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薩沙
-
2 # 歷史堆中的胖子
因為清朝奉行的是旗漢不通婚,而不是滿漢不通婚啊。
雖然民間一直說“滿漢不通婚”,但其實是“旗漢不通婚”,就是不在旗籍者,不能與旗人通婚,就連皇室也不能例外。因為八旗大多都是鐵桿莊稼,拿著國家發的俸祿,並且還享有政治上的特權,所以旗人往往不會與普通漢人通婚,一直到1902年滿清才正式下令允許旗漢通婚。
至於清朝的皇帝有很多漢族妃子,這倒是真的,就比如順治、康熙、雍正、乾隆等人都有漢人妃子,甚至像康熙、嘉慶的親媽都是漢人,但請注意,這些妃子雖然是漢人,但卻不是一般的漢人。
因為這些漢人妃子都是漢軍八旗的女子,雖然是漢人,但全都是旗人。在滿清的歷史上,只有順治皇帝的恪妃是滿清歷史上唯一一個不在旗的漢人妃子。
所以,旗漢不通婚這歷史上是存在的,並且是被嚴格執行過的,只不過隨著時間的發展,誤傳成了滿漢不通婚而已。
-
3 # 燕趙節度使
準確的說,不是滿漢不通婚,是旗人和漢人不通婚,叫旗民不通婚。
旗,指的是八旗即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民指的是民人,即漢人
這三支八旗內部是通婚的。
比如康熙的媽就是漢人,即生母為孝康章皇后佟佳氏。
她是漢軍正藍旗人(後改滿洲鑲黃旗)都統佟圖賴之女,自然是漢人。
我們來看看康熙的漢人妃子:順懿密太妃 ,王氏,江蘇蘇州人。康熙帝妃嬪,知縣王國正之女。
勤妃陳氏 (抬旗後滿化為陳佳氏)。初為鑲黃旗滿洲包衣,後抬入滿洲鑲黃旗。二等侍衛雲麾使陳希敏之女。
端嬪,董氏,正黃旗包衣人。員外郎董達齊之女,
襄嬪高氏,高廷秀之女,為漢軍正藍旗人,
雍正的漢人妃子敦肅皇貴妃,漢軍鑲白旗人, 年羹堯之妹
齊妃李氏,知府李文煇的女兒。
謙妃,劉氏,管領劉滿之女。清世宗之妃。
寧妃,武氏。山西大同人,鑲黃旗漢軍人,泰州知州武柱國之女。
乾隆的漢人妃子婉貴太妃,陳氏。陳廷璋之女。其“母家姓陳,系漢人”,並非漢軍旗或包衣出身,而是民人出身,應為南方官員進貢的女子。
慶恭皇貴妃,陸氏。初為漢族民人,後為鑲黃旗包衣第四參領第二旗鼓佐領下人。蘇州平民陸士隆之長女
純惠皇貴妃,蘇州平民蘇召南之女。初為漢族民籍出身,後為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下人。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康熙、雍正、乾隆三個皇帝不僅娶漢軍八旗的女子為妃,甚至娶了八旗的民人(漢人)為妃子。比如乾隆的慶恭皇貴妃陸氏。
所以說,滿漢不通婚是不成立的,起碼在皇帝那裡是不成立的。
滿人男人可以娶漢人女子,同樣,漢族高階官員也可以娶八旗皇族宗室的女子。第一個娶滿族宗室女子的是李永芳(?-1634年),遼東鐵嶺(今遼寧鐵嶺)人。明末將領。
李永芳原為明軍遊擊,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投降努爾哈赤,是明朝第一位投降後金的邊將,被授為三等副將,並娶貝勒阿巴泰之女。
最著名的是吳三桂之子吳應熊娶了建寧公主,即清太宗皇太極的第十四女,成為清朝的駙馬。
其他還有——
耿精忠與肅親王豪格女成婚,封和碩額駙。
耿昭忠,耿精忠二弟,娶了貝子蘇布圖之女(饒餘親王阿巴泰的孫女)為妻,例得多羅額駙,
耿聚忠,耿精忠三弟,漢軍正黃旗人。他的兒子也與滿清宗室通婚,如下:
耿啟祚 公主所生,娶貝子彰泰第四女,縣君
耿化祚 都統,娶奉國將軍巴賽之女宗室氏。
所以說,在統治階級內部,滿漢是通婚的,當然基本上都是政治聯姻。
至於民間,卻頒佈了嚴格的禁止旗人與漢人通婚的禁令:順治八年:令滿、漢官民得相嫁娶。
但與此同時,又有些變通:禁止八旗女子嫁給民人。但八旗男子納妾蓄婢從無限制。也就是說旗人男子可以娶漢人女子為妾。
旗女一般禁止嫁非旗。如果有,則旗女必須出旗(避免後代與旗丁爭餉),成為民人。但這種情況並不多。
所以說,自古以來,法律都是針對老百姓的,刑不上大夫!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頒佈懿旨,在體制層面規定了滿漢准許通婚。
這老孃們總算幹了件好事。
-
4 # 氣吞萬里如猴
滿漢不通婚是以訛傳訛,實際上是“旗漢不通婚”。旗人既包括滿洲八旗,也包括蒙古八旗,還包括漢軍八旗。也就是說,漢軍八旗是可以和滿蒙旗人通婚的,所以清朝皇帝可以有許多漢人妃子。《紅樓夢》裡的元春是漢人吧,那不是也成了元妃了嗎?即使不是漢軍八旗只是包衣奴才家的漢族女子,皇帝也可以用“抬旗”的方法,把她和家人變成旗人。這就拆除了通婚的藩籬。不過,普通滿洲人沒有這個權利!
