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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樹Z

    國家法律只有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規定,內退是企業內部對一些富餘職工的安置稱呼,法律沒有如此的規定。勞動法明確規定,在同一單位工作年限達十五年,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企業必須與其繼續簽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齡。所謂的內退需要與職工協商一致。你可以參考國務院(國有企業安置富餘職工的規定)的相關條例。至於內退職工工資,必須不低於在職職工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於當地本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於是內退,勞動合同還存繼,企業必須給交社保,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需要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至於你說公司以別的藉口解除勞動合同,那就要看是什麼藉口了,內退屬於企業內部退休,如果原合同沒有約定內退後不能和第三方單位籤勞動合同,那公司藉口你和第三方籤勞動合同解除原勞動合同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 2 # 辰哥和您一起愛勞動

    你也可以選擇回公司上班啊,就不至於1600多了吧。

    說白了內退這種計劃經濟下的產物早就該廢除了,明顯與勞動合同法不符。法律預設勞動者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即便少量簽訂兩份的第二份也不能影響第一份工作,否則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點上說,公司的行為並未違法。

    但我想既然辦理了內退,就應該有你們的特殊性,也要綜合考慮,建議你哥仔細評估一下,要麼回公司,或者現在工作很高,那就辭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人類歷史上,那場著名戰役,是以少勝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