氓罪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著名的嚴打運動中,流氓罪的刑罰可以處死刑。

    2,從上述當時的法律條文可以知道,遲志強罪有應得。他是進行流氓活動,與多名女性發生性關係;跳貼面舞,觀看淫穢影像,屬於破壞公共秩序。判他四年,量刑準確。

    3,我們沒有遲志強犯罪的卷宗。即使在今天,遲志強的行為可能也是犯罪。這就是聚眾淫亂罪。在今天,這也是重罪,可能判刑超過4年。

    4,判處死刑的典型,是西安的馬燕秦。她是家庭舞會的組織者,作風放蕩,與多人發生性關係,被判處死刑,涉案300多人。

    5,我個人的教訓。85年大學期間,於一個女服務員有來往,幸虧沒有來得及發生肉體關係,因為女人丟下老公孩子回老家,老公到學校要人,一口咬定是我拐走了她老婆。於是學校展開調查,截獲了那個女人的兩封信,最後的處理是取消資格。

    20多年以後,我參加了同學聚會。目的是告訴老師同學,我還活著。也是感謝學校,當時沒有趕盡殺絕。我來自農村,如果學校發狠,很簡單,我就會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

    敬畏法律,是每個人活著這個世界、這個社會的第一要務。

  • 3 # 華約e星

    歷史的敘述。遲志強的鐵窗淚是生活的懺悔,與同期的那個年代的上海幾位著名電影年輕的影員比如龔某,陳某,張某等電影名演員的一系列事情一樣,都是典型的生活問題!

  • 4 # 實灬諾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人們對於明星的瞭解比較有限,主要原因是因為當時的傳播手段有限,更多明星在普通人眼中只是“只聞其聲,未見其人”的狀態。

    《獄中望月》、《鐵窗淚》、《十不該》、《愁啊愁》等幾首歌曲,在上述那個年代,非常流行,大街小巷經常能夠聽到,人們也都能隨口哼上幾句。

    可是對於歌曲的演唱者遲志強,很多人並不熟悉,也不知道其人其事。當時在坊間流傳最廣的就是,此人犯了法,坐了牢,在牢中創作出這些歌曲,並因此大紅大紫。

    雖然人們的認知和事實有出入,但是也能看得出,當時遲志強的歌的傳唱度還是非常廣的,只不過因為受限於媒介相對落後,大部分人並不瞭解遲志強的過往。

    年少成名,春風得意

    遲志強,1958年10月16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其父據說還是一名人民警察,還曾擔任過公安分局的局長,家庭條件還是不錯的。

    初中畢業之後,他偶然間接觸到了影視圈,並且深深地愛上了表演。更巧的是,當時恰逢長春電影製片廠在招收演員,長相英俊加上本身有一定的表演天賦,遲志強就報了名。

    經過層層篩選,他被錄取了,成為了長春電影製片廠培訓班裡的一名學員。

    在那個時候,遲志強是非常幸運的,因為在進入長影之後的第二年,他就參與了拍攝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部電影《豔陽天》。

    此後他的表演事業可謂蒸蒸日上,到了1979年,遲志強的演藝事業來到頂峰。這年他參與拍攝了電影《小字輩》,在劇中飾演一個窮困潦倒、滿腹牢騷、毛毛躁躁的公交車售票員的角色,深受好評。

    1980年的時候,《小字輩》獲得文化部優秀電影獎,遲志強憑藉此劇獲得當時國家最高級別電影獎項:文化部優秀青年創作獎。

    甚至他還受到了中央領導人鄧穎超、王震的接見,和他一起的其他演員,都是後來大紅大紫,名字響徹大江南北的人:唐國強、劉曉慶、陳沖、潘虹,總計11人。

    在那個年代,能夠受到中央領導人的接見,可是至高無上的榮譽,而那時候的遲志強,也才22歲而已。

    如果時間定格在這裡,那麼很多人都會覺得,遲志強的未來將會是一片光明。可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一帆風順的人生畢竟少之又少。

