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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春之心6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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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甜嘟爸爸觀點
嫖娼和強姦雖然都是男女之間的性行為,但是性質卻不一樣。嫖娼是以金錢交換為基礎,是一種非法交易。而強姦是違背婦女的意志,是一種犯罪行為。
先說一說嫖娼:嫖娼是一種社會的醜惡現象,雖然我們國家經過多次嚴打,但是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那樣,總是死灰復燃,難以絕跡。
在一些高檔會所、洗浴中心等場所仍有許多掛羊頭賣狗肉的。之所以造成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因為市場有需求,有買就有賣。另一方面是一些人為了謀取鉅額利益,錢來的快,才敢做如此的勾當。
當然,在一些街頭的美容美髮室,還有一些出租屋內,也有一些嫖娼的場所。他們一般偷偷摸摸,只要沒人舉報,很難抓到他們。
嫖娼行為是一種以金錢交易為目的的性行為,女方為了賺錢,男方為了自己的性需求,是一種非法交易,受到國家的嚴厲打擊。如果發生嫖娼行為被公安機關抓住,主要是以罰款和拘留的方式。罰款在3千至5千元。如果拘留的話,時間為15天之內。
當然,在一些國家裡,嫖娼行為是合法的。比如在日本和泰國,有專門的紅燈區。但是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明令禁止的,只能在暗地裡進行。
再說一說強姦:強姦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是以違背婦女的意志為前提。如果女方報警的話,強姦的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強姦行為越來越少了,但是仍然沒有絕跡。這種行為遭人不齒和唾罵。
即使是監獄裡的犯人,也是看不起強姦犯的,因為這種人實在太可惡。
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犯了強姦罪,要判五年以上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質嚴重的話,還要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總之,嫖娼和強姦行為,一種是非法交易,一種是犯罪行為。但是兩種行為都要收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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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雷霆峰
嫖娼和強姦犯的區別在哪裡?
先打一個比方。這兩個行為和到飯店吃飯既有相同,也有不同。嫖娼就是吃完飯後給飯店老闆付錢了,沒有什麼後遺症;強姦就好比你吃完飯不付錢,吃的“霸王餐”,飯店老闆一旦報警,你就有到警局的“汙點”了啊!不同之處,付錢吃飯仍然是合法的,嫖娼就是付錢了還是非法的,哪怕你是單身,而且付錢了也沒有什麼用。
一,嫖娼就是一種非法交易,但是因為已經付錢了,只是一般違法,並不是犯罪。但強姦就是違反婦女的意志,強迫婦女發生性行為,這種事情就屬於犯罪了,這個在改革開放初期,屬於“流氓罪”,嚴打期間是要槍斃的。現在判六年左右就差不多了。當然強姦幼女和輪姦是要加倍判刑的,除非你是王振華那樣的土豪,另當別論。
二,嫖娼越是高檔會所越是不易被抓,即使是小巷子,只要沒有人舉報或者是“嚴打掃黃期間”,被抓概率也很低。但是,強姦的話,犯罪成本雖然不花錢,但是受害婦女很少不報案的,僅滿足一次生理需要,卻至少要喪失6-10年人身自由,一般只有腦殘粉才會幹這種事。而且,在牢友中,強姦犯的地位最低,也最不被人當人看。沒有錢,你哪怕借50-100啊?
只是小編也奇怪,這兩種違法犯罪行為只有男人被抓?難道富婆就不嫖小白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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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碧海藍天1079
嫖娼和強姦根本不同。動機不同,性質不同,後果不同。嫖娼是一種平等交易,是男女自願以金錢為基礎的性交活動。男女互利互惠各取所需,非暴力合作互助。
強姦主要是男性對女性強制進行的暴力性行為,違背女性意願,損害女性人身安全和侵犯女性人格,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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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黑狗5821
一,嫖娼是以付錢的方式徵得對方同意,徵得對方同意的方式不合法,為不嚴重的違法行為。
二,強姦指未徵得對方同意,違背了對方的意志,為嚴重的違法行為。
三,嫖娼的社會危害性較小,通常是罰款、拘留。
四,強姦的社會危害性很大,刑事犯罪,通常都會被判刑。
五,不僅要徵得要對方同意,而且在徵得方式上也不能違法,如實時支付、強迫、威脅等。
六,即使陌生人之間,沒有實時結算,就不是嫖娼。
七,以前同意,不代表這次也同意,也就是說,不論是什麼關係,本次未同意,就是強姦。
八,即使對方是不良婦女,本次未徵得對方同意,也是強姦。
九,以同意作為謀生手段的,才能認定為不良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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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聽故人吟
強姦犯與嫖娼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女性的主觀意識,強姦犯是違反了女性意願之下發生的行為,而嫖娼則是獲得了女性的認可。中國相關法律明文規定,不論是強姦還是嫖娼都屬於違反法律規定行為,也必須受到相應的懲罰,但是嫖娼和強姦犯的懲罰程度是有區別的。
所謂強姦犯,是指通過暴力手段強迫女性做出違反其意願的行為,簡而言之就是侵犯了女性的貞操權。強姦犯都是直接違反女性意志而發生的行為,在女性強烈反抗的條件下仍然進行的一種犯罪行為,其犯罪物件針對所有女性。
強姦犯的客觀條件是通過暴力手段強迫女性,使其處於不不能反抗狀態或者已經沒有意識的狀態之時趁虛而入。不論是使用藥物、捆綁或者強行逼迫女性,只要違反了女性意願的乘虛而入都屬於強姦罪。其中利用威脅、恐嚇等手段脅迫女性違反自己意願,使其想反抗但是不敢反抗而發生的行為也屬於強姦罪範圍。
總而言之違反女性意志乃是強姦罪的本質特徵,這也是與嫖娼的最根本區別。嫖娼和賣淫是一個相對概念,兩者是主題不同但都是以付出金錢或者財物作為交換條件而發生的不正當行為,兩者都屬於違法範疇。