-
5 # 農民工歪說古今
清王朝兩百餘年裡,從來就沒有“滿漢不通婚”的說法,只有“旗民不通婚”。在八旗編制之內的人都叫旗人,不僅僅是滿洲人,八旗蒙古、八旗漢軍,還有八旗滿洲的包衣,都算是在旗的,這些人之間都是可以相互通婚的。比如曹雪芹家族,就是典型八旗滿洲的包衣漢姓。他們的祖上是地地道道的漢人,後來較早依附滿洲,被編入了八旗滿洲的包衣牛錄。雖然依然是漢姓,但他們卻是滿洲人!只不過是低等滿洲人——包衣而已。比如鐵帽子平郡王(克勤郡王)福彭,他就是曹寅的親外孫、曹雪芹的表兄!由此也可見,包衣漢姓不僅可以與滿洲人通婚,而且還可以嫁給宗室鐵帽子王!不通婚的只是旗人和民人之間,所謂民人,主要指的是不在旗的漢人,不包括八旗漢軍和包衣漢姓。
比如“天下第一世家”——孔府,在清王朝兩百餘年裡,衍聖公雖然是世襲公爵,卻始終沒有娶過八旗女子,而孔家的女兒也從來沒有嫁給八旗子弟的。就因為他們不在旗,雖然號稱“天下第一世家”,卻依然屬於民人,是不能與旗人通婚!至於什麼乾隆帝把女兒記在於敏中名下、然後嫁給了衍聖公的說法,只是民間的傳說而已,當不得真。
旗民不通婚,這是清王朝的祖制,直到清王朝滅亡,宗室娶妻都只限於八旗,娶民人女子是絕對禁忌!就更別說是皇帝了。清朝所有的皇帝中,沒有一位皇帝的后妃是出自民人家庭的。當然,不在八旗編制內的后妃是存在的,比如來自外藩蒙古的孝莊文皇后、孝惠章皇后等等以及乾隆帝來自回部的容妃和卓氏。
至於清朝後妃中的所謂“漢人”,基本都是漢軍和包子漢姓,根本不是所謂民人!比如乾隆帝的孝儀純皇后魏佳氏,原本就姓魏,是“上三旗”之一正黃旗滿洲包衣漢姓出身。後來因為她成為了皇貴妃,舉族抬旗,才被從正黃旗滿洲的包衣牛錄抬入了鑲黃旗滿洲。雖然她的祖上是漢人,但在清朝她並不能算民人,依然是在旗的!
再如雍正帝的敦肅皇貴妃年氏、也就是年羹堯的妹妹,同樣不是民人,她和年羹堯的祖上雖然也是漢人,但他們被編入了八旗的漢軍牛錄,所以也是旗人、不是民人。換言之,滿洲人與漢軍、包衣漢姓通婚在清王朝二百餘年裡一直存在,從來也不是什麼禁忌!但不在旗的漢人、也就是所謂民人,在清朝時理論上是不能與旗人通婚的,“天下第一世家”——衍聖公家族也不行!
