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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y楊光

    這種事還有期限呢,那我希望是越快越好,,,,,

    少年這不是工作可以指定時間表可以定鬧鐘,感情這種事哪有啥規則啊,相愛的人一眼就夠了。

    “自由和相親”這有啥區別?······要非說有的話那也是“相親”屬於交往活動,“自由”有點耍流氓的嫌疑·······。

  • 2 # 假如樹會飛

    看雙方意願了。自由戀愛,可能是朋友介紹,同學認識的這種,相親也有可能是家人介紹,朋友介紹的,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可能相親會把條件更放在臺面上來講吧。

  • 3 # 情感西貝

    三種情況第一雙方正在上大學,建議不可以同居。沒有理由,個人認為,哪怕你有什麼親密接觸,都不要去同居。第二,雙方我有一方正在上學,特別是女方,不建議同居,流言蜚語,人言可畏,未來的不確定性,等等因素,不能同居。第三,都已經工作,根據感情狀況,我個人認為戀愛大於等於1-2年左右,有明確的未來打算,見過父母,可以嘗試同居。什麼半年就同居,幾個月就同居,甚至幾周就同居的,都不瞭解對方,最好不同居。

  • 4 # 愛逛的米大叔

    這個以雙方意願為主。

    雙方意願強烈,拉手同居不用一天,雙方比較矜持,那麼時間比較長。

    如果是正常戀愛的話,我覺得三個月或半年,雙方都覺得是對方可以託付的話,可以同居。

    我是贊同先同居再結婚,因為說實話,兩人想過一輩子,就會面臨同一個屋簷下,柴米油鹽,每個人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如果只是三觀相同,但在生活中不能相互遷就,婚姻也就不會。

    至於自由戀愛與相親戀愛,只是戀愛方式的不同,自由方式的結果並不一定就比相親戀愛的好,自由是雙方看對了眼,相親是介紹人把了一關。只要能藉此找到自己真正的另一半,方式可以多樣化。

  • 5 # 百結

    戀愛到雙方光是精神語言交流已經滿足不了的時候,就可以進行身體交流了。

    相親戀愛跟自由戀愛只要都是真愛,就沒有本質區別。可能就以後吵架了,相親戀愛的會想“都是那誰誰誰做的介紹,可害苦了我。”

  • 6 # 使用者8654438675978

    沒結婚就同居,把結婚的事情都做了還結什麼婚呢?這樣也不用離婚,啥時候膩了就分手,可以不用負責任白玩兒那些不自愛的蠢女人,玩膩了就分手,到了結婚的年齡再找一個新的女人結婚!!

  • 7 # FT樂天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先說一聲對不起啊!因為我沒忍住,我笑了,而且是不厚道的那種笑,笑得我肚子疼,疼得我想罵娘

    言歸正傳。愛是兩個人的事,相互接受、相互尊重,你情我願了,還有什麼時間限制嗎?隨時可以啊。在我看來,你想表達的是:你想跟人同居,但不知怎麼開始。這樣的話,取決於你的本事和你倆的感情,與多長時間沒有半毛錢關係!

    至於自由戀愛和相親戀愛,除了多了媒人,還有什麼差別呢?你自己說?既然戀愛了,本質都是一樣的啊。比如你買兩雙鞋,一雙是直接在廠家購買,另一雙你從商家購買,你說本質上有什麼差別嗎?

    最後給你的建議:你不適合戀愛,更不適合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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