假設,女性A與男性B發生了關係,如果B是在強迫A(即違反其意願)的條件之下與其發生了不正當行為,那麼B犯的是強姦罪。但如果B利用一定的財物和A進行交換,B給予A自己的財物,而A同意以身體作為交換,在這種條件下B就沒有違反A的意願,那麼A頂多算是嫖娼,構不成強姦罪。
其次是嫖娼與強姦罪的懲罰程度不一樣,嫖娼是在遵循女性意願的條件之下進行的不當行為,也可以說是不當交易;但是強姦卻是在使用強迫手段並且違反了女性的意願的條件下進行的犯罪行為。簡而言之,嫖娼屬於違法但是構不成犯罪,但是強姦卻構成了犯罪,兩者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受到的懲罰也不同。
違法包括行政違法和民事違法行為,只接受一定的懲罰,但是犯罪要接受刑事處罰,那是要坐牢的。違法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一般的違法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其社會危害不大,情節比較輕,所以只是進行處罰或懲戒。但是犯罪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性實在是太大,所以要吃牢飯。
強姦罪與嫖娼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嚴重的違法就構成了犯罪,所以違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一定是違法行為。換而言之,嫖娼屬於違法,情節較輕;強姦罪屬於犯罪,情節嚴重。
不論是強姦罪還是嫖娼,兩者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所以大家還是要遵紀守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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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小哥1998
首先嫖娼是建立在金錢的關係上,然後雙方自發生了性行為。通常這種行為會被拘留和道德上的譴責。
強姦是違背女性的主觀意願而發生的性行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根據情節的嚴重性,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
還記得黃海波嫖娼事件嗎?一個明星就因為嫖娼,結果就被封殺了,現在所有的電視劇和公共場所都見不著他了,這就是嫖娼的危害性。
可見對於一個明星來說,出現這種事情是不可原諒的,至今他也沒有復出。
從結果論上講,嫖娼是一種個人的道德行為,而強姦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所以不要輕易的去嘗試這些觸犯法律的行為。
以上兩種行為所造成的後果都會讓你生不如死。作為一個普通人,我想既要懂法律,也要明白人在做天在看。
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以為不會被發現。
你躲得過初一卻躲不過十五,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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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7965修德忠
嫖娼和強姦犯的區別在於嫖娼是雙方自願的,沒有違背婦女的意志。雙方自願達成交易。這就是嫖娼。而強姦犯屬於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這就叫強姦。所以強姦犯是要判刑的。這就是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任何人違背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嫖娼是不屬於違法的。我們國家有3000萬條光棍,沒有娶到媳婦。嫖娼是解決他們生理問題的,所以說只要他們自願是不屬於違法的。
因為我們國家男多女少,娶不到媳婦的人很多。特別是在農村貧窮家庭的孩子,娶到媳婦的可能性太小了。現在農村的女孩多數都到城市發展去了,在農村的很少很少。所以說農村的孩子娶不到媳婦的會越來越多。特別是家庭條件不好的就更娶不到媳婦了。所以說他們嫖娼應該屬於不違法,畢竟他們也有這方面的需求。因為我們國家男多女少,特別嚴重,這都是以前的人重男輕女多生了男孩少生了女孩造成的,造成了男女比例失衡。男多女少是我們國家出現幾千萬條光棍。幾千萬條光棍是不利於中國發展的,所以說解決光棍的問題也是我們國家必須要解決的問題。這就是我們國家社會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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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安讀歷史
嫖娼和強姦這兩種事情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雖然他們都是男女之間發生關係,但是事情的惡劣程度卻是完全不一樣的。嫖娼一般也就是罰款了事,可能都不會上刑,而強姦往往可能會重判。
這很正常,因為嫖娼是雙方以金錢交易來發生的關係,這種方式雖然違法,但是並沒有引發多麼嚴重的社會後果。嫖娼這種古老的生意對人相當的醜惡,也經歷過多次打擊,但往往都是死灰復燃,可謂是屢禁不絕,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事實上不止在中國,在整個世界範圍內都是如此。
嫖娼這種事情事實上在社會範圍內很廣泛,在高階的洗浴城裡面,也有在低檔的美髮屋裡面,很多時候完全是社會默許的一種方式。在中國是違法的,但是抓住了之後也並沒有太大的後果,往往也就是罰款,然後加拘留幾天了事。也就是說這個事情雖然違法,但並不是太嚴格的法律制度。在國外一些國家,甚至是合法的。
強姦這種罪行不管從哪一方面看都是重罪,而且在哪個國家都是違法的,一旦觸犯肯定是嚴懲不貸。因為它是違反了女方意願而發生的,會給女方帶來非常嚴重的傷害。一旦觸犯這種刑法,往往會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性質嚴重的話,還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說明強姦確實是非常惡劣的這種行為。
總之這兩種行為雖然較為相似,但是惡劣程度是完全不一樣,判罰的標準的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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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垂垂智庫