當然,規矩都是皇帝定的,如果皇帝真的看上了那位民人女子,給她一個旗人的名分,完全只是操作層面的問題,不是嗎?包衣漢姓可以透過抬旗搖身一變、成為滿洲人。民人憑什麼不能透過入旗成為旗人、甚至滿洲人呢?只要皇帝願意,一切皆有可能……還有就是一些旗人私下裡納民人女子為妾或者外室,只要沒人舉報,也不會有人刻意去過問。但八旗子弟娶妻,理論上是不能娶民人女子的。
綜上所述,清王朝從來就沒有什麼“滿漢不通婚”,只有“旗民不通婚”。八旗滿洲的包衣、八旗漢軍,雖然祖上也是漢人,但在清朝時他們並不算民人,不僅可以與滿洲人通婚,而且可以與宗室通婚、甚至成為皇貴妃、皇后!比如前面提到的孝儀純皇后魏佳氏,她就是又包衣漢姓一步步成為皇貴妃、皇后(追冊)的!最後再次強調,漢軍和包衣漢姓雖然祖上是漢人,但並不算民人。後來在民族大普查中,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人的後代也都被劃入了滿族而非漢族。還有一些祖上來自李氏北韓的包衣之後,後來也被劃入了滿族而非北韓族。
-
6 # 玄坤文史
不同的物種之間存在著生殖隔離,但同一個物種,比如人類,因為膚色,生活習慣不同也被分為了不同人種,但人種之間並不存在生殖隔離,所以不同人種之間不可通婚,通常是出於政治目的的需要。
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種族,不但並不高貴,反而會更加的卑微,禁止不同民族之間通婚的,通常都是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文明的發展程度也是有限的。
清朝時期,滿漢不通婚並非是絕對的,就比如皇帝的妃子中有不少人就有漢族血統,因此滿漢不通婚並非是絕對的,通常滿漢不通婚指的是滿人的正妻不能娶漢族女子,至於小妾是什麼民族並沒有嚴格的限制。
對於皇室成員來說,滿漢不通婚是為了確保皇室血脈的正統,這個所謂的正統則是為了提防政權被漢人所掌控,因此滿漢不通婚還是和政治性的目的掛鉤,但這就會導致一個問題,皇帝如果只能從內務府上三旗選秀女,那麼可選的範圍就非常有限了,不可避免出現近親結婚,這會導致生育能力下降,智力低下等問題。
因此皇室還是需要和其他民族通婚,只是地位會低一些罷了,而在民間,滿漢不通婚也並非是最初的規定,畢竟滿人才入關時,也就剛從原始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強搶,強佔的事情也沒少幹,在制度尚未健全時,哪有那麼多講究。
真開始要求滿漢不通婚還是在政權逐漸穩定後,因為在中原看來,滿人就是群蠻子,滿清統治者其實也沒那麼自信,因此對漢人也只能是威逼利誘,威逼就是屠殺,利誘就是在制度上仿明制,祭拜下孔子,讓漢人們覺得自己不是野蠻人。
但畢竟滿清算不上是一個有文化,文明積澱的政權,也會擔心自己入主中原後,會逐漸被漢人同化,最後威脅到滿清政權的統治,在這樣的背景下才提出了滿漢不通婚,但這個漢也不是說所有的漢人,而是隻普通漢人。
清軍入關後,除了蒙滿八旗外,最先投降滿清的一批漢人也被編入了漢八旗,雖然地位低於滿族,蒙古族的旗人,但也算是旗人,地位高於一般的漢人,旗人之間互相通婚是可以的,所以準確的說應該是旗漢不通婚
而皇帝妃子中的那些漢人,就來自於漢八旗,他們和滿人通婚並不違反滿漢不通婚的規定,比如雍正皇帝的敦肅皇貴妃,來自漢軍鑲白旗,雍正元年抬入鑲黃旗,乾隆皇帝的孝儀純皇后,來自漢軍正黃旗,後來被乾隆皇帝抬入鑲黃旗。
雖然清政府搞了一系列措施防止滿人漢化,但到了乾隆晚期,這種漢化的趨勢已經是不可逆了,這種情況下還在搞滿漢不通婚顯然不合時宜了,所以清政府對滿人納漢人為妾基本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但滿人女子還是不能嫁給漢人,皇室也不能娶漢女。
直到晚清時期,對滿漢不通婚的限制才算是徹底的解除了,清朝的滿漢不通婚,不是徹底杜絕滿人,漢人,以及其他民族之間的通婚行為,旗人之間並不受限,所以這一制度完全就是掩耳盜鈴。
-
7 # 嘟嘟6752646527583
