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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天小湖yy

    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分三方面來看。首先是泰國旅遊局,然後是鳳凰號船長以及船員導遊等等,其次是遊客們。東南亞正當雨季,海面不安穩基本都是知道的,比如泰國方正常來說,遊船不宜出行的時候會掛某些旗幟,出事的鳳凰號並沒有懸掛,這是當事船長船員以及工作人員失職,還有新聞上看到泰國副總理說的所謂零元團低價團也是瞎扯,推卸責任。泰國當局方監管不力是逃不過的,事情也是出在他們國土上。其二,出海或者去有水的地方遊玩必定要穿救生衣這是常識,麻痺大意或者說工作方有點草菅人命了,而遊客自己沒有正確看待事物本身的危險性,雖然穿救生衣會比較麻煩,天熱又捂也可以理解,但是任由不穿或者畢竟散漫隨意也是讓人不解,有什麼比生命更重要呢。說到遊客,不得不得一下,東南亞旅遊確實相對便宜些,以旅遊為支柱,相對落後的地方,很多設施或者很多事情做事不規矩,是常見的事情。很多東南亞的國家旅遊海關基本都會用中文要小費,因為很多華人出去玩覺得給點錢事情順利些快些習慣了。不講規矩也是,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事已至此,逝者已矣。再去追究遊客所謂不愛國,千里送死真的是太沒有意義甚至於冷血了。很多時候,意外就發生在一念之間,如果不上船呢?如果果斷點不給穿救生衣就舉報?或者提前準備再多做一些呢?最起碼不在有大風大浪天氣出行呢?很多時候,事情就是這麼突然。逝者為大,願祈禱有更多幸存者。願天堂沒有意外。願生命有輪迴。

  • 2 # 沐白影視

    普吉島這次的事故是災難性的,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事故過後去再去追責,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定勢。針對這些,作為一個旅遊從業人員,站在一些另外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也許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首先是回答題主,這個事故產生的“原因”,或者說“過錯”在哪。

    原因首先是天氣。由於狂風暴雨,導致翻船,這是直接原因。然後是“追責”。負責出海遊的地接社,以及船主,甚至以及船長,都有責任。但凡這其中某一環節中,某一人處於職業道德考量,也不會出現如此事故。畢竟在事件之前,泰國政府已經發布了天氣惡劣,禁止出海活動的公告。

    然後提問中所述的“政府監管不力”,這個原因確實很重要。但是我站在一個旅遊從業者角度來看,很抱歉,我並不認為這是主要原因。

    提問者是站在一個“華人”的角度看這個問題,然而這是泰國。或者往廣裡來說,泰國、越南、高棉等等一些國家,他們的國情與我們是並不相同的。也許中國與某些發達國家相比很多方面尚有差距,但與這些國家比,我們很多監管方面當然是強很多。何況各國法規、條例並不相同。該國政府已經發布公告警告,而船方屬於自行強行出海。在該國的法律下,政府可能已經做足了該做的。更何況,強行私自出海,政府又如何來監管?

    最後,文中提到的“是遊客們堅持冒著危險出海遊?”這個問題,可以接著往下看。

    我現在想談的是造成此次後果如此嚴重的另一個原因。

    首先說幾點事故中的事情。

    1,該次事故中,船長以及船員全員生還。

    2,看過生還者採訪中,某位朱小姐說,船有兩層,當時海水已經快淹沒過下面一層,但是她和朋友“嫌麻煩”,就沒有去到甲板層。最後船沉了,海水湧入,“以為自己要死了,都放棄了掙扎,”最後是玻璃破了,海水把她卷出去了。

    3,另一個影片採訪中,採訪者一直在指責船長等工作人員沒有告訴他們要穿上救生衣。另一位大爺表示,上船時,船上工作人員要他們脫下救生衣,說是溼漉漉的會打屎船上地板,但是由於大爺自己不會水,他堅持要穿著,船上工作人員也沒說什麼。

    大家看出一些問題沒有?

    這就是我想說的,隨著經濟發展,咱們華人有了錢,可以滿世界的跑了。但是,安全意識方面還遠遠沒跟上,思想還停留在國內安全環境下的那一套,就是任性、自我,出事後第一反應不是“自救”,而是“做指望”、“追責”。

    第二層的船艙外海水都快淹沒過一半,居然“嫌麻煩”不想出去,這是一個怎樣的心理,讓你隨便輕易就把自己的性命託付給了異國的毫不相干的船長船員,就指望他們了?救生衣就是保命的根本,在海上有風浪的情況下(事故前風浪已經很大,這絕不是馬後炮之言),為何因為別人一句話就脫了救生衣?別人不說讓你船,你就不會主動穿上了?

