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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關於法定節假日加班本人回答不低於10次,為什麼網友不看看對問題的回答,像您這樣的提問估計您不止一、二提出,為了滿足廣大網友對法定節假日國慶節加班是否有加班費的問題,本人願意為生產在第一線勞動崗位上職工同志們再作全面回答一次。

    全國一年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根據網友的提問,問國慶節是否屬於法定節假日,有沒有加班費?回答肯定有。

    10月1日~10月3日是國慶節法定節假日,事業單位《學校》的勞動者門衛、安保、值勤,物業值班、包括勞動者以及生產在一線的廣大職工、公安交警、高速公路、醫生護士等等。不能在法定節假日當天安排休息的,應當視為勞動者加班。10.1~10.3《國慶節》為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不能安排勞動者休息的,職工應得基本加班工資為平時工作的三倍,即300%支付勞動者報酬。

    國家同時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不得以調休為名,要麼放假,要麼支付三倍加班費。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定義務,節後勞動者可直接投訴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電話:12333。10.4~10.7為調休日,如果單位不能安排調休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加班費200%勞動報酬。

    非法定節假日,單位領導有權安排調休,用人單位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調休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半年內調休完畢,超時應當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 2 # 職場火鍋

    看了許多答案,居然站在“資方”(老闆角度)看問題,還說出“值班不是加班”這種謬論,連我這位老HR都看不下去了。這個老闆簡直沒有人性,連基本人性都沒有了,還談什麼談?春節值班,難道不是上班?三倍加班費絕對應該給,這是對“春節喪失親情權”的補償。按道理說,連調休也不能替代加班補償的,最好的補償就是三倍砸錢。

    勞動法明文規定,法定節假日上班(加班)給予三倍工資加班費。你待在辦公室值班,值班的目的就是應付特殊情況,沒有特殊情況就說你不幹活了,不需要給加班費。這簡直是荒唐,有的“資方”提出“值班不是加班”的謬論,說你難聽點就是“為虎作倀”。

    還有的人回答說,讓你吃點虧怎麼了?誰不是在吃虧中成長的。說這種話的人,簡直是“老闆代言人”啊,壓榨員工價值不擇手段了。前不久,某老師丟擲“996/997是修來的福報”,你們同出一轍、一丘之貉。每天8小時、每週5天工作,這是經過產業工人鬥爭才爭取過來的文明進步,難道你們讓這個文明再倒退幾十年?恢復到奴隸制你們才高興是不是?

    平時老闆讓你加個班,沒問題,這種“奉獻精神”要講的。你為自己成長,自覺996了,也沒誰攔著你。但是春節是什麼日子?春節七天是家人團聚的傳統文化啊,老闆你真忍心讓一個員工七天蹲在公司裡值班加班?而且不給加班費?這有點泯滅人性了吧?這樣的老闆還有善心嗎?

    有人說,反正你春節不回家,也沒處去,為什麼不能到公司“奉獻”一下呢?簡直荒唐至極。即使春節不回家,不去單位值班是本分,去單位“奉獻”是情分。請你們不要本末倒置好不好?

    春節加了七天班,節後調休三天,不給加班費。百分之百違法。但是,許多企事業單位都約定俗成地欺負員工,就是不給加班費,給你調休還是好的,還有人給你上課呢,讓你有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大局意識呢。這些老闆怎麼這麼不要臉呢?關鍵還是吃準了員工沒辦法只能忍的心態。

    還有就是,老闆掌握了從眾心理。反正我“一刀切”,統統不給加班費,所有員工一視同仁。春節值班加班,員工們輪流來,誰也沒有加班費。這就是華人人性的劣根性。員工之間互相攀比,大家都一樣,也就平衡了。反正大家都吃虧,我也隨大流吧,誰也攀比不著呀。這就是老闆的惡毒之處。

    解決這個問題,個人力量很難解決,因為槍打出頭鳥。你去申訴了,百分之百贏了官司、丟了飯碗。誰出頭誰倒黴。老闆正好殺雞給猴看。誰不“無償加班”誰就走人,所有員工都低下了頭,只有那個出頭鳥倒黴了。解決這個問題,一定是員工聯合起來,不要犧牲某一個員工,向老闆施加壓力,尊重員工的休息權、親情權、補償經濟權。否則,這個問題就是一個死迴圈,畢竟眾多企事業單位都如此,法不責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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