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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棉花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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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心印
結婚的錢哪裡來的?這些錢需要做什麼用的?偷拿也就代表沒經過同意!這些錢用於給父母買房,而且沒在錢屬有人雙方同意下給單方付出。這幾點沒有人能接受!父母買房,在夫妻雙方有足夠經濟條件和雙方同意下可以做,除此都引起不良後果!撫平此事,只有歸還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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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音520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你這樣做,是不尊重你老婆,買房不是小事,怎麼也得和她商量一下啊!你要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老婆不告訴你。拿家裡的錢去給她的父母買房,那你又做和感想?要想不讓你老婆和你離婚,唯一的辦法,去和你老婆賠禮道歉,不管你用什麼方法,要取得她的原諒。
偷拿結婚的錢給父母買房跟老婆和你鬧離婚,這是什麼造型?是兩個什麼關聯的概念?
細捋一下,認為題主想說的意思可能是:題主拿了準備置辦婚禮的錢,去給自己的父母購買商品房。而自己在做這件事時,沒有告訴老婆。
你是一個好兒子。你沒有錯。
你的媳婦兒是個好女人。她也沒有錯。
如果硬說有錯的話,錯就錯在你作出了不正確的選擇!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自古以來,家有兒女,男婚女嫁,男方出聘禮迎娶新娘,男方準備婚房。這些都成為男女結婚的最基本配置。
即使時代發展到了今天,這種情形依然沒變。
題主現在面臨的問題是,由於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使得你只能在媳婦和父母中選擇其一。就好像是魚與熊掌,二者不可得兼。
媳婦兒沒有義務跟著你白白受苦。你有姐妹或者女兒的話,面對這樣的事情,你會鼓勵她們嫁給像你這樣作為的男人嗎!?
換位思考一下,答案立即知曉。
因此,這樣的問題,本身沒有對錯,有的只是選擇!當事人只能二選一!要麼孝敬父母,要麼順從媳婦兒。
當然,從長計議,還是先順從媳婦兒為佳。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有了自己的幸福小家庭,自己再慢慢著手打拼,慢慢想辦法。可以先為父母租房子住。待條件許可時,再考慮買房之事。
題主的做法,有點得不償失,是因小失大。不划算。
如果房子沒買成,把錢撤回來;如果已經購了房,把房子轉手賣掉, 抽回資金。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