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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靳葛家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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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我85918
古代判死刑,基本都能等到秋分以後,經過秋審,朝審的核查才執行。這漫長的日子,等死確實挺殘酷。基本上古代和現在差不多,判死刑了就沒人欺負了。正常人基本就是自己折磨自己的過程,精神壓力太大。直到有一天,改善伙食,就該上路了。
這段時間,走走門路,花錢基本都能改判個別的,逃條小命。除非這罪太重,民憤極大,尤其是違背倫常的。
有一些死刑犯等不到秋決,直接就斬立決或絞立絕了,他們沒啥時光可度過了。頂多等到午時三刻。估計整個人都是懵的,就被咔嚓了。
還有一種人就是非常人了。比如清末的郭雲深,就在死囚牢裡創了半步崩拳。現代的李紅濤發明了無刷電機。
古代的死刑犯基本上都是窮人的多,因為有錢人犯了罪,只要給當官的送上銀子就不用坐牢了,所以古代的死刑犯要以窮人居多,有的也許所犯的罪,是罪不之死,也許裡邊有好多冤枉的。而富人只要判死刑基本好多就有政治上的因素了。
在古代的死刑犯在臨死前,也和現代的死刑犯一樣,在最後一頓飯上吃的會比平常的要好。雖然在古代沒有現代這麼好的吃的和喝的,但是在死之前肯定會在吃的方面,儘可能的讓他(她)在上路前吃好的,吃飽。在這裡的吃好,其實也就是飽的意思,因為以前,人們都普遍吃不飽,就別說吃的好壞了。所以,有錢的給獄卒送點銀子能吃點他(她)認為是好的飯,沒錢送的在死刑執行前也就是讓你吃飽。為的是不讓死刑犯餓著上路當餓死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