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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白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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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越挫越勇4K7E
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遺囑,那應該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立遺囑,那麼按法定繼承,這種情況下,你就是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一)配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三)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四)兄弟姐妹(五)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1,根據中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個祖父母。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確定上述繼承的依據,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2)、繼承人與被子繼承人的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3)、近親屬間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繼承人生與被繼承人生前之間的扶持關係的情況,2,在兩個法定繼承人順序之間,第一順序人有優先權,即被繼承人死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財產。在沒有第一順序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財產或者是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在處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不分男女老幼,不論屬於何種親屬(是血親還是養親或者是扶持關係的繼承),均享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平等權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繼承人同時繼承,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繼承人有約定外,應均等的獲得遺產。排列在前的繼承人,不得多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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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ristocratbunny
我父親也是什麼沒有交代就走了。
那天他還在和樓下聊天,不到一個小時,就發病,打了120,送去醫院,之後病情迅速惡化,然後就去世了。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現在已經痛徹心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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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螺號
首先要充分理解你的母親,可能有幾種情況沒有做出你想向的那樣,一是你母親沒有想到走得那麼急,可能只是一般的病而已,暫時沒有必要這樣做,二,當病癒來愈嚴重時,想說的時候已經沒有力氣說出口了,三,也可能沒有什麼好說的,你早已成家立業,可能是你兄弟姊妹當中最出色的個,對你非常認可和放心,而且早已對你放手,她去世後,不想讓你對她太多的牽掛和傷心,總之交代不交代,母親對待兒女的愛是無私的,不容置疑,日月無私照,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樣的,正如《父親》這首歌中唱到,乞求你呀下輩子還做我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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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藏閣
媽媽走什麼都沒有說,說明媽媽用一生來兌現了諾言,那就是愛您,並不求回報,她不說,說明她相信您,也說明您已經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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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來不及!二是沒有什麼不放心的人和事兒了.安詳平靜的離開!這樣的結局無疑是最圓滿的.無病無災.壽終正寢.這叫善終是人五福裡的最後一福.前四福是福祿喜壽.誰有這樣的老人都要感恩父母.給子孫積德了.我奶奶83歲的時候自己十分清楚的告訴家人:“我要跌跤死了.就是我的福氣.”最後的三天.走三里路去趕集買回來的蘋果和香蕉都特別小.我嬸子問她:“為什麼不買大的好吃!”我奶奶說:我故意買小的.我死了給我在靈前擺的。”我嬸子當時不以為意.覺得老人瞎說.果然第三天早上起來上廁所.出門依牆就倒了.正好趕上我二大娘家兄弟媳婦進大門.直接抱屋裡.沒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