    “囚歌”讓他真正出名

    雖然在入獄之前,遲志強名聲在外,基本上實現了“名利雙收”。但是在那個年代,由於中國尚處於改革開放初期,大部分地區的經濟條件還很一般,所以老百姓對於遲志強還是比較陌生的。

    真正知道他的人,也屬於那個年代的有錢人,最起碼是可以看得起電影的“城裡人”,在農村地區來說,絕大部分人對他知之甚少。

    這沒辦法,廣大農村地區生活條件相對落後,別說電影電視了,甚至是收音機都算是一個奢侈物件。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下,大多數人不知道他也很正常。

    真正讓“遲志強”這個名字變得眾所周知,並非源於他的表演,而是源於他和其他人共同創作的幾首歌曲。

    1988年8月至1990年,遲志強在拍片之餘陸續錄製了兩盤個人錄音帶專輯《悔恨的淚》、《擁抱明天》,發行量達1000萬盤之多 。

    專輯的製作人是周亞平,原唱者為翟惠民,女聲部分由張秀豔演唱,遲志強負責了專輯中的朗誦部分。

    但是就是這些著名的“囚歌”,幾乎讓所有人都認為全部是遲志強一個人完成的,這就使得遲志強的名字開始變得家喻戶曉,只不過這是一場假唱事件而已。

    入獄經歷和“囚歌”不謀而合

    也許是“時勢造英雄”,也許是機緣巧合,這些“囚歌”之所以出名,實際上跟遲志強本人也不無關係,因為他的確坐過牢。歌曲內容加上他的個人經歷,造就了當時專輯熱賣的結果,實際上也很難說是歌曲成就了他,還是他成就了這些歌曲。

    時間回到1982年,這一年遲志強在南京拍攝《月到中秋》,在拍攝電影期間,他認識了一些當地一些思想比較前衛的青年男女,然後他們經常聚在一起,舉辦一些舞會、派對之類的活動。

    多年之後,遲志強回憶說他們之間的聚會,也就是八九個青年男女,在一間房子裡,聽著鄧麗君的《甜蜜蜜》,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

    如果在當今,這樣的聚會可能沒什麼,但是在當時那個社會環境和背景下,他們的這些行為顯然有“傷風敗俗”“有傷風化”之嫌,即使他們是拉著窗簾,可是依然影響到了鄰居們。

    如果僅僅是這些,可能也還不至於讓遲志強入獄,嚴重的是據傳他在此期間跟其中一名女孩發生了性關係,這才是致命的。

    更為“湊巧”的是到了次年,也就是1983年的時候,全國舉行了第一次聲勢浩大堪稱無死角的“嚴打”,而曾經在南京有過“不光彩”經歷的遲志強被舉報了,舉報者說他們“聚集跳光屁股舞、集體搞不正當關係……

    被公安機關抓捕的時候,遲志強正在河北保定拍攝電影,然後他就被帶回南京受審,罪名就是流氓罪。最終遲志強被判處監禁4年,後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2年釋放出獄。

    流氓罪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是1979年頒佈的中國刑法第160條規定的一種罪行

    1997年修訂的刑法將原流氓罪取消,而將其分解為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由此可見,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流氓罪屬於比較嚴重的刑事犯罪,涉及的範圍也非常廣,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等等,都屬於流氓罪的範圍。

    在當時來說,在具體的刑罰上,一般的流氓行為,處於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83年的嚴打行動,是迄今為止的4次嚴打中,規模最大的一次嚴打行動。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背景下,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一經查實,都會被嚴肅處理。

    遲志強出道的時候,趕上了好的機遇,他出事的時候,也遇到了國家嚴打的時候,這可能都是命中註定。

  • 5 # 講述百姓身邊故事

    七八十年代,現在覺得不是什麼事的事情,在那個年代就可能是不正常的事了,說嚴重的話,甚至是違紀違法犯罪行為。

    曾記得否,一二十年前,我們國家從法律上取消了“流氓罪”一說。

    “流氓罪”是七八十年代經常使用的一個特定詞彙。那個年代,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破壞社會公共秩序,侮辱婦女,抑或是你的生活不檢點,存在生活作風方面的問題,犯生活作風方面的錯誤,就可能會觸犯了法律法規,被判罰為犯“流氓罪”,鋃鐺入獄。

