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學許可證應提交檔案 1、申辦報告,內容應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申辦報告應由舉辦者或組織法人代表簽署、蓋章。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及其有效證明檔案,身份證影印件,組織法人證明檔案影印件,經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檔案。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證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檔案,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贈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檔案。 5、縣建設、消防部門的有效證明檔案。 六、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檔案 1、籌設批准書; 2、由舉辦者簽署的籌設情況報告; 3、由舉辦者簽署的辦學登記申請書,《廣東省社會力量辦學申報審批表》; 4、申辦者單位法人證書、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5、學校用地、校舍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幼兒園、託兒所需提交消防、建設部門有效證明; 6、全體股東簽署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證明; 7、股份制的必須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或者聯合辦學協議,董事會章程; 8、各股東身份證明檔案及所佔股份證明檔案; 9、學校章程; 10、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11、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12、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學校資產有效證明檔案; 13、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檔案(身份證影印件、資格證書影印件); 14、其他需要補充的檔案。 七、直接申請設立應提交檔案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定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第五項申請籌設應提交檔案和第六項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檔案中的3、4、5、6、7、8、9、10、11、12、13、14。 八、辦學條件 民辦學校設定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設定標準執行。
申請辦學許可證應提交檔案 1、申辦報告,內容應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申辦報告應由舉辦者或組織法人代表簽署、蓋章。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及其有效證明檔案,身份證影印件,組織法人證明檔案影印件,經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檔案。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證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檔案,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贈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檔案。 5、縣建設、消防部門的有效證明檔案。 六、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檔案 1、籌設批准書; 2、由舉辦者簽署的籌設情況報告; 3、由舉辦者簽署的辦學登記申請書,《廣東省社會力量辦學申報審批表》; 4、申辦者單位法人證書、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5、學校用地、校舍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幼兒園、託兒所需提交消防、建設部門有效證明; 6、全體股東簽署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證明; 7、股份制的必須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或者聯合辦學協議,董事會章程; 8、各股東身份證明檔案及所佔股份證明檔案; 9、學校章程; 10、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11、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 12、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學校資產有效證明檔案; 13、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檔案(身份證影印件、資格證書影印件); 14、其他需要補充的檔案。 七、直接申請設立應提交檔案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定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第五項申請籌設應提交檔案和第六項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檔案中的3、4、5、6、7、8、9、10、11、12、13、14。 八、辦學條件 民辦學校設定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設定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