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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雲半盞

    如果你們企業《員工手冊》或《員工管理辦法》有相關的規定,是可以的。如果沒有規定的話就要有經濟補償。但是可以先協商,造假畢竟是過錯方,公司可以先和他說要提起勞動仲裁、報警等手段,讓本人辭職。

    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企業在招聘錄用時基本都會要求填寫《員工資訊登記表》或《入職審批表》,在勞動者本人簽字欄加一句話:本人承諾,表內所填寫資訊以及本人所提交所有入職材料真實有效,如有不實,任何欺瞞現象,雖然被單位錄用,亦願意立即無償提出辭職,對學校帶來的損失願承擔相應的賠償。然後本人簽字。

  • 2 # 靜中見真境

    講真,轉正後才被查出學歷造假,風險很高,很多案例因操作不當而背上賠償金。就像勞動合同有錯誤,只要整體不違背勞動合同法,有瑕疵但仍合法,勞動者也一樣。

    1.這個崗位是否必須要有相關學歷,這個在崗位職責和招聘資訊是否提及?

    2.入職背調是否操作,我們一般選擇學信網。

    3.他是否能勝任工作,這非常重要,如果試用期期間他勝任這份工作,那風險更高。

    目前,很多企業勝訴的案例比較集中於實力不對位上。

    所以,規範自己公司的制度優先,是否免費開除就要看各方態度。

  • 3 # 笑笑果果媽

    員工轉正了,說明他在試用期的工作能力是獲得公司認可的,這時候公司說學歷造假要辭退那是不可能的,建議公司在這個員工工作一段時候後,參加公司的績效考核後,比如考核成績不太好,這時候公司說因為公司發現員工的工作績效考核不達標對於員工產生合理的懷疑,故公司去調查了員工入職提供的相關資質,發現該員工有學歷造假問題,員工違背了誠實守信原則的職業道德,屬於嚴重違紀,故公司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中間一些問題要細化,要提前做好準備(比如績效考核,一定要可衡量,可定量,而且要員工考核前簽字,考核後成績確定等等工作)

    所以一定要細心,考慮全面。

  • 4 # 易學初窺者

    那就看企業對於學歷的重視程度了,如果所聘崗位確實需要學歷要求,那造假勢必屬於過錯方,但像銷售這類崗位,就真心沒必要了

  • 5 # 琦道

    不可以,哪怕在辦理入職時承諾過也不行!因為轉正之後勞動合同生效,這個時候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賠償金。但是因員工存在學歷資訊造假行為,可能會減少相應賠償金額。

    當然,我們建議員工還是要在求職過程中還是要誠實守信,不要拿著虛假的資料去應聘。

    作為企業,如在試用期內發現員工存在學歷休息造假行為,是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企業在崗位招聘時要明確學歷或專業職稱要求,在員工入職工作前就應該要求員工提交學歷、職稱原件,登陸相關官網進行核實清楚,也就是說 HR應該做好事先核實的工作,這是HR應該做到的事情,而不是事後核實。

    而企業如果明知員工存在學歷資訊有假的情況下還為其轉正,則說明企業認可員工的能力。如果是這種情況,企業不能以學歷造假解除員工勞動合同,要按照勞動法規定的辭退要求進行賠償。

    不管是作為勞動者還是企業方,都應該認真學習勞動法裡面的內容。對於勞動者而言,學習勞動法可以讓我們瞭解自己作為勞動者擁有哪些權利,學會去維護自己的權利。

    而作為企業而言,尤其是中小企業而言,學習好勞動法可以規避很多不必要的風險,否則因小失大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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