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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健康運動中心馮春雷

    正確的給藥間隔時間

    “白天給藥、晚間停用”方法是影響療效的重要因素。不論口服、肌注或靜注,除少數例外(性病、某些抗生素),勻速給藥應每6~12h給藥1次為宜,即1天量平分2~4次給藥。

    ①肌注或靜注大多是勻速給藥 住院患者一般1天量可平分2~3次給,2次者每天8時及20時各給1次(7-7給藥法),3次者每天7時,15時及23時分給1次(7-3-11給藥法)。24小時持續靜滴一般並無必要,肌注或靜注不要求這麼嚴格。但應指出將醫囑每日靜脈滴注2次的藥物,僅加用在1瓶液體中,分2“次”給藥,峰谷濃度差過大,難保持藥效,易引發不良反應,甚至可“量變到質變”。

    ②口服勻速給藥

    給藥次數的告知:

    7早或晚給藥法: 1日1次應告知每24小時用1次,即早上或晚上固定時間1次即可。

    7-7早晚給藥法: 1日2次應告知每12小時用1次,即早、晚固定時間各1次。

    7-3-11給藥法: 1日3次應告知每8小時用1次,即早7點、下午3點、晚11點各1次。

    7-1-7-1給藥法: 1日4次應告知每6小時用1次。即早7點、下午1點、晚7點、凌晨1點各1次。病情較重、較急者,應每隔6小時左右服藥一次,以維持血藥濃度,利於更快地緩解症狀、減輕病情。

    應根據患者取藥不同時間調整,取藥當天每6~8小時給藥1次的,如早上或上午取藥,給藥時間可不變(首劑加倍);中午、下午取藥應告訴患者應減少1次;晚上取藥用藥1次,必要給藥除外,第二天按照給藥間隔時間用藥。還應注意門診有注射和口服的同類藥,如果是維持血藥濃度就應該與注射有間隔。否則一般應當天注射第二天再服藥。

    特別提示:服藥與進食的時間關係,可分餐前、餐後、餐時(餐中)及餐間(兩餐間隔時間的中點)四點。除有特別註明外,餐前及餐後均為半小時服藥。

    “飯前服用”則是指此藥需要空腹(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以利吸收。如吃飯前吃很多零食,此時的“飯前”可不等於“空腹”。

    “飯後服用”則是指飽腹(餐後半小時)時服藥,利用食物減少藥物對胃腸的刺激或促進胃腸對藥物的吸收。同樣,如在飯前剛吃進不少零食,也不必教條的非要等到飯後才服藥。

    在勻速給藥時,應有空腹(飯前1h、兩餐之間即飯後2~3h、早7點、下午3點、睡前)、半空腹(飯後60分鐘)、飽腹(飯時或即飯後15~30分鐘)概念。餐與服藥時間或間隔有衝突,飽腹可按給藥時間或間隔在用“餐”(吃點食品)後再服藥。每天例行公事,吃夠片數,吃夠次數就算完事是錯誤的。

    正確的服藥方法:服藥時應坐著或站著,服藥後不要立即仰臥,稍停留片刻,利用藥物的自身重力作用快速透過食道,以免在食管內滯留,延緩藥的作用及損傷食管粘膜。應提醒患者:吃藥之後不能馬上睡,睡前服尤應該注意。吃藥時不可隨意改變吃法;服藥一般用溫開水100~200毫升送入,切忌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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