    請注意這不是泰坦尼克號沉船事件,船長和船員能全員生還固然是因為他們水性更好,但是他們並不是搶奪遊客的救生衣、搶奪其他人的生存機會才存活下來的。他們能活下來,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他們的危機意識強,自救能力強。當然也許有人指責,為何他們不能救下更多的人?我想說的是,多看看災難片,你會明白些許的。在這種災難下,沒人會知道風浪會持續多久,也沒人知道事後的援救會多久到來。救誰?怎麼救?何況,他們也並非第一時間就跑路了。他們理應受到一些譴責,但不是全部。

    再說句題外話,大家可以仔細看看這次事故以及類似事故遇難者的出遊情況。絕大多數,都是自由行遊客當地參團一日遊或是網上報名一日遊。正規旅行社報團出遊出現這種事故的極少。

    國外以及國內部分地區自由行容易出事主要有幾個原因。

    1,自由行沒有獲知危險到來的渠道,或者很少的渠道,無法獲取相關資訊,就很難避開或防範這種危險。

    2,海島自由行現在一般都是在網上報名當地出海一日遊或者到當地找船出海,很少去管這個船方有沒有正規的出海遊資質。再加上,報名的一日遊就算當天有一點風浪,或者船有點破舊、救生衣不夠等這些問題,個人就算碰上了,出於僥倖心理,一般都捨不得去取消(自己取消人家是不退錢的)。店家除非實在天氣不允許,也不會主動去取消(因為網點主動取消會招來投訴甚至罰款)。而正規旅行社團隊則會根據天氣情況去做一些遊覽順序的調整,比如當天風浪大,那麼咱們就先玩別的岸上專案。跟團遊相對更容易避開一些危險。

    無論選擇何種旅遊方式,一定保持危機意識、自救意識。

    沒有或者很少有危機意識,這是中國遊客普遍存在的問題。當危險可能存在時,第一時間需要永遠應該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任性,不要指望誰。在跟團遊過程中,遇到風浪大、導遊或領隊與大家協商更換遊覽順序,擇日出海遊之類情況發生的時候,多一份耐心,多一份容忍。不否認個別不良領隊或導遊的存在讓大家對更改遊覽順序存在疑慮,這種一顆屎壞一鍋粥的情況確實是客觀存在的。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更換出海遊的順序是出於安全考量的。

    在危機直接到來時,第一時間更應想的是自救,而不是去想著所謂“指望誰”,更別想著“我該如何維權”。

    當生命直接受到威脅的時候,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而任何一份工作在這時候都是微不足道的。首先指望自己,然後對這種情況下還能給予自己幫助的任何人保持一顆感恩的心。

    按照我上面所寫的,我們再來回顧下這次事故,一些正確的做法:

    1.如果船上救生衣不夠。這種情況立刻、立即拒絕登船。救生衣就是海上面臨危險時最後的救命稻草。拒絕登船後直接去維權!

    2,登船後,不會游泳或水性並不太好,必須穿上救生衣。不要把自己的性命寄託給任何人!但凡有任何意外發生(哪怕不是海嘯,哪怕只是快艇壞了,就如上次快艇爆炸事件),你一個不會水的,不穿救生衣哪來的求生底氣?任何人不讓你穿救生衣都要拒絕!更別說還需要別人指揮才去穿!

    3,事故發生後,“嫌麻煩”不去甲板?這就跟人在5樓,地震了,嫌麻煩懶得下樓一樣愚蠢!請記住,去甲板還可以生還,不去甲板,就是死在船艙內,連掙扎的可能性都沒有!(當然,你能每次都有采訪中“朱小姐”一樣的運氣當我沒說。)都這時候了可能還有人抱著僥倖心理,在做無謂、無畏的舉動和打算,思量著“我就不跳,反正出事了我可以維權”。命都沒了,維權還有用嗎?保命放在第一位!!

    結合這些,順道說些相關的也算是題外的話:

    華人把“維權”兩字看的太緊也太重了。無意扯遠,也無意挑起話題,只論旅遊危機相關的,給幾個提醒:

    1,維權當然毫無問題,但請注意時間與場合。先保證自己安全再談其他。

    2,瞭解下“免賠條款”、別忘了一顆感恩的心。如九寨溝地震事故。據我瞭解,我社以及我社相關的所有地接社,無一導遊跑路,全部在第一線,全部在保證遊客安全的上了大巴車後才離開。然而在大巴車上就有人開始索賠,委實令人寒心。不談遠,地震這種純自然災害下,很多相關的損失,旅行社、酒店、景區方面是在“免賠條款”內的。

    再對比下上次普吉島快艇爆炸事件,搶奪救生衣的不良地導,能在這種情況下還去救你的導遊,難道不值得感恩嗎?千萬別說什麼這是她(他)應該的,生命威脅面前沒有“應該”兩字。

    大自然很美,太多值得我們去擁抱、去體驗的地方了,所以有了旅遊。但是永遠別忘了,大自然並不是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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