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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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yk7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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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野新農人
土地經營權變更(承包)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口頭承諾,既雙方不定契約口頭商定使用年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二是簽訂書面協議,就雙方需要承諾的事項進行法定文書定格。你問題的核心是對方毀約,不論那種形式,毀約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情況,你應該屬於第一種形式,這種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受理,因為缺少直接證據。只有根據起初雙方約定再商討收回方案。願能如願解決。拙見,不妥之處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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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武周扶朋友圈
程式不合法,契約無效!
可相互商議。
商議無效,法院調節!
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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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念鄉之記實
1,你所述的沒有履行民主議定程式,應該是隻有(口頭協議),但口頭協議也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須有第三方口供證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流轉當事人必須要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向當地政府士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認可並備案即可。
2,你流轉給他人的土地性質和用途、是不可變更的。
3,如對方有第三方口供證實,又沒有改變使用性質和用途、流轉年限未到,對方也理行了流轉金。那你只能先向村集體政府和對方協商解決。
4,村集體沒法解決也只能上一級政府,或法院解決了。
5,綜合實際看口頭協議是否有利於你合法處理吧!
集體土地承包必須經過村民委員會,沒有村民代表簽名是無效的。如果是村民私自簽名沒有經過村民委員會的話,就起訴法院。法院會給公來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