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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蘿蔔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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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水古月
這個分三方面來說。一,從情理來說,哥嫂有沒有也按風俗習慣承擔了贍養照顧父母的主要責任,女兒如果沒有贍養照顧父母,那麼女兒想要爭奪遺產於情不合。二,從法理來說,女兒與兒子有同樣的繼承權,如果女兒也承擔了贍養照顧的責任,那麼當然可以繼承遺產。三,如果父母有遺囑,那麼就按遺囑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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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錒鎝閥釓
如果父母不打算把財產分配給女兒,那就沒辦法,而且女兒該支付的撫養費一分不能少。所以吵架之前要看明白父母的態度。如果只是哥嫂阻撓,讓他們去法院跟法官論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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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遠眺的目光
要不要女兒繼承遺產那是她自己家的事,你作為弟弟不應該摻和這事,每個人對自己的資產都有自己的安排,這是人家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哥嫂對自己遺產安排必定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人家不用女兒養老,以後老年生活全部要兒子承擔,那麼遺產全部由兒子繼承沒有什麼不對的啊?不必頑固的執行男女平分這個原則,如果父母能力有限,沒有置辦下家業,兒子也沒有什麼遺產可繼承,兒子女兒就不贍養老人了嗎?一家人,其實兒子女兒只要都同意,都高興,對怎麼繼承遺產,怎麼分配沒有異議的話這是最主要的!凡事不必太過糾結於條條框框,其實在農村,好多女兒都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她們也都很樂意,很自願的贍養自己的父母,因為農村都是這樣,他們孃家姑娘不用繼承,婆家小姑子大姑子也是如此!沒有什麼可抱怨的,反而是城市,或者城鄉結合部一帶,即受傳統觀念影響,又受現代法律意識影響,互相摻雜,合理合法的,合法不合理的,合理不合法的都攪合到一塊,才糾紛頻出,一句話都是自我利益作怪,自我自私作怪,能掙到手裡最好,父母有不如自己有,兩口子有還隔道手呢!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些人只看到能夠著的利益,卻忘了親情和倫理的重要!人啊!貪婪的生物,法律卻成了他們攀爬獲取的最佳和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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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蕭颯
他們這種吃“絕戶”的心思,太惡毒了!
多餘理他們!
若你比較在意和兄嫂的關係,又想讓女兒繼承財產,那就在你們兩口子有生之年把所有財產轉化為現金,透過銀行走賬,想給誰給誰,神不知鬼不覺,他們哪裡知道!
若你不在意和他們手足情深,那就撕破臉,不怕!風俗不是什麼都是對的,惡劣的風俗就應該摒棄!留著這些錢,當然是自己作主,千萬不要衝動,把錢全給了他人,到時任何主動權都沒有了!
人生在世,還是多依靠自己,兒女尚且靠不上,侄子侄女靠的上的更少了!
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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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我家,我有個姐姐嫁出去,父母說家裡始終有我姐的地方,家產30萬,我姐分10萬,我拿20萬,我沒啥想法,一人一半也無所謂,老媽這話說了有10多年了。我姐說都給弟弟吧,畢竟以後是弟弟和弟媳養你老,她只是過來看看,沒有我們兩照顧這麼全~按法律你有份,按風俗兒子做主,給你你就拿,不給你也別舒服,每個家庭經歷,教育都不一樣。你婆家的家產也分給你小姑子你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