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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心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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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樂個瓜
中國的虛擬貨幣是否合法
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一、比特幣作為商品可以自由買賣
央行雖然不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是沒有否認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資、買賣比特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二、比特幣交易尚未崩盤
一位比特幣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幣的交易價格並沒有低到導致交易崩盤的地步。比特幣的價格仍然高於比特幣的成本價,即挖礦的價格。
三、交易渠道並未堵死
雖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經停止支援比特幣交易,並且銀行也不樂觀,但是比特幣交易平臺還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介面,或者用國外的支付介面支付。有比特幣交易平臺正在考慮將伺服器轉到國外。
上述比特幣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現,是個人賬戶給他匯款。也就是說,比特幣交易存在繞過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時,現金交易也是一種可能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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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孫四爺
運營商:禁止玩傢俬賣虛擬貨幣
賣家:希望“徵稅”後能合法
專家:徵稅不意味其一定合理
國稅總局的這一規定,實際上變相承認了不透過網遊公司交易虛擬貨幣的合法性,這可能讓網遊公司不得不修正遊戲規則。”
張天等虛擬貨幣賣家也表示了同樣的擔憂,他們說,由於網遊禁止玩傢俬下交易虛擬貨幣,經常用封鎖id等措施來限制該行為。如果徵稅的話,應出臺法規明確虛擬財富的權屬,並認可個人交易形式的合法性。
有觀點認為向虛擬貨幣徵稅,意味著國家認為虛擬貨幣的存在是合理的,而且它和法定貨幣有相應的兌換聯絡,有可能對金融秩序產生衝擊。
華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顧海兵表示,稅務部門是對收入所得進行徵稅,並不負責認定收入所得是否合理和違法,認定是否違法屬於公安等其他部門的職權範圍。
因此,對其徵稅並不意味它就一定合理。
2 虛擬貨幣交易如何被監督
運營商:虛擬角色現實身份難查
賣家:個人交易難留記錄
專家:交易不明或可核定徵收
國內最大網遊服務提供商盛大公司內部人士則質疑“徵稅”政策“是否具備可執行性”,“首先要定義遊戲裡某個人物是現實世界裡的哪一位都還不具備可執行性,又如何去檢測他們在虛擬世界裡的行為?”該人士說,“或許細則出臺後會有相關規定,但在執行層面上,如使用者不主動配合,僅時間成本恐怕都會讓政策成空談。
”
張天等虛擬貨幣賣家稱,玩家個人私下的交易多數無從查證,在淘寶網以及部分專業玩家網站,均採取了支付寶或類似交易平臺,可留存交易記錄。但在不少遊戲論壇、百度貼吧和易物網中,不少玩家也私下透過qq等聯絡,進行個人交易,其交易過程很難查詢。此外即便留有交易記錄,但網友、玩家都是虛擬身份,監管困難。
華人民大學財政金融系教授、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昨日表示,徵稅前提是應該掌握具體交易情況,如每筆交易是如何進行的,價格多少,但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實際操作則不太容易。他介紹,稅務機關無法瞭解具體交易情況時,可以採取“核定徵收”法,即稅務部門根據相應指標估算,但能否適用虛擬貨幣交易目前也很難說。
背景
虛擬貨幣交易 將徵個稅
國稅總局近日在對北京市地稅局的回覆中表示,個人透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定,財產轉讓所得計徵方法為,以一次轉讓財產收入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併為一次轉讓財產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北京市地稅局昨天宣佈,具體徵繳方案將於下週一出臺。
聲音
多數交易未達 個稅起徵點
昨天,對“徵稅”持反對意見的網友認為,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存在起徵點,除專業的“打幣族”外,多數日常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的正常玩家“交易虛擬貨幣目的並非盈利,其收入水平也遠未達到目前個稅的起徵點”。
如果政策主要針對“打幣族”,那麼徵收“營業稅”的形式更加適合。
虛擬財產 玩家無所有權
程天宇介紹,按照目前網遊規則,玩家無論透過購買還是其他方式獲取的虛擬財產,均只有使用權,其所有權歸屬運營商。
但“徵稅”政策出臺後,玩家在虛擬世界獲得虛擬財富的所有權是否能歸其所有?一旦歸玩家所有,如果虛擬財產被盜或因伺服器故障發生所有權糾紛時,運營商將無法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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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不合法,就是一個典型的傳銷幣,國內負責人在2015年就已經被抓。 2015年8月,41歲的何振球在印尼巴厘島被抓獲,隨後被押解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