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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unny指間散落

    根據《合同法》規定,勞動雙方簽字確認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無端解除。

    按照第九十三條規定,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以接觸合同;另外符合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雙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且在和同未解除之前,雙方的權利和責任都受生效合同的調整和約束。

    如問題所述,公司的行為帶有一定的欺騙性,在未達到法定合同解除條件時,一方按照另一方的意思簽署自願離職的字樣,一方面不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另一方面也把公司的違約責任合法化,從而免除了公司的違約責任!

    個人感覺,最好不籤,可以離職,但是公司必須給個完美解釋。當然既然發生了這種事情,在工作下去也不現實,在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下,另謀高就;如果公司賴賬,可以持勞動合同尋求勞動仲裁部門解決或直接起訴至法院。

  • 2 # 七葉一支花

    這主要是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單位想要和你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你,並或者就要給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同時你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也需要給予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就是單位要求你寫自願離職的根本原因,一旦你寫的是辭職,那麼你將得不到補償,並且你也領不到失業金,所以總的損失還是挺大的,寫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 3 # 山埜居士

    要區別情況。若職工違反規定,構成辭退要件的,單位為了保全職工顏面,讓其主動辭職,是對職工一種照顧,以便之後好找工作。若是單位為了迴避法律,尤其是年滿十年員工,應當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為了摔包袱,職工可以不籤,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以保護其合法權益!

  • 4 # 普通人的傳說

    企業其實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都會用一級壓一級的方式把自己的損失降低到最低,員工因為感情,人情等等大多數都選擇了妥協!怎麼辦?你要一杆子打到你也很難保護員工利益,現在部分企業的人事部,在這種事情的時間都各種辦法吧!但當輪到自己的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 5 # 風格0182

    我從事人事工作多年,告訴你企業這麼幹就一個原因,不想給你錢。

    你也不用和他多說別的,你就直接告訴人事:我不籤,我不想離職,我乾的挺好的。你要辭退我你還是不用和我客氣直接寫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上吧。另外該給我的經濟補償金也請您一分不差的給我。

    這就是典型的坑人,這種型別的問題在問答上太多了,我真的是看了很生氣。一家單位如果只想榨取員工的價值,卻不願意為員工多做一些付出暖人心,真的是走不長遠的。

    如果單位不給你經濟補償金直接告訴他,你要是不給我我就去勞動局仲裁了。你是人事應該知道這錢你怎麼著都得給我的。

    注意準備好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條,還有他要求你離職的通話錄音就可以了。

    一般仲裁結果60日就可以出來了。

    千萬不要籤自動離職,他讓你籤你就回去穩當的接著上班。

  • 6 # 東友律師團

    公司要求員工寫上“自願離職”是為了躲避應該給付員工補償。

    因為中國法律規定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無特殊原因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公司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賠償金,賠償標準是2N(N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以一定要拒絕簽字,因為簽字後就意味著你是自願離職,公司不用支付你任何補償,向公司表明自己不離職要繼續工作,如果公司仍然強行開除你,那麼你就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提起勞動仲裁。

  • 7 # 44zz

    我就是這樣的,為了一點小事沒及時向上面報備工作進度,就直接叫我走人,還在試用期,不想耗了,就算仲裁成功也只是多一個月的工資,期間時間精力花費很大,而且去下一個公司可能會受影響,就算了寫自願離職

  • 8 # 丘山145382787

    如果不同意簽字,那麼就讓你待崗,開最低工資一年,一年後再給你買斷,按雙倍買,因為買斷工資是上年的平均工資,算一下,還不如當時簽字買斷,所以,工人沒辦法,任人宰割,唉!

  • 9 # 上海閔律師

    首先你要搞清楚單位為什麼要讓你自願離職?知道了原因才好對症下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如果無故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給勞動者賠償金的。而如果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也要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單位讓你自願離職的目的就是為了省下這兩筆錢,很多勞動者由於不懂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單位人事告訴他自行離職就自行離職了,從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解決的辦法其實很簡單,那就是該幹嘛幹嘛,單位要求你自己寫離職報告的,請拒絕;單位如果直接將你開除的,那麼找單位要退工證明,如果單位不給的話,可以繼續回去上班。單位將你開除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仲裁成功那麼單位將向你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哦。

    我是無極,您身邊的法律顧問

  • 10 # 幸福囤

    不辭,如果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該法第八十七條違法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該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兩倍標準的賠償金。用人單位按照該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法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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