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穿越再現彼岸
-
2 # 貓叔說歷史
所謂三司會審,是一種審判制度,每個朝代所指的衙門和人員都不太一樣。
“三司”,顧名思義,就是三個司法機關,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雛形,那時候的三司分別是司徒、司空、太尉。
到了漢朝,三法司的稱呼發生了重大改變,分別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指的是西漢)。
到了唐朝時期,以刑部尚書、御史大夫、大理寺卿為三司使,也是同樣的意思。
明清時期,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為三法司。
這是司法制度進步的一個表現,特別是自西漢以來,凡是遇到重大案件,朝廷一般都會把刑獄機關、司法機關、監察機關聯合起來,對案件進行處理。實際上起到一個相互監督的作用,避免行私舞弊。
電視劇裡面的三司會審主要是指:古代王朝三個主要的司法機關在遇到重大案件時:刑獄機關會同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共同審理,避免出現徇私枉法以及糾正冤案等。
源起於春秋戰國時期:太尉、司空和司徒
漢代的三司: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
隋朝:刑部、御史臺和大理寺 對應官員:刑部尚書、御使中丞和大理寺卿
唐朝:刑部、御史臺和大理寺 對應官員:刑部尚書、御使中丞和大理寺卿
宋朝:刑部、御史臺和大理寺 對應官員:刑部尚書、御使中丞和大理寺卿
元朝:刑部(是最高司法機構又是最高審判機構),設大宗政府(主要管理蒙古貴族案件),設宣政院(主要管理宗教審判)。元朝沒有大理寺。
明朝: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 對應官員: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左都御史
如果皇帝交代的案件,三司會同錦衣衛共同會審。
清朝: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 對應官員: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左都御史
刑部負責審判,大理寺複核、都察院負責監督。
類似於現在的:法院、檢察院、監察部門、司法部門。
主要目的是對司法進行分權監督,互相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