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土磚家
-
2 # 企鵝138451811
叔叔的房子現在土地局檔案是奶奶的,老人已經去世實際居住是孫子,孫子結婚媳婦和孩子需要遷入戶口,警察局要宅基地證書,在奶奶名下警察局不認可怎麼辦。宅基地怎麼辦到叔叔或孫子名下。
-
3 # 企鵝138451811
實事求是。尊重歷史遺留問題,特事特辦。奶奶的宅基地補充材料相關單位人員出具證明,沒有爭議的可以給申請人分戶辦理一戶一宅宅基地。我的親人就遇到這個問題,在奶奶名下的宅基地沒有分戶,奶奶去世前兒孫戶口居住都在一起,奶奶去世後這次宅基地確權變成一直實際居住的孫子名下,就很麻煩。孫子結婚生子具備了分戶條件並且只有這一處宅基地。建議補充材料,奶奶的其他兒孫沒有爭議,給申請人辦證。
請放心,遇到這個問題,是有解決辦法的。
這在我們的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屬於無權屬來源證明或權屬來源證明不齊全的宅基地。根據規定:在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束之前已建成使用、並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確定的村莊和建制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應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由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出具證明,對土地權利人、面積、範圍、取得時間等進行確認,並公告30天。公告無異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審定,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通俗點講:宅基地權屬來源證明不全的,由相關部門透過翻閱歷史地籍檔案、詢問村委會和相關知情人士、實地走訪踏勘等多種途徑,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如果是符合規劃的,可以由村委會出證明,在村裡進行公告30天,沒有其他人提出異議的話,就可以上報政府稽核審定,然後確權登記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