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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正鱷魚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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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語老湯
可以肯定的說,公平只是相對的。
次從人類歷史積累符合適宜群體生存條件下的遊戲規則後,基本上公平的細節細化就慢慢行成認同,再行使於規則。
也就是後來者,普遍加以確認尊守的行為準則。或音於道德認信,或施於法制實行。
凡符合大眾利益的分配均衡,音之於公平公正。
即便是,某些得到私慾下的權謀法則認可,往往也不可能獲取群眾認同。嚴重時,寫於法不責眾,造成得不償失的嚴重效果。
再細化到個體而言,所謂的公平公正,是不可能弱解成對於個體的分贓分配。比於說,兩個賊竊取財物後的分贓多寡失均,也謂之於公平吧?
私底下的事,無關乎於正義,違背了公通道德。就不能稱之為公平公正。
‘’老百姓心裡自有一杆秤,你就是那顆稱上的星‘’。也許,這就是人們始終堅守於道德情操下的公平總結。
公平不是平均主義,而是保障個體擁有大致相當的機會——要達到還任重道遠。
算不算正義要看你如何定義正義。如果你認為正義是順應規律,那公平就是反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