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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合肥料理帝

    答案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實說起來這個事情,還真的有去打官司的。

    案件起因:2017年10月8日,湖南的柳女士帶著孩子與朋友一起到食在不一樣金茂覽秀城店就餐,被收取了4人8元的餐位費。

    維權經過:柳女士委託湖南清楓律師律師事務所劉洋律師作為代理人,一紙訴狀將這家餐廳告上了法庭。結果告贏了!

    本案的具體經過已於2017年11月1日晚上18:30在湖南經影片道《焦點》欄目播出。

    2017年10月1日起:“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務的價格,不得設定最低消費,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餐位費、開瓶費等不符合規定的費用。”

    但是大部分人都是給的,因為什麼呢?

    1怕麻煩

    確實可以打官司啊,但是為了幾塊錢打官司,大多數人還是懶得去打官司。

    2飯店給了優惠

    有時候飯店買單給你打折,優惠,或者送券,消費者也就不再計較了。

    3根本沒注意

    吃飯很少注意,尤其是喝了酒之後,誰會管那麼多啊。買單就走了,選單都不看的。

    其實這個事情必須大家都行動起來,就像之前去吃飯一定要發票,防止偷稅漏稅是一樣的,現在這種情況依然沒有根治。

    更多的是希望利用媒體的力量去呼籲,想起那些年的“光碟行動”公益廣告,確實是改善了一定的社會風氣,總之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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