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要分多種情況來看,如果學校把打架的甲乙丙多方一起處理,一定是這些參與打架的孩子絕對不會是“清清白白”的那種,所謂的清清白白就是指某個孩子無緣無故的被另外一個孩子打了一頓。而且學校在做出各種處罰的規定時(或者是老師在處罰孩子時),也一定是經過相對全面的調查,根據調查的結果來做出相應的懲戒。
情況一:如果兩個孩子在學校打架,經過調查是某個孩子欺凌對方,那麼在過程中被欺凌的受害者也被罰,就不合理。
情況二:兩個孩子打架,因為某種原因,用武力解決問題,但是在打架的過程中某個人是“戰敗方”,兩個孩子一起被懲罰也是合理的,“戰敗方”某種程度上是受害者,但是他/她絕不無辜,只不過缺少戰鬥的技巧,如果戰鬥力在打架的過程中爆表,另一方就是被害者。
在學校,很多學生之間的打架,大部分都是兩個孩子之間有矛盾,因為言語不合或者什麼原因激發,透過戰鬥來解決問題,從其本質來說,兩個孩子絕對都有問題,所以戰鬥才會爆發,不管是被害者還是戰勝方,都應該被教育,接受學校的處罰。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某個孩子被另外一個孩子欺負,在打架的過程中都不能戰勝對方,都不能保護自己,老師能管的了一時,管不了一世。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各打五十大板,各自反思自己的問題,這樣的管理模式沒問題!
我覺得這要分多種情況來看,如果學校把打架的甲乙丙多方一起處理,一定是這些參與打架的孩子絕對不會是“清清白白”的那種,所謂的清清白白就是指某個孩子無緣無故的被另外一個孩子打了一頓。而且學校在做出各種處罰的規定時(或者是老師在處罰孩子時),也一定是經過相對全面的調查,根據調查的結果來做出相應的懲戒。
情況一:如果兩個孩子在學校打架,經過調查是某個孩子欺凌對方,那麼在過程中被欺凌的受害者也被罰,就不合理。
情況二:兩個孩子打架,因為某種原因,用武力解決問題,但是在打架的過程中某個人是“戰敗方”,兩個孩子一起被懲罰也是合理的,“戰敗方”某種程度上是受害者,但是他/她絕不無辜,只不過缺少戰鬥的技巧,如果戰鬥力在打架的過程中爆表,另一方就是被害者。
在學校,很多學生之間的打架,大部分都是兩個孩子之間有矛盾,因為言語不合或者什麼原因激發,透過戰鬥來解決問題,從其本質來說,兩個孩子絕對都有問題,所以戰鬥才會爆發,不管是被害者還是戰勝方,都應該被教育,接受學校的處罰。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某個孩子被另外一個孩子欺負,在打架的過程中都不能戰勝對方,都不能保護自己,老師能管的了一時,管不了一世。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各打五十大板,各自反思自己的問題,這樣的管理模式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