滿族很多都是旗人,旗人不僅有原始的滿族,還有蒙古族,漢族等,旗人是可以通婚的,不過現在的滿族都是以前的旗人演化而來,真正的滿族人很少很少
-
8 # 樓船夜雪1970HL
你不懂清朝邏輯。
清朝皇帝妃子祖籍是漢人不等於妃子家現在是漢人,一般都要抬旗,名義上是滿人了。
滿清劃分很清楚,除此之外漢人是滿漢不通婚的。
-
9 # 標書小Y
滿漢不通婚,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
對的說法,滿族人口對比漢族較少。所以,為了發展,成了漢八旗。
普及一下
八旗漢軍是清朝八旗的三個組成部分之一,指代八旗中的漢軍旗份佐領,並非單獨有八個漢軍旗,部分誤稱為“漢軍八旗”。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構成八旗軍的整體,皆以兵籍編制。分屬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八旗漢軍的主要來源是明末主動歸附後金或在之後的戰爭中被其繼承政權清朝擄掠於遼東的人丁,以漢人為主,也有少部分漢化女真人和曾入明為官的蒙古人等等的“重炮兵部隊”。
八旗漢軍深受皇太極信賴,在清朝初期統一戰爭及穩定漢地局勢做出了重要貢獻,出任清朝高官者也屢見不鮮,清朝中期逐漸衰敗失去了影響力。
屬於清軍管轄的漢族。
所以,滿漢是可以通婚的。從這個方面將。
不對的說法,滿不能和平民的漢族通婚。
這個就像中國一線城市的暫住證和美國的綠卡一般。
沒有暫住證或者居住證是不能在一線城市買房的。
沒有美國綠卡不能在美國居住。
一個道理。
簡單說滿族統治期間,漢族被分為369等。
滿族不能和低等的漢族通婚。
但是,可以和在旗的漢族通婚。
-
10 # 棲鴻看紅樓
滿漢不通婚是剛入關時的規定,為了保持“血統純潔性”。但是很快就放開了。
我們深深籠統地說,某時代有某項制度,這並沒有錯,但是往往不夠精確。
像《兒女英雄傳》裡就有這樣一段話:
“我們雖說是漢軍旗人,那駐防的、屯居的,多有漢裝,就連我們現在的本家親戚裡頭,也有好幾個裹腳的呢!”
這段話的背景是:清朝初年,政府嚴禁旗人婦女裹腳。作品中的漢家女子與漢軍旗男子訂婚,擔心需要循旗人舊例、不再裹腳。而漢軍旗的太太告訴她們:漢軍旗也有人裹腳呢!
電視劇《闖關東》裡也介紹了一段歷史:清朝建國之初,把關外視為“龍興之地”,嚴禁漢人遷居關外。但是時間長了,發現關外人少,連邊疆也無法保護。於是逐漸開放了東北的封禁令(雖然開放時間有爭議,有人認為是鴉片戰爭時期才開放,有人認為乾隆時期已經開放),允許漢人出關,“傭工覓食”。
和纏足、封禁這些政策的變化一樣,“滿漢不通婚”也有個變化過程。最早的大概是順治時期,由攝政王多爾袞告諭禮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
當然,由於人事的變遷,多爾袞的政令也發生過變化。但是“滿漢不通婚”的禁令,時緊時鬆,時張時弛,並沒有嚴格地貫徹清朝始終。
所以就連皇帝,也會娶漢族女子為妃。
-
11 # 吃瓜觀眾叄瘋
這個問題要從八旗的發展說起,,最早是四旗,是純粹的滿族人。後面的四旗是發展時後續加入的漢人組成的,也叫抬旗。所以八旗就有前四旗和後四旗一說。漢軍旗裡的子女,可不就是漢人。
回覆列表
滿漢不通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也有特例,而且也不是一層不變的。
滿清建立整個時期,曾經有過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就是入關站住腳之前。當時由於根基不穩,加上各種制度還很粗陋,根本沒有限制什麼通婚問題,顧不上。
第二個階段就是入主中原穩定了以後,因為滿清是少數民族,唯恐被數量絕對優勢的漢人徹底通化,制定了嚴格的不通婚政策。
不過,具體執行時候也有反覆和疏漏,並不是鐵板一塊。
第三個階段是光緒時代開始,當時滿清已經風雨飄搖,加上滿族高度漢化,再執行這個政策已經意義不大,乾脆放開。
另外,滿漢不通婚,其實嚴格來說是旗人和普通漢人不通婚,也就是 旗漢不通婚。
