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的辦法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務用車 1、公司員工在市內參加各種業務活動,到外地出差或開會,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2、公司員工遇有緊急、重要公務或因路遠等必需用車的情況時,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3、公司組織集體活動,酌情安排用車。 二、非因公用車 1、職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和女職工生產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批准可以免費使用。 2、經批准的其他非因公個人用車(包括離、退休人員),一律按規定收費。 三、用車手續 1、凡可預見的公務用車,請在公務前一天與綜合部預約,以便安排。 2、職工非因公用車(因傷病除外),提前二天預約,由綜合部酌情安排。 四、費用結算 1、用車費用的結算採取用車人簽單,按月按部門分攤的方式進行結算。 2、用車人在每次用車前應要求司機將小表復零,用車後對里程數、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進行核實,並在《單車行車臺帳》上簽字確認。所有費用一律由司機先行墊付,至下月初至財務部統一結算。 3、當二個或二個以上部門合用一輛車時,司機需在用車結束前按單程、雙程及人頭數進行費用分攤,並分別由用車人簽字認可。 4、各部門用車費用需由司機在下月初彙總後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否則不予結帳。 5、各部門的用車費用一律納入部門成本。 6、對非因公用車,除規定免費使用的情況,一律採取用車人簽單,在用車人下月工資扣除的方式進行費用結算,但司機需在《單車行車臺帳》上註明“私用”。 7、用車結算價以《單車結算價目表》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規則 1.機動車輛由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原則上由專人駕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駕駛員的,應由經理辦公室批准。 2.車輛的年檢、保養、清潔、停放以及辦理保險等車務手續由駕駛員負責辦理。 3.駕駛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部件齊全、制動有效,不允許病車上路。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至修復,確保安全運輸。 4.車輛每週至少清洗一次,駕駛人員在特殊天氣情況下可根據車況適當調整。雨雪等惡劣天氣後及長途返回時,車輛外表嚴重汙染的應及時清洗。 5.車輛在公司期間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位,外出期間駕駛員應尋找合理的停車場所停放並保證車輛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車輛被損壞、被盜竊的,應及時報警並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解決。 7.公車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外,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8.未經公司批准擅自用車,使用者按正常用車費用的5倍繳納車費,另外對駕駛員每次罰款200元。 9.車輛每年應徹底大修保養一次。車輛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統質量鑑定,應由資深車輛技術人員和駕駛員對車輛認真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部位應請承修方及時整改合格後方可接受。新車和大修後的車輛有一段磨合期,駕駛員必須注意控制車速及其它養護工作。 10.車輛使用規定: 公司車輛一般不外借。 公司車輛原則上不用於單程30KM以內的短程外出(辦理5000元以上的大額存取款、攜帶公司機要檔案物品等其它特殊情況除外)。 員工遠端外出(單程30KM以上)應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以保證效率、節省時間、減少費用為原則,首選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線路確實不暢,且時間確實緊急的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含)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車輛,並在使用後由駕駛員立即填寫《出車登記表》。 因專案原因而使用公司車輛的,按1元/KM計算專案成本,由駕駛員、專案主管、批准領導分別簽字後報財務核算,從專案組包乾車費中扣減。 《出車登記表》由駕駛員負責統計、保管,財務部負責監督、核算,必須如實記錄,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公司車輛管理的辦法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務用車 1、公司員工在市內參加各種業務活動,到外地出差或開會,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2、公司員工遇有緊急、重要公務或因路遠等必需用車的情況時,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3、公司組織集體活動,酌情安排用車。 二、非因公用車 1、職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和女職工生產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批准可以免費使用。 2、經批准的其他非因公個人用車(包括離、退休人員),一律按規定收費。 三、用車手續 1、凡可預見的公務用車,請在公務前一天與綜合部預約,以便安排。 2、職工非因公用車(因傷病除外),提前二天預約,由綜合部酌情安排。 四、費用結算 1、用車費用的結算採取用車人簽單,按月按部門分攤的方式進行結算。 2、用車人在每次用車前應要求司機將小表復零,用車後對里程數、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進行核實,並在《單車行車臺帳》上簽字確認。所有費用一律由司機先行墊付,至下月初至財務部統一結算。 3、當二個或二個以上部門合用一輛車時,司機需在用車結束前按單程、雙程及人頭數進行費用分攤,並分別由用車人簽字認可。 4、各部門用車費用需由司機在下月初彙總後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否則不予結帳。 5、各部門的用車費用一律納入部門成本。 6、對非因公用車,除規定免費使用的情況,一律採取用車人簽單,在用車人下月工資扣除的方式進行費用結算,但司機需在《單車行車臺帳》上註明“私用”。 7、用車結算價以《單車結算價目表》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規則 1.機動車輛由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原則上由專人駕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駕駛員的,應由經理辦公室批准。 2.車輛的年檢、保養、清潔、停放以及辦理保險等車務手續由駕駛員負責辦理。 3.駕駛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部件齊全、制動有效,不允許病車上路。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至修復,確保安全運輸。 4.車輛每週至少清洗一次,駕駛人員在特殊天氣情況下可根據車況適當調整。雨雪等惡劣天氣後及長途返回時,車輛外表嚴重汙染的應及時清洗。 5.車輛在公司期間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位,外出期間駕駛員應尋找合理的停車場所停放並保證車輛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車輛被損壞、被盜竊的,應及時報警並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解決。 7.公車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外,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8.未經公司批准擅自用車,使用者按正常用車費用的5倍繳納車費,另外對駕駛員每次罰款200元。 9.車輛每年應徹底大修保養一次。車輛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統質量鑑定,應由資深車輛技術人員和駕駛員對車輛認真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部位應請承修方及時整改合格後方可接受。新車和大修後的車輛有一段磨合期,駕駛員必須注意控制車速及其它養護工作。 10.車輛使用規定: 公司車輛一般不外借。 公司車輛原則上不用於單程30KM以內的短程外出(辦理5000元以上的大額存取款、攜帶公司機要檔案物品等其它特殊情況除外)。 員工遠端外出(單程30KM以上)應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以保證效率、節省時間、減少費用為原則,首選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線路確實不暢,且時間確實緊急的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含)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車輛,並在使用後由駕駛員立即填寫《出車登記表》。 因專案原因而使用公司車輛的,按1元/KM計算專案成本,由駕駛員、專案主管、批准領導分別簽字後報財務核算,從專案組包乾車費中扣減。 《出車登記表》由駕駛員負責統計、保管,財務部負責監督、核算,必須如實記錄,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