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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兒童教育家陳加榮

    體罰學生是違法行為,一般不要輕易為之,除非我們準備接受法律的制裁和社會輿論的譴責,這是底線問題,也是師德師風問題,不要隨意踩這條紅線,還是以正面教育為主。但適當的訓戒還是可以的,但不得傷害侮辱孩子們的人格,可以態度嚴厲點,批評嚴肅一點,如此教育訓戒還是很有必要的。

  • 2 # 涼白開gg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何為體罰?體罰與懲罰的分界線在哪?

    在目前沒有任何法律能明確這條分界線的情況下,個人觀點就是別罰。當然,這也因人而異。要充分利用家訪,電話訪,以及家長會的機會,儘可能瞭解家長的心態。泛泛而談,只要家長心理能接受的懲罰,都可以。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只要是能被定性為“打”的懲罰行為,堅決不能實施。

    孩子嘛,調皮搗蛋都屬正常,必須理解他們,畢竟他們的規則意識和約束能力都遠遠不足。

    從孩子學習成績來講,作為一名教師,雖然我希望孩子們個個學習成績好;雖然我知道社會發展到今天,有了學歷才能獲得更多的大展手腳的機會。可是,孩子不懂;部分家長並不在意。而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早已不僅僅是360行了吧?從古至今,沒有學歷的人多了,可我們的文化依舊傳承下來了。

    拋離教師這個職業心態,我還會想:生活水平提高了,貪圖安逸的人自然也就越來越多,我不願意自己受罪,不願意自己孩子受罪的心態自然會產生。再說,不管有多少行業,我只要自己滿足就是了。況且,在整個社會里,清潔工也好,掏糞工也罷,很多不需要高學歷的工作存在著,而它同樣也是這個社會根本離不開的職業。那隻要我自己願意,我靠自己的汗水獲得回報就行了,你憑什麼強迫我去上大學?

    從育人來講,學校有學校的規則,社會有社會的規則。作為教師,爭取讓孩子們遵守學校的規則,培養規則意識是我們的責任。可如果孩子就不遵守,那也只能就這樣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沒有資格開除學生的,就算是能開除,這個懲罰的威懾力也極其有限。我們盡力而為,我們對得起本心即可。至於個別孩子,我想套用社會上很多人的觀點:學校管不了你,那就等社會來管吧。

    有人可能會問:那麼,因為一個孩子,導致一整個班都出現了問題怎麼辦?那些本有機會卻被無形傷害的孩子怎麼辦?我想說一個我自己深惡痛絕,又揹負良心的無盡自責,卻在現有體制下無可奈何的觀點:如果因為受一個孩子的影響,耽誤了幾十個孩子,耽誤了幾十個家庭的期盼,那就認倒黴吧。反正我們從來不會缺人。有人的地方,就會有人才,少幾十個對發展沒有什麼影響。我也很看不起我自己的這種態度,我會為我自己的這種觀點感覺到無恥。可我有什麼辦法?我不敢說目前教育體制存在問題,因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個矛盾。

    以上觀點,純屬就事論事。不能代表我不會做一個負責任的老師,更不能代表我不會盡心盡責去教育學生。這些言論之所以有,只是因為曾經遇到過這種問題的我,經歷過那種無奈之後,埋藏在心底的一份感慨。

  • 3 # wenyingniao

    不主張體罰,主張引導,可以罰做班務勞動,勞動可以收到很好的糾錯效果……我看過一個美國電影,講的是一箇中學生跑到馬場搗亂,作為懲罰,她必須接受為期一個月週末到馬場餵馬、打掃衛生的工作;一個月過後,那學生變得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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