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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Kerwin洋

    石油的計量單位用桶而不用噸,主要原因是技術操作上的方便。因為針對油料物資特別是原油這樣批次驚人的流體貨物,在計量操作中,是要先測量體積(來自液麵深度+儲罐或船艙設計資料),再取樣品回到實驗室裡,靜置穩定以後測定密度,修正誤差之後方可得到正式的質量資料。

    正式的商檢報告快的話一週,慢的話兩個月才能交到使用者手中。商業運作當中物流和資金流都是等不起這個時間的。因此採用體積計量資料進行交割是不得已的辦法。

  • 2 # 家庭陪娃日記

    桶是在石油與啤酒等行業常用的容積單位,而且根據計量物件而有所不同。根據中文維基,常見的“桶”有以下標準:

    在原油或石油相關產品中,一石油桶相當於158.9873公升,即42美製加侖或34.9723英制加侖。

    在啤酒計量上,一英制啤酒桶相當於163.7公升(36英制加侖),一美製啤酒桶相當於117.3公升(31美製加侖)。

    在啤酒以外的液體計量上,一桶相當於119.2公升(31.5美製加侖)。

    在乾貨計量上,一桶相當於115.6公升(105乾貨夸脫)。

    在非洲部分地區,一索馬利亞水桶相當於200公升,用於水或者柴油計量。

    說到石油的“桶”,你多半先想到的是路邊炙烤番薯的那種黑色鋼桶。那種桶是55美加侖的,與我們要說的計量單位不是一回事。早期的石油桶是木質的,而且真的就是42美加侖的標準容積。19世紀60年代之初,原油儲運和交易以木質桶為主要包裝形式。一節馬車能裝8桶油。車伕、馬匹、車和木桶將原油從井架邊輸送到火車站和碼頭。1865年出現石油管道,1878年第一條散裝油輪在裡海首航,1883年鐵路運油從北美擴充套件到亞洲腹地的高加索。42加侖制式的木質桶自此式微。不過在交易中作為法定的計量單位,“美製桶”(U.S. Barrel)的概念還是因襲至今。

  • 3 # 支付圈社交

    1859年,美華人德雷克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泰託思維爾鎮發現了油田。他挖了24口井,1860年就產出原油9萬噸。

    這麼多液態石油往哪兒放呢?於是,他用容積約8個啤酒桶的鯨油桶來儲存。當油多得盛不下時,他只好在地上挖池,暫存來不及裝桶的石油。然後,他再分裝在一個個啤酒桶中送往各地煉油廠。這個故事成就了桶與石油的關係。

    最初,石油交易都是以桶為單位的。但是,盛石油的木桶有大有小,規格不一,各家油商到不同的油廠提油時所領到油每桶數量都不一樣,並且,政府要公示價格與收稅也無統一標準。因此,美國在1876年之前,採取了英國商人和美國商人都能共同接受的一個標準,確定42加侖為1桶。後來,桶便成為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石油計量單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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