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強哥看風景
-
2 # 知識棒
先說結論:工資肯定是要按貢獻來訂。
弄清工資之前,先弄清彼得原理。彼得原理的具體內容,可以翻看我之前的文章。大題意思就是:在層級組織裡,每位員工都將晉升到自己不能勝任的階層。
通常來講,如果一個員工表現出色,我們就要給他升職。如果他繼續表現出色,則會繼續升職。可他總得升到一個他不稱職的職務吧,所以,彼得原理是成立的。
在這個意義上講,如果工資按照級別來制定的話,就會引起員工對職位的爭奪和慾望。所有人都去爭奪高職位,都呆在一個不稱職的職務上,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如果工資按貢獻制定按貢獻訂工資,同樣可以激發員工積極性。職務的提升,應該是一套科學的機制,涉及到權、責、利。高層員工有更大的責任和更高的工資,這才是一個合理的薪酬制度。
-
3 # 愚叟2
謝題主!談到職場工資,在以前的文章中,本人曾多次的說過。‘工資’,幾乎上班的人都會遇到。比如,月薪五千元,這‘五千元’是怎麼來的,它的根據是什麼?為什麼是‘五千’?而不是‘四千或者六千’。您能弄明白嗎?!這其中反映的是,每一個職場上班人的‘自身價值’!說白了,就是每一個職場人,完成自己的工作後,為企業創下效益的‘回報’。(略)。歸題:職場工資,是針對工作而言,從嚴格的意義上講,應該是‘崗位工資’。什麼‘崗’,拿什麼‘錢’。對於工作中作出貢獻,則應該採用另外的激勵辦法。
定工資按貢獻還是按職位,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管理、後勤崗位,按職位合適;有業績考核的工作,按照貢獻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