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廣東佛山刀哥

    與公司發生勞資糾紛,是仲裁還是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哪個快和好?

    一、這要看看你與公司發生糾紛的內容,如果公司明視訊記憶體在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如不買社保、不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使用童工、超時加班等,上述事項越嚴重你就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這樣做是直接快速,勞動監察大隊介入,會給公司很大壓力,他們會大事化小,馬上給你解決,讓你趕快離職消失,不要再捅他們的短處了。

    二、如果跟公司糾紛,不屬於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如一般上下級矛盾、工作失誤、考核獎金異議、處罰異議、考勤異議、崗位調動異議等方面,則要走勞動仲裁為好,因為投訴舉報到勞動監察大隊,也作用不大,公司也不怕,勞動監察大隊也不怎麼重視。

    三、勞動監察大隊與勞動仲裁委員會,屬於人社系統的兩個不同單位,有時候你可同時進行,雙管齊下!這樣會很快,也是最有效果的一種!

    四、為了和諧勞資關係,我建議平時多與公司溝通,及時化解矛盾,儘量少的去走上述這些程式。因為,作為勞動者,過多行使這些權為會在行業或職場留下“印記”,不利於日後個人發展!

  • 2 # Sir聊HR

    一、概念解釋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仲裁法》的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超過時間就不會被受理。

    勞動監察是指法定專門機關代表國家對勞動法的遵守情況依法進行檢查、糾錯舉報、處罰等一些列活動。

    二、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的區別

    執法主體不同。勞動監察是勞動行政部門執法,屬於國家機關;而勞動仲裁是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用人單位代表三方組成的,不是國家機關。

    介入調查條件不同。勞動監察是主動介入調查;而勞動仲裁是必須申請才會介入調查執行的。

    執法手段不同。勞動監察既可以事前預防、事中執法,也可以事後矯正;而勞動仲裁只能事後矯正。

    法律後果不同。勞動監察一經作出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執行,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訴訟,但不影響決定的執行;而勞動仲裁作出的裁決並不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你的案情分析

    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二者不可同時進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你現在想快速有效處理你的勞資糾紛,建議你先找勞動監察,如果不行再申請勞動仲裁。

    因為勞動監察受理投訴相對簡單,處理的經濟糾紛案件大多數額都不是太高的,也不用繳什麼費用。而勞動仲裁投訴受理程式相對複雜一些,處理時間也比較長,進度可能很慢,而且還要繳納仲裁費用。所以,你的情況最好先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問題,看能夠解決不,如果不能,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3 # 暖心財經說

    與公司發生勞資糾紛,請問是要申請勞動仲裁還是勞動監察處理比較有效呢?

    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是我們勞動方面維權的兩種方式。

    區別很多,不能三句兩句說完。

    我在勞動部門十多年了,算是對他們倆比較瞭解,給他們兩個部門分案件的時候,真是心酸啊。

    從根本上來說,有爭議的是仲裁,沒爭議的歸監察。但是,維權肯定有爭議,所以兩個部門總會推過來推過去。這是十多年前的老黃曆了,現在好多了。

    你看,單位不發工資,你去投訴,歸監察管,還是仲裁管?拖欠工資這個事實,監察必須管,可是要是給你發的工資不對,你認為10000,單位認為8000,怎麼辦?仲裁去。

    所以,很多勞動者遇到了很惱火。我問過監察同事,他們也是看人,如果勞動者可憐,就做做企業工作,嚇唬嚇唬他們,讓他們多給點,爭取雙方滿意,別走仲裁途徑。可是遇到吊蛋的主兒,我按程式辦事兒,自己看著辦吧。

    實際上,勞動監察比較有效,這只是從普遍效果來說的。因為勞動監察可以主動巡查,它的權利比較大。

    可是,根據你說的情況,糾紛一般都是仲裁管的。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議的事兒,監察不管的,仲裁給個定性,不滿意走法院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宇宙處於無限膨脹的狀態,那麼,明天的無窮大會比今天的無窮大更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