    尤其是在1983年,全國的一場“嚴打”鬥爭中,許多人就因為“打架鬥毆”或者是犯了生活上的錯誤,被判罰入刑入獄。

    七八十年代,哪怕是聚眾組織家庭私人舞會,男男女女青年們聚集在一起,跳“兩步舞”、“貼面舞”、“迪斯科”、“勁舞,男女之間在跳舞的過程中,如果行為親密,肢體過於接觸,摟摟抱抱,親親吻吻,也會被視為生活不檢點。

    那個年代,倘若一位男青年談“三角戀愛”“多角戀愛”“腳踩多條船”,也是不能令人接受的。倘若說,一對男女在談戀愛的過程中發生“兩性關係”,也令社會所不恥,被人指著脊樑骨,指指戳戳。更有甚者,當時,如果一位男性在“三角戀愛”的過程中,致使數名女性懷孕而墮胎,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就有可能會被套上“流氓罪”三個字而觸犯法律法規,被判罰入刑入獄。

  • 6 # 琳琅有娛

    1982年,遲志強在南京拍戲。劉曉慶問他:你能幫我安排幾輛車嗎?送我的親戚去火車站。遲志強二話沒說就答應了,沒想到卻給自己的“牢獄之災”埋下了導火索。

    遲志強,1958年出生於黑龍江哈爾濱。初中畢業的時候,長春電影廠招演員,只有14歲的他竟然被選上了,由此開始了他的演藝生涯。

    他曾經出演過《豔陽天》、《小字輩》、《創業》等電影,在1979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可以說,遲志強如果沒有牢獄之災,星途是一片坦蕩的。

    1982年,遲志強在南京拍攝《月到中秋》,劉曉慶和他是同一個劇組的。剛好有幾個親戚來看劉曉慶。親戚走的時候去車站,劉曉慶就想到了遲志強。

    年輕人的虛榮心一上來,遲志強立馬拍著胸脯保證:姐,包在我身上。”

    遲志強給朋友打電話借車,可是朋友的車剛好不在,這下遲志強傻眼了,大話說出去了,車卻沒有了。

    朋友替他出主意,有一位30多歲的大姐人脈比較廣,肯定能借到車。大姐一聽,借車是為了送明星的親戚,二話沒說就答應了。還開心地跟遲志強、劉曉慶合了影。

    仗義的大姐,幫遲志強把面子掙了回來,遲志強就想感謝一下大姐,大姐豪爽地說:我還得感激你呢,讓我見這麼多大明星,高興地很呢。

    所謂的“貼面舞”就是一群青年男女在一個屋子裡,拉上窗簾,打開臺燈,把紗巾蒙在檯燈上製造朦朧感。

    放的音樂是當時被大家稱為“靡靡之音”的《甜蜜蜜》《美酒加咖啡》《鳳飛飛》之類的音樂。跳舞的時候也不是真的臉貼臉,而是女生靠在男生的肩膀上。

    遲志強面對這樣的跳舞方式開始有些放不開,但是時間長了之後,一個陌生的女子依偎著他,遲志強的心裡就產生了異樣的感覺。

    跟他跳舞的一位小姑娘,趴在他的肩上說:強哥,明天兩點我等你,就我一個人在家。

    一來二去的熟悉了之後,遲志強喜歡上了跳舞。沒想到他們的舉動被鄰居舉報了。理由是:他們借跳舞群居、一大堆男男女女拉著窗簾,亂搞不正當男女關係。

    1983年上半年,遲志強被借到珠江電影製片廠,跟著劇組在河北完縣拍攝電影《金不換》。

    有一天,遲志強在房間裡休息,有人讓他出來一下,走出門他沒有看到劇組的人,走廊裡站滿了警察,遲志強還開玩笑說:怎麼今天都來開會啊。

    公安人員突然嚴肅地說:找你有事情核實一下,跟我們去一趟警察局。

    遲志強不解地問:到你們那裡幹什麼?

