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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藍草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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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跳跳虎們的媽媽
其實,我覺得你可以離婚了。沒有孩子早點離婚,否則,以後折騰死你。
你的條件,為什麼不找一婚的呢,找一個,外地女孩,有工作,又懂事的多省心。
既然,你找一個,有房子的。有一個大孩子的,你就得接受人家孩子,接受人家家人。否則,人家怎麼給你生呢?人家是媽,怎麼可能不管這個孩子?!難道,他外婆,還管這孩子?吃穿用度就算了。學業,醫療。作為媽媽她能不管嗎?她給你生了孩子,也會暫時沒有收入,兩個孩子都管,可是你得養啊。這個想不通嗎??!
你不願意,幫人家養孩子,不願意接受這個孩子。就不要和她結婚,和她生孩子。但凡你們孩子一落地,你就不得不接受這個大兒子。
孩子沒生出來。你還有選擇。
若是生出來了,估計,你們鬧到離婚也是分分鐘的事。你就得一孩子。你可是滿意??!再帶著這個孩子去找個再婚的女人,搭夥過日子。再婚的,帶孩子女人有幾個能和你好好過日子?!?除了錢,還是錢。各自的孩子,各自心疼。
如果我有兩套房子,就把女方的兒子遷戶接過來,用一套房子贈與女方兒子交換女方給我生孩。這就是誠意!
愛情大於房產,拋棄雙方父母的言論,自己要有主見,給女方安全感和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