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關於如何確定公司股權價值的方法是什麼?
第一、以公司註冊資本金為參照評估出股權的價值,該方法簡單方便,但是由於公司資產在經營過程中不斷的變化,計算的股價不客觀真實,2013年新的公司法施行後,中國成立公司不再進行驗資,很多公司註冊資本金500萬,可能只是空殼公司,沒有什麼資產可分割。
第二、以公司實際資產債務表為參照評估股權的價值,主要是公司實際資產減去公司負債得出公司現有價值,根據股東所佔的份額得出股東享有的權益,該計算方法對公司出具資產負債表真實要求較高,對公司資產價值的評估較為重要,負債真實性的統計尤為重要,很多公司為逃避稅收,提供假的賬務,這樣評估的股權價值偏差較大。
第三、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確定的評估方法得出股權的價值,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2017年10月1日修改生效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企業的價值》,重點介紹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三種評估方法選擇,一種或者多種方法進行評估。
1、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將預期收益資本 化或者折現,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結合被評估單位的企業性質、資產規模、歷史經營情況、未來收益可預測情況、所獲取評估資料 的充分性,恰當考慮收益法的適用性。收益法常用的具體方法包括股利折現法和現金流量折現法。
(2)現金流量折現法通常包括企業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和股權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根據被評估單位所處行業、經營模式、資本結構、發展趨勢等,恰當選擇現金流折現模型。預測現金流量,既可以從市場參與者角度進行,也可以選擇特定投資者的角度。從特定投資者的角度預測現金流量時,適用的價值型別通常為投資價值。
2、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市場法;是指將評估物件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進行比較,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根據所獲取可比企業經營和財務資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業數量,考慮市場法的適用性。市場法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
(1)上市公司比較法是指獲取並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資料,計算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單位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具體方法。上市公司比較法中的可比企業應當是公開市場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評估結論應當考慮控制權和流動性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
(2)交易案例比較法是指獲取並分析可比企業的 買賣、收購及合併案例資料,計算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單位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具體方法。控制權以及交易數量可能影響交易案例比較法中的可比企業交易價格。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應當考慮評估物件與交易案例在控制權和流動性方面的差異及其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如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考慮控制權和流動性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應當在資產評估報告中披露其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
3、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成本法;是指以被評估單位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合理評估企業表內及可識別的表外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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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關於如何確定公司股權價值的方法是什麼?
第一、以公司註冊資本金為參照評估出股權的價值,該方法簡單方便,但是由於公司資產在經營過程中不斷的變化,計算的股價不客觀真實,2013年新的公司法施行後,中國成立公司不再進行驗資,很多公司註冊資本金500萬,可能只是空殼公司,沒有什麼資產可分割。
第二、以公司實際資產債務表為參照評估股權的價值,主要是公司實際資產減去公司負債得出公司現有價值,根據股東所佔的份額得出股東享有的權益,該計算方法對公司出具資產負債表真實要求較高,對公司資產價值的評估較為重要,負債真實性的統計尤為重要,很多公司為逃避稅收,提供假的賬務,這樣評估的股權價值偏差較大。
第三、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確定的評估方法得出股權的價值,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2017年10月1日修改生效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企業的價值》,重點介紹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三種評估方法選擇,一種或者多種方法進行評估。
1、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將預期收益資本 化或者折現,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結合被評估單位的企業性質、資產規模、歷史經營情況、未來收益可預測情況、所獲取評估資料 的充分性,恰當考慮收益法的適用性。收益法常用的具體方法包括股利折現法和現金流量折現法。
(2)現金流量折現法通常包括企業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和股權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根據被評估單位所處行業、經營模式、資本結構、發展趨勢等,恰當選擇現金流折現模型。預測現金流量,既可以從市場參與者角度進行,也可以選擇特定投資者的角度。從特定投資者的角度預測現金流量時,適用的價值型別通常為投資價值。
2、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市場法;是指將評估物件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進行比較,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根據所獲取可比企業經營和財務資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業數量,考慮市場法的適用性。市場法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
(1)上市公司比較法是指獲取並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資料,計算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單位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具體方法。上市公司比較法中的可比企業應當是公開市場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評估結論應當考慮控制權和流動性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
(2)交易案例比較法是指獲取並分析可比企業的 買賣、收購及合併案例資料,計算價值比率,在與被評估單位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具體方法。控制權以及交易數量可能影響交易案例比較法中的可比企業交易價格。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應當考慮評估物件與交易案例在控制權和流動性方面的差異及其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如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考慮控制權和流動性對評估物件價值的影響,應當在資產評估報告中披露其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
3、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成本法;是指以被評估單位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合理評估企業表內及可識別的表外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評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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