    公安人員說:走吧,南京來人了。遲志強一聽是南京就馬上聯想到,他們跳舞的時候跟鄰居吵過架。

    警察把遲志強從完縣到了南京後,就直接進了牢房。一篇題為《銀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把他推上了風口浪尖,引起了全社會的公憤。

    最終,遲志強因犯“流氓罪”而被判期徒刑4年,這一年,遲志強只有25歲。

    遲志強曾自嘲地說:我第一次從出外景是在河北涉縣,開始涉足電影界,那一次是在完縣,完蛋的完。

    遲志強在監獄裡積極改造,表現出色,經常給大家排練文藝節目,被減刑1年半,提前出獄。

    出獄後遲志強回到長春電影製片廠工作,可是過去的輝煌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做一些特別普通的後勤工作,鏟洋灰,活水泥這些活他都幹過。

    有一次,遲志強哼哼著在獄中寫的《鐵窗淚》,主編聽到後覺得這首歌很不錯,就對他說:你出磁帶吧。

    鐵門啊鐵窗啊鐵鎖鏈,手扶著鐵窗我望外邊………這首歌讓遲志強再次回到了大家的視線中。

    《鐵窗淚》火遍了大江南北。可是好景不長,這首歌受到了一些人的抨擊,說這是賣弄特殊經歷博取大家對他的同情。

    遲志強從耀眼的明星,到階下囚,雖然因為《鐵窗淚》再度出名,可是他的命運卻被徹底改變了。

  • 7 # 淮北日月升

    遲志強到底為什麼被判流氓罪?

    遲志強,1982年在南京,因為參加貼面舞會,與多名女性發生性關係,1983年“嚴打”時被人舉報,而被南京警察局逮捕,以“流氓罪”監禁4年。

    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刑法》第160條:

    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當時遲志強是與多名男女在一起跳貼面舞,並且與其中兩名女性發生了關係。也許,現在的人看來不算什麼事情,但是那時候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與多人貼面舞搞兩性關係,如果秘密搞也許真的沒事,但是在居民小區這樣搞,並且已經被鄰居舉報,經查屬實,當時的確就是一種性質嚴重的犯罪活動,因此以流氓罪判刑四年,算不上什麼冤枉。要知道,在八十年代,男女之間拉一下手還經常被人看做“耍流氓”,聚眾跳貼面舞,還發生關係,那就是妥妥的刑事犯罪了。當然了,他自己一直是說被冤枉的。

    當然了,如果現在這樣搞被舉報了,實際上也算不得什麼好事情。

    《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

    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因此,即便是現在這樣搞,聚眾高淫亂活動被抓了,也屬於犯罪行為,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8 # 看了想了再說

    伴隨著鄧麗君的歌曲跳跳舞,結交幾個舞伴,外面有幾面彩旗飄飄,有幾段婚外戀情,現在都是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事情。可是在那個年代卻是不允許的,一群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勾肩搭背伴隨著靡靡之音翩翩起舞,由素不相識到摟摟抱抱再輕而易舉的寬衣解帶上床共度良宵,不是耍流氓是什麼?這就是上個世紀文革剛剛結束的八十年代的人們的慣性思維。

    在這種慣性思維主導下,聚眾跳舞與婚外戀者在當年毫無疑問的便成為了嚴打的物件,而因流氓罪鋃鐺入獄的青年男女不在少數,也有人因此罪而被判極刑的。

    遲志強當年就是在那種情況下被人舉報,而其所做所為是證據確鑿,又恰逢嚴打的大環境,被冠以流氓罪逮捕入獄,也就順理成章了,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時也命也運也,造化弄人不可抗拒,牢獄之災就是這樣降臨到了遲志強的頭上了。

