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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水微瀾KM

    原單位破產了己解除勞動合同意味著事主成了待業人員,原單位破產無力無責任再為事主購買社保,何況己買斷工齡,事主跟單位沒有任何關係了,不存在任何法律問題,只能事主重新就業續買養老保險、醫保,如果沒有就業,只能按城鎮居民自己買保險了。

  • 2 # truewujihua

    自己對標吧。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 3 # 淨茵曼綠

    這得要看你原單位是否繳納失業保險沒有。

    在職工被買斷工齡後滿一年,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在領取失業金這兩年,不得入職於任何正式工作單位。

    在領取失業金滿兩年後,是可以再參加再就業。

    至於原單位沒有給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買失業保險,不用說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

    此單位沒有按政府規定安置好下崗職工,是一種違約行為,這樣也不會被當地政府稽核透過。

    當地政府會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護下崗職工僅剩下的一點點自身利益(一般是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

  • 4 # 三十年河東轉河西001

    如果企業因經營困難面臨破產清算或者倒閉,對於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來說首先要了解一下幾點:第一,企業要給予勞動者結清工資,並且要有勞動者親自確認,確保不拖欠。第二,社保要繳納到勞動者解除之日,不過這一般不用擔心,企業如果未足月給勞動者繳納社保也無法為勞動者關閉社保帳戶辦理失業保險。第三,企業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資標準單月為勞動者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也不能高於勞動者企業所在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第四,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沒有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規章制度或者勞動法規定的違法事項,企業應及時為解除人員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移交手續,一般在7日同時辦理失業登記,勞動者可以按月領取失業金。

  • 5 # 我是皇皇

    你的情況肯定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我就拿我親身經歷的關於我小姨辦理失業金的情況和你簡要說一說。

    第一,你公司幫你繳納失業保險一年,非你本人意願辭職的,你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第二,失業金金額每個地方標準不一樣,當你重新就業,將不能再領取,我小姨領取失業金的時間是一年,具體時間好像和你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又關係。

    我小姨當時是某某超市的員工,工作時間五年以上,當時勞動合同到期後,某某超市沒有續約,然後就失業了。

    為了領取失業金,我們一起到勞動局就業中心諮詢如何辦理失業金,經詢問,辦理失業金需要公司出面辦理,需要公司將你的失業資料蓋好公章送到勞動局就業中心,並且在企業和勞動局就業中心聯網的系統上選擇你什麼時候離職,離職原因是什麼,記住離職原因一定是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約。如果是選了其他原因,比如你自己不願續約,那就不滿足非本人意願失去工作,你將不能領取失業金。

    在辦理過程中,某某超市不願意出示證明,好像如果是他們原因造成人員失業,好像影響就業中心還是稅務局對他們的優惠政策。然後我和我小姨就帶著勞動合同到勞動局仲裁中心進行投訴,經過幾番折騰才領取到失業金。

    但是你的情況有所不同,你是公司倒閉破產了,如果你是有繳納失業保險的,你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就業中心進行辦理失業金,具體材料它們那裡有清單,但是領取的錢不多,你可能還要補交辦理期間這段時間的社保,所以真正到手的錢其實不多的。

  • 6 # 米哥漫談

    原工作單位破產解除勞動合同,買斷工齡後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領取失業金,是否合規合法?具體我們來分析一下。

    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只有具有以下資格的人,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所以題主是符合第二點,原工作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但還有其他兩點需要滿足,即在工作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幫你買了失業保險,並且邀納了失業保險金滿1年的,同時需要到所在地勞動就業中心辦理失業登記,願意重新就業的。如果不能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不能享受辦理失業保險金。

    買斷工齡並不能是構成不能不能領取失業的必然條件

    買斷工齡是破產企業對工作多年的員工進行的一種補償,這種補償是依據勞動合同法來進行的,和到社保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不衝突,但要注意的事,你在獲得相關的補償後,在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出具離職證明,並一定有非勞動者本人自原解除勞動合同,這樣,才能去申領失業保險,如果有本人自願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這點非常關鍵。

    所以在你交納滿一年失業保險金的情況下,單位離職證明上寫明要你非本人自願解除勞動合同,並拿著勞動合同去勞動就業中心進行失業登記,就可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在戶口所在地是每月領取失業的,並需按要求進行就業登記和參加就業培訓。
  • 7 # 三思而後行5053333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可以領取的,如你符合領取條件,我認為沒理由、也沒人敢不發給你。之所以沒讓你領取,可能是以下原因之一:1、不是什麼正規的單位,沒有參加失業保險,或者沒有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2、你已經找好了下戶,就業了。

  • 8 # 暖心財經說

    當然不合法,也不合規。

    職工如果想享受失業金待遇,工傷保險條例就規定了三個條件:

    第一,非本人意願失業;

    第二,失業保險繳費一年以上;

    第三,有求職意願。

    非本人意願失業,是指什麼呢?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一種情況,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所以,國家法規都明確規定破產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的。

    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基本的原因應當是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失業保險。這種情況,勞動者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這樣解除之後才能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 9 # 沃倫德人力資源

    1.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2.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3.樓主符合條件,可以去進行失業登記,然後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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