所以旗人,並不僅僅是滿族人,也包括蒙古人和被當做奴才的漢人。
這些旗人中的漢人,被當作也是滿人,只是地位低下而已,不被當作普通漢人對待。
然而,這種屬於一種特例,並不能作為滿漢可以通婚的現實。
另外,滿人秉承遊牧民族的特點,通婚主要指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也就是說,滿人認為自己民族的男人娶別的民族,比如漢族的女人,並不算什麼跨民族通婚,無關緊要。因為滿人認為只有父親的血統,才是孩子的血統,母親是什麼民族無所謂。
所以,滿人的普通男性老百姓從始至終,都可以娶漢人女孩為妻妾。
然而,相反的話,比如滿人女孩嫁給漢人男人,就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屬於跨民族通婚。
在皇太極時代之前,滿族還是野蠻民族,一切制度都沒有建立,婚姻也是比較草率,壓根沒有什麼規矩可研。
滿族男人可以娶任何民族女人,根本沒有什麼顧慮。而即便是滿族皇室女人,也作為和親的工具,下嫁蒙古人和漢奸,也沒什麼稀奇。
大家都知道的建寧公主,就是例子了。
隨著多爾袞時代滿族入關,滿漢就開始禁止通婚。目的很簡單,主要是避免自己的民族消亡。
到了康乾時期,徹底成為國家制度。
類似的法律有很多,比如
順治時代,只要是跨民族結婚,無論是滿男娶漢女,還是滿女嫁漢男,都必須上報朝廷,得到批准以後才可以結婚。
而實際上,對於滿男娶漢女,一般朝廷大多批准,但對於滿女嫁漢男則難以透過。
而當時滿人也非常忌諱自己的女人,嫁給漢人。
乾隆三十年(1765),軍機大臣複議明確指出滿族、蒙古、錫伯、巴爾虎、漢軍包衣等,不能同漢族聯姻。
除此以外,還有另外三條制度。
乾隆二年( 1737) ,內務府宣佈, 明確指出不允許各民族間互相聯姻;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要求宗室之女不得與八旗別載冊籍之戶結親;
乾隆五十七年即1792 年規定,皇室貴族不得與普通百姓結親,違反者要接受一定的法律制裁
然而,法律上並不阻止旗人之間互相聯姻,也就是除了普通漢人以外,旗人內部可以互相通婚,蒙古人和滿族人,錫伯人和漢軍包衣都可以通婚。
滿清真正無法控制滿漢通婚,還是嘉慶年間開始的。
滿族已經高度漢化,尤其是滿族平民已經同漢人沒什麼區別。而滿族畢竟屬於少數民族,人口數量有限,一些男人試圖找媳婦甚至納妾,找不到滿族女人,就只能從漢人裡面挑選。
這是涉及傳宗接代的大事,滿清政府已經無力控制,只能規定娶了漢女的滿族人將會失去在婚喪喜慶中領取紅賞 的機會。 這樣的規定,其實已經開始預設滿漢通婚了。
在嘉慶時代之前,非入旗的漢人和滿人擅自通婚,是違法行為。
尤其,漢人男人擅自娶了滿族女人,更是不可饒恕的罪行。
乾隆時期有個叫做王世新的漢人,就娶了滿族女人為妻,還生下了女兒。
然而被人舉報以後,王世新被流放,妻女都被賣給貴族為奴,妻子的孃家也被處罰。
即便是嘉慶時代,開放的只是滿人娶漢女為妻妾。對於皇族就要求極高,根本就不允許娶漢女為妻為妾,違者重罰。
嘉慶二十五年,郡王綿志由於私自買民女納妾。皇帝大怒,認為他貪圖美色,沒有遵守法律,也沒有去包衣莊頭家挑選。
因此,倒黴的郡王綿志被廢除了郡王職位。
隨後,皇上有對所有皇族下令,宣佈以前購買漢女為妾的事情不再追究,但以後一旦發現從嚴懲處,郡王綿志就是榜樣。
直到晚清的光緒時代,禁止滿漢通婚的的法律才逐步被取消,允許滿漢通婚。
自然,滿清時代同中國曆朝歷代一樣,皇權不下鄉,官場也是瞞上不瞞下。
一般來說,如果是旗人平民偶爾出現滿漢通婚現象,也就是娶了漢人妻妾,除非有人舉報,一般官府也不會刻意去抓。
有意思的是,一些滿人為了名義上避免違法,讓些漢族女子採用“ 頂名 婚”的方式嫁給了滿族男子,以規避法律。
對於皇族以及八旗貴族,這些制度還是很嚴謹的,不允許違反。
所以,整個滿清時代,制度上的不允許通婚是客觀存在的。
這些東西,隨便找個論文看看就知道了。
不過,今天這種論文也成為了敏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