  • 9 # 才高八斗小貓wh

    當年,“遲志強事件”在南京發生,全國轟動。在南京市話劇團的馬軍勤聽到此事後很震驚,隨後又感到“很惋惜的,這麼一個有天賦的演員就給毀了”。馬軍勤回憶,在當時,幾乎所有的輿論媒體一致把遲志強定性為“強姦犯”,眾口鑠金下,她也覺得“這年輕人挺壞的,怎麼能幹這種事啊”。幾個月後,馬軍勤對遲志強的印象發生變化。話劇界的老前輩陳琳,曾在《彩橋》裡和遲志強搭檔演出了母子,有著不錯的交情。

    報道出來後,反響很大,電視劇《大宅門》的導演郭寶昌當時也看到了這篇文章,當時他在深圳電視臺工作,因為和遲志強合作過兩部影片而成為朋友。為了幫助常喊他“老大哥”的遲志強,郭寶昌寫了封信給馬軍勤,感謝的同時,還請她“伸出友誼之手,多幫助遲志強”。善良的馬軍勤應允了,她嘗試著給遲志強寫了第一封信,鼓勵之詞,充滿薄薄的幾頁信紙。幾日後,收到信的遲志強被這位“從沒見過面,卻勇於幫他說話”得好心人感動。從此,兩人書信不斷。出獄的他第一個想見的,是我今年的“十一”快到了,我們中隊準備排練幾個節目,礦裡還發了“歌詠比賽”的通知,我們只好暫停話劇,改排歌詠形式的合唱,初步設想是以朗誦、獨唱、頌唱、合唱為主,中間加四重唱。九首歌,半個小時。我們準備拿第一名呢,哈哈,我先吹出去啦,你不笑我吧。

    志強 1985年9月1日在馬軍勤給記者展示的幾十封信裡,開頭稱謂的變化十分有趣——前幾封是“小馬”,後面是“軍勤”,再後來是“軍勤姐”。 馬軍勤笑著解釋:“寫信的時候,我一直沒說年齡。後來通訊時間長了,遲志強也慢慢了解我,看信的內容就知道我比他大,稱呼就這麼慢慢地開始‘長’起來。”馬軍勤回憶,遲志強剛進監牢的時候很不適應,有時候還被其他犯人暗中欺負。“你也知道,他年少成名,現在成天都和那些素質較差的人生活在一起,落差太大。這時候,他就很渴望與外面的人交流。”兩人的“信件友誼”頻繁到一星期一個來回,馬軍勤慢慢成了遲志強的精神支柱,“有時候我拍戲比較忙,稍微遲迴了幾天,遲志強就寫信過來催我——怎麼還沒回信呢?”監獄裡寫信有時間限制,每到“通訊日”,遲志強都會收到一大批來信,朋友的、同事的、影迷的……這麼多信裡,遲志強會去找他熟悉的筆跡,每每此時,馬軍勤的信件讓遲志強都不會落空。

    不僅如此,馬軍勤怕遲志強牢房的生活單調,還特意挑選了很多有關影視文藝的書籍給他寄去,鼓勵他繼續學習。兩人的感情越來越深。1986年4月1日,離遲志強刑滿出獄還有十幾天時,遲志強感冒發燒,為了讓馬軍勤放心,他還是趴在桌上,一筆一畫地寫起了信。

    那封信裡,遲志強把他出獄的時間告訴了馬軍勤:“我4月17日乘花山至南京中央門的早班車,在花山發車是早上7:00,到中央門大約是10:20,不知那天你能否抽空在中央門汽車站接下我,或我到你家中找你”。遺憾的是,當時馬軍勤正在外省拍戲,沒能趕回南京,也錯過了他們的第一次見面。馬軍勤回憶說:“當時他在監獄收到的來信中,我給他寫的信最多,他當時也非常信任我,所以出獄那天,他第一個想見的,應該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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