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甲訴乙人身傷害賠償,要求賠償各種費用100萬元。繳納訴訟費13800元。
一審法院判決乙賠償甲75萬元。顯然,從結果上看,甲輸了百分之25%,乙輸了百分之75%,因此訴訟費13800元,由乙承擔10350元(75%),甲承擔3450(25%)元。
一審宣判後,甲和乙都不服,甲要求增加賠償額15萬元,繳納訴訟費3300元,乙要求減少賠償額10萬元,繳納訴訟費2300元。
二審判決,乙增加賠償額6萬元。
從二審結果,甲自己的訴訟請求實現了百分之40%,因此他交的訴訟費自己承擔百分之60%,另外百分之四十被告承擔。被告的訴訟請求全部沒實現,因此他交的訴訟費全部自己承擔。
甲繳納的訴訟費3300元,甲承擔1980元(60%),乙承擔1320元(40%),乙繳納的訴訟費2300元,乙自己全部承擔。
根據二審結果,顯然一審甲的訴訟請求實現了81%,因此一審訴訟費應當由被告承擔百分之81%,原告承擔19%。
同時調整一審訴訟費13800元,甲承擔2622元(19%),乙承擔11178元(81%)。
總結一下:
1.訴訟費一般是按訴訟請求實現的比例分擔的。原告的訴訟請求全部實現了,訴訟費全部由對方負擔,實現了一半,則雙方各承擔一半,以此類推。
2.二審訴訟費也是這樣。
另外,如果二審改變了一審的輸贏比例,則一審訴訟費也相應調整。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判決後被告負擔的部分由法院退給原告,再由被告繳納。但是現在好多法院並不是這樣做,而是被告承擔的那部分,法院不再退給原告,直接由被告付給原告。如果碰到執行難,被告賴賬,則原告多付的訴訟費也成了難事。
注意,日常生活中常有人說,我明明贏了官司,為什麼還要判我承擔訴訟費?實際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如本案,甲訴乙賠償100萬,假定結果法院判賠1萬。這場官司名義上是原告贏了,因為法院判對方賠錢了。但是,甲實際上只得到了訴訟請求的百分之一,實際上是贏了百分之一,輸了百分之九十九。在這種情況下判他自己承擔大部分訴訟費是正確的
舉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甲訴乙人身傷害賠償,要求賠償各種費用100萬元。繳納訴訟費13800元。
一審法院判決乙賠償甲75萬元。顯然,從結果上看,甲輸了百分之25%,乙輸了百分之75%,因此訴訟費13800元,由乙承擔10350元(75%),甲承擔3450(25%)元。
一審宣判後,甲和乙都不服,甲要求增加賠償額15萬元,繳納訴訟費3300元,乙要求減少賠償額10萬元,繳納訴訟費2300元。
二審判決,乙增加賠償額6萬元。
從二審結果,甲自己的訴訟請求實現了百分之40%,因此他交的訴訟費自己承擔百分之60%,另外百分之四十被告承擔。被告的訴訟請求全部沒實現,因此他交的訴訟費全部自己承擔。
甲繳納的訴訟費3300元,甲承擔1980元(60%),乙承擔1320元(40%),乙繳納的訴訟費2300元,乙自己全部承擔。
根據二審結果,顯然一審甲的訴訟請求實現了81%,因此一審訴訟費應當由被告承擔百分之81%,原告承擔19%。
同時調整一審訴訟費13800元,甲承擔2622元(19%),乙承擔11178元(81%)。
總結一下:
1.訴訟費一般是按訴訟請求實現的比例分擔的。原告的訴訟請求全部實現了,訴訟費全部由對方負擔,實現了一半,則雙方各承擔一半,以此類推。
2.二審訴訟費也是這樣。
另外,如果二審改變了一審的輸贏比例,則一審訴訟費也相應調整。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判決後被告負擔的部分由法院退給原告,再由被告繳納。但是現在好多法院並不是這樣做,而是被告承擔的那部分,法院不再退給原告,直接由被告付給原告。如果碰到執行難,被告賴賬,則原告多付的訴訟費也成了難事。
注意,日常生活中常有人說,我明明贏了官司,為什麼還要判我承擔訴訟費?實際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如本案,甲訴乙賠償100萬,假定結果法院判賠1萬。這場官司名義上是原告贏了,因為法院判對方賠錢了。但是,甲實際上只得到了訴訟請求的百分之一,實際上是贏了百分之一,輸了百分之九十九。在這種情況下判他自己承擔大部分訴訟費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