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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439581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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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秀233726219
首先答案是非常有必要,當投保人發生重疾或生故,被保險人發生重疾後家庭將受到重創,家庭經濟和收入減少,如果被保險人的保單可以免交,不但被保險人的保障不變,家庭經濟也不受影響,所以豁免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保險的愛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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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安唐汶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豁免當然有用!雙豁免尤其必要!因為投保人豁免是當投保人萬一啟用到了豁免功能保證保險合同的延續性(繳費)!確保了被保人的保單利益!被保人豁免即能保證合同的延續性又能減少投保人的財務負擔!所以雙豁免更應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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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踏雪無痕62597
雙豁免指的是投保人、被保險人都享有豁免的服務。只要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其中一人,發生身故/全殘、或者重大疾病;平安福還可以輕症豁免,該保險合同的後續保費就不用再交了,但是保險合同繼續有效,這是很人性化的附加險,所以說是很有必要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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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號角訊
這要看您怎麼考慮了。
從作用來說,肯定有用。
比如,夫妻倆互為投保人被保人,也就是妻子給丈夫投保,丈夫給妻子投保。
如果是雙豁免,假如妻子罹患重疾,那麼,妻子作為被保險人的那份保單將予以賠付重疾險,妻子作為投保人丈夫作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則不需要繼續繳費,保單仍然有效。
大多數人承保後都是平平安安的,只有極少數的人罹患重疾,保險買的不就是這個極少數的機率嗎?
雙豁免保費肯定比只豁免被保險人的保費要貴。
如果您覺得可有可無,自己也不一定那麼倒黴,那就不要雙豁免,若覺得還是有必要的,雖然花了錢,但圖個心安,那就增加個雙豁免。
保險公司的合同,除了條款,還有錢,增加一個責任,增加一份錢。
決定權在自己,誰也不敢打包票說買或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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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扒保辣醬
我還見過三豁免的呢!
我朋友,一個家三口特別有意思,重疾險夫妻互保,丈夫再給孩子投保了一份重疾險,全部帶投保人豁免。這樣一來,只要丈夫得了合同規定的某項輕症,一家人的重疾險保費就都可以不用繼續交了。
不過,萬一離婚了……不是不能處理,但是就很麻煩了。前陣子一個同行寫了一篇《夫妻互保,一顆甜蜜的定時炸彈》,就是說這種情況。
當然,就像買保險時別老想著自己就得生病一樣,投夫妻互保時也別想著以後離婚了怎麼辦。該怎麼辦怎麼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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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險保一家黃坤
先說觀點:被保人豁免有用,如輕症豁免、多次重疾賠付中的重疾豁免,都是非常人性化的設定;當罹患輕症,保險公司賠付一筆保險金後,後續的保費也有保險公司代繳,我們自己無須在交納。這也是我們建議大家投保重疾險,繳費時間選擇越長越好的點。
投保人豁免,若僅僅是給配偶或孩子辦理保險,附加投保人豁免是有用的;但如果是做整體的家庭保險規劃,本身投保人自己也有重疾險的話,投保人的豁免就沒太大作用。
本身投保人豁免也是佔用投保人的風險保障額度的。。。
投保人的豁免主要是在繳費期內,投保人發生風險的話,避免無法繼續繳費的問題。。
而投保人本身如果辦理了相應的保險,自然也有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也就可以繼續繳納之後的保費,所以,若做家庭保險配置,可以不考慮投保人豁免功能。
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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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戈健康管理
被保險人輕症豁免很有必要,但投保人豁免只是一個產品的噱頭而已,相當於為投保人上一個定期重疾險,而重疾保額就是被保險人將來所要繳納的保費,保險公司對於這個定期重疾是要算錢的。但對於全家成員投保的情況下,只需要把各自的保額做足就好了,無需看中投保人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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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有必要,在展業中我90%的單子都增加雙豁免。個人理念,家庭任一成員都有可能發生風險,任一家庭成員發生風險都會對家庭造成經濟影響,如果不豁免,那面臨還需繼續交費,可能無續交能力,面臨保障失效退保產生巨大損失的後果。增加雙豁免給這份保險合同額外加份保險,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