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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髮披肩

    我覺得會成功,婚姻法第32條中有明文規定,一方在婚前隱瞞精神病史,造成女方難以接受,可以提出離婚申訴。再說婚姻自由,每個人都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權利。結婚前隱瞞病史,本身就是一種欺騙行為,人與人相處最討厭的就是欺騙兩個字。只有坦誠相待。才有利於各種關係的發展。有些精神病患者是間歇性的,平時看起來跟健康人一樣,沒有什麼異樣的表現,也不會經常發作,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才會發作。題主的遭遇,也許是婚後因為某種原因造成情緒激動而發作,這時才發現丈夫有精神病,感覺自己上當受騙,在心理上和情感上都難以接受,所以毅然選擇分居。

    我覺得題主好像是透過相親瞭解不深匆忙而結婚的。這其中也許會有許多原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奈,我們也可以表示理解。丈夫有精神病,你沒有做到細緻全方位的考察,也沒有給自己留足時間瞭解對方,在一定程度上,你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主要表現於你沒有主見對自己不夠負責任。我覺得不管以任何理由而匆忙結婚,都不應該任由別人遊說而左右,也許是由於自己浮淺的認知,或者是淺顯得感性使然而從之,才造成現在婚姻的不幸,使自已痛苦不堪難以承受,最後只好選擇離婚。婚姻是自由的,選擇不受欺騙適合自己的婚姻是你的權利,希望你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上,且行且珍惜!

  • 2 # 笨老虎2

    謝謝邀請,從你題面來分析,應該會,況已分居,但,還要看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你起訴離婚,協議好辦些,只要雙方同議就行了,起訴,就麻煩些,你要舉證,要證據證明你老公有精神病史,否則不能成為理由,如你只是單方面想離婚,會麻煩一些,法院會先調查,(保護婦女兒童權利優先)再公平公正判決,保護雙方當事人各自權利,離婚不是兒戲,謹慎。

  • 3 # 婚姻感情就那點事

    分居一年多結婚前又隱瞞精神疾病應該能離婚吧?不過只要你有錢,找個律師就行了,說不定分家當還能分多點!不過如果不是很嚴重和者有危及生命的,他又非常愛你,你可以將就一下!雖然他欺騙你但畢竟當年你對他也有感情的!事以發生,請謹慎對待!

    愛情有時真的很自私!他認為他能給你幸福快樂,他的缺點只是和幸福相比,可以不在乎!但他不在乎的,有時候就是你心中的一根無形的刺,久不久就一陣刺痛,非常不舒服!

    所以婚前檢查就是檢查對方是否有你心中那根無限的刺,讓你婚後無刺痛!請結婚前認真婚檢,不要婚後被刺痛!

  • 4 # 黃陸平2

    首先,婚姻法明文規定:精神病人禁止結婚。

    其次,當事人有意隱瞞精神病史,騙取另一方在不知情下同意結婚。對這種不當得利,應由法院判決剝奪。

    再次,繼續維持這種實體違法的婚姻,就是把好人當精神病人進行非法虐待。即使生育子女,也存在精神病遺傳隱患,繼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

  • 5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向法院起訴離婚肯定判離。

    因為中國現行《婚姻法》關於禁止結婚的規定情形就包括:…不適合結婚的醫學上的疾病。而這醫學上的疾病除了艾滋病丶梅毒也包括精神病。所以,只要二人中有一人‘’婚前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那麼此二人的婚姻關係是非法婚姻關係,也就是無效婚姻關係,無論是對方欺騙女方與否,還是女方早己明知,從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二人中有一人所患上述疾病系婚後的話,那麼就不屬於禁止性規定,法院就會依法駁回離婚起訴,因為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照顧、撫養的義務而不能一方婚後生病就拋棄對方。鑑於本案例系男方婚前己患有精神病,且欺騙女方而結婚,現在向法院起訴,法院肯定依法判離。不過,如果二人婚後生育有子女,女方必須是子女的監護人,男方已喪失監護資格,只要處理好了子女監護問題,法院肯定判離。

  • 6 # 智者哈哈哥

    會成功!

    第一,你要有對方精神病歷史的證據。第二,你要有你確實不知情的證據證人!

    第三,最好去諮詢律師。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管走到什麼地步,希望,帶著愛去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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