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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保精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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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楓蘭
身體允許的情況下我會上夜班,比白班一個月還多幾百塊,挺好的。出來上班就是為了賺錢,時間和白班一樣的,還多點錢,我覺得不錯!習慣了夜班就好了,正常上班一樣的,想多賺錢,就要吃點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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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扣分
這個不是上不上的問題 我們單位是半軍事化的管理,我的電話從來不敢關機,深更半夜被喊出去,是常態,單位可以派車來接,十幾年了,只用過一次,我盡是自己開車去,不管我們怎麼罵單位但絕對不允許別人罵我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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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人要做真
會上的人,一種為錢,一種白天可以做第二行業,還有一種,是陽氣旺發的年青人,白天更適時玩。這樣的夜班時間,偶爾做幾天可以,長期做,身體極有可能出不好的狀況,如誰長期做,必是對自己過不去!如領導叫手下長期做,這領導說他,變相在害人不冤枉他。
上夜班的人和領導,一個要養家餬口,一個要業績,也是迫於無奈,但上夜班,確實不來事。
首先,天地陰陽顛倒,天地陰陽對應人的作息生物鐘,人體盛衰生物鐘,白天適於工作,晚上適於休息,只有這樣遵守,人一點不會累,不尊守它,上半夜不休息馬虎著是可以的,下半夜真正的要勞命傷神,這段時間是陰陽時間,陰陽時間,想想也可怕。但正是可怕,就要讓在上夜班的人重視。不要要上夜班而上夜班,要把在這段時間上夜班,看成摧殘生命的時間。
有人說,你怎麼把它說成這麼嚴重?可怕?但為了廣大勞動大眾,跟富豪達貴一模一樣,同樣寶貴的生命,需要引起警覺。
上這種深夜班,會眼窩深陷,會耳朵嗡嗡叫,會臉皮粗糙,上班時,臉皮上會特別油膩膩的,用手一摳一捻,指肚上有泥巴,好像是人油在煎熬出來,上白班的人很少有。
雖然也只一天中的三分之一時間,但人適應白天工作,晚上休息,現在許多人不到晚上十二點不睡,應該說已是很晚了,對身體不好,由於他們是休息著不睡的,跟工作著不睡,心情舒緩與緊張,完全是天涯之別。而還有一點,因下半夜要工作,白天及上半夜,這大多時間,總是讓人心惴惴的,時不時會想起,晚上要去上班,晚上要去上班,讓人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引起整個神情,總是恍恍惚惚,煩燥不安。
上幾天夜班,獎勵50元,與生命在換,值得嗎?
如果業績完不成,跟老闆說,白班時間再增加N個小時,計算錢,這樣值得!錢也要,公司業績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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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雨落之處
感謝誠邀,關於題主的問題,我的回答是不會上。原因有以下
一、從健康上來分析,上夜班有哪些危害
醫學上把晚上23點至凌晨5點稱為黃金睡眠時間,此時為各個臟器排毒時間,排毒在人體熟睡中效果最佳。這段時間是整個機體內分泌代謝系統旺盛時候,如果不睡覺,代謝系統沒法正常工作。
長時間上晚班就會造成代謝緩慢,形成代謝阻礙,導致身體抵抗力下降,引發各種疾病;如高血壓,記憶力減退……等等。
所以這是在拿健康換取薪酬。
二、夜班時間太長,補助不划算
《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按勞動法每天8小時計算,4天等於32小時。而題主實際上了40小時,等於上5天班,多上的一天等於才5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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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場Xiao螞蟻
1. 如果是單身貴族或者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完全不用這麼玩命的拼,偶爾加班可以,長時間可能就做不了。畢竟,健康比什麼都重要;一個好的身體,才是自己最大的本錢。
並且,這個夜班的時間也比較長。十個小時的時間,勞動強度如果輕還好一點,如果強度太高,時間一長難免吃不消。而且,這個四天補貼五十,這也太少了。如果,是短時間內趕工還是可以堅持,如果長時間保持這樣的工作狀態,自己可能吃不消。這樣對於身體,也不利於健康。倒班令人的生物鐘紊亂,身體產生各種不適。倒班一般都休息不好,容易發脾氣,影響家庭和諧。膚色暗沉發黃,一般比同齡顯老。
2. 還有一種,為了家庭會選擇堅持上班,原因就是需要養家餬口,為了業績,為了多掙錢。
沒結婚之前,還可以拒絕上夜班,或者是偶爾上一下也可以。自從結婚有家後,不上夜班都不行了,為了老婆孩子,為了肩膀上的責任,最起碼你需要解決一家人的溫飽問題吧。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別人家老婆孩子熱炕頭,自己卻要在大半夜起床上班。尤其是冬天,不得不從暖和的被窩爬起,寒風瑟瑟驅車半小時到公司。延途看著四周漆黑一片,人們都早已進入夢鄉。而我自己,只有這孤零零的路燈陪著。路上偶爾能碰見同行的同事,那時候就一個感覺,淒涼!
總之,對於題主所問的問題,千人千口,答案都是不會相同。各種各樣因素導致每個人自己選擇的答案,也是不一樣的。當然,每個人的努力不同、能力不同、心態不同,也就對待一件事情的看法不同。對於夜班,這種用自己的身體健康換來的生活,最後對身體造成的傷害會越來越大。所以,如果你的生活還沒有窘迫到必須要上夜班的程度,能不上夜班,就儘量不要上夜班。畢竟,正常的生活方式才是人們所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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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我的計算可以得出,如果你的工資高於2039的話,這份夜班補助想充當加班費未免就太少了!所以說,要是我,我不會去幹!讓我來給你仔細分析分析:首先對於夜班的規定,國家沒有夜班補助標準的規定。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有相關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是對於上下班的時間是沒有強制規定的,這樣的話,給單位一定的自主安排的權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單位性質及經營情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安排上下班時間。只要工作時長不超過法律規定即為合法。超出法定勞動時間、節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費用。你們單位晚上十點到早上八點,也就是夜間工作十小時,白天正常休息的話,每上四天夜班已經夠了40小時,如果每週只上四天班的話,你們單位在工作時長方面是合法的,補助40元是給你的辛苦費;但是如果每週上五天班,週六週日休息的話,每週的工作時長就達到了50小時,超出法定時間10小時。這樣的話,就涉及到了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按照法律規定,工作日加班,加班費為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加班費為工資的200%;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為工資的300%。先按照每五天加班10小時來計算
加班費=月工資÷21.75天×150%。÷8×10
而現在單位給你的補助只有50元,這樣根據公式推算出,你的工資僅有2039元。換句話說,如果你的工資低於2039元的話,這個補助可以充當你的加班費;如果你的工資大於2039元,這個補助就太低了。
我們打工是為了賺錢,賺錢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你要知道上夜班是非常傷身體的,雖然說年輕人身體好抗得住,但將來總有垮掉的一天,身體很可能是越來越差。所以說,很多富士康的員工寧願上12小時的白班,也不願幹8小時的夜班。很多年輕人因此熬不住都離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