嫖娼和強姦其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這也是中國立法禁止嫖娼,甚至嫖娼組織者的刑罰往往比強姦犯要重的原因。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協助組織賣淫的協助者(例如提供賣淫場所),需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組織他人賣淫的嫖娼組織者,需判處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判處十年以上乃至無期徒刑。相對比之下,一般搶劫犯(非公共場所、無身體損傷等嚴重後果、非幼女等)僅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嚴重者才會加刑。
筆者再給大家舉一個更加貼合的例子,黑惡勢力給女子設下圈套,讓該女子欠下鉅額的債務,要求女子還債,給該女子一個“賣身”壞債的主意,這時第三方給出一個很有誘惑力的“購買”價格,這是嫖娼還是強姦呢?筆者更傾向於認為,這是社會性強迫。
不過,具體到個人身上,強姦者和嫖娼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賣淫者以及購買的個體並沒有違反刑法,往往只遭受治安處罰以及少量罰款,這讓很多人誤以為嫖娼不是大罪。筆者再次提醒一下,組織以及協助組織嫖娼是必然會被重罰的大罪,嫖娼帶來的社會性危害遠遠大於強姦,尤其是有組織的嫖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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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滴點的生活
兩者區別相差不大,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嫖娼是一種嫖客與賣淫者產生不正當非法交易,嫖客通過肉體上得到滿足心理需求,而賣淫者通過肉體交易獲得非法收益。這種行為違背了人倫道德底線,破壞了社會正常的公共秩序,如傳播疾病,敗壞了社會的道德風氣等。強奷是一種犯罪行為,採取非法暴力手段,強制與被害者發生關係,使被害者遭受巨大身體和心理的傷害。可是,遭受傷害留下可怕的陰影,是許久不能夠消除,是無法彌補心理創傷。這兩種違法犯罪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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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山法律人
《刑法》裡面規定了強姦罪,卻沒有規定嫖娼罪,這就是二者的區別。一般的嫖娼屬於違法行為,強姦屬於犯罪行為。何為嫖娼?嫖娼是指與從事賣淫活動的婦女發生性關係,在這個過程中存在金錢交易,沒有違背婦女意願。而強姦是行為人通過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違背婦女意願,侵害了婦女的性自主權。另外,在某種特定的情形下,嫖娼行為也構成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為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嫖娼最高可處十五日的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圖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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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流廣深
嫖娼和強姦雖說都是發生了性關係,但區別是很大的。1,嫖娼是違背個人道德,社會美德的行為,而強姦是嚴重違法的刑事犯罪。2,嫖娼是在金錢和利益作用下的自願交易,而強姦是違背婦女或者男性意志(極少),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3,嫖娼少有發生相互之間的嚴重傷害,而強姦會對受害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和身理創傷,嚴重的甚至會謀財害命。4,嫖娼會受到良心的譴責,道德的譴責和紀律的處分,而強姦是要毫不例外的受到相關刑法的追究制裁的。5,嫖娼有傷社會風化,而強奸會對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和社會治安的惡化。
兩者的共同之處是,都可能傳染性病艾滋病,都可能導致婚姻和家庭的破裂。所以我們一定要守住底線,不做違德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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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頭牛奇異故事
前者是付了錢的屬於非法交易,是自願,就罪過輕點,後者又沒付款沒有達成共識所以就是強姦,罪重,違背了個人意願,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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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認真隨意
前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最多處以勞教(現在已經取消勞教了),一般都是治安拘留+罰款,後者是刑事案件,要處以刑罰的,一般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或多人以及強姦幼兒的,嚴重的可以處以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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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風生水生來
嫖娼和強姦犯都是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但是兩者之間又有著本質的區別。嫖賭是以交易為目的,也就是兩者之間有利益關係。簡單的說,嫖娼就是自願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強姦犯是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發生的男女關係。雖然這兩種關係都是違法的,但是性質又有區別。
也有一些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很難區分到底是嫖娼還是強姦的界限。
以前,村裡有一個男青年去外地打工,那個男青年在一家煤礦做曠工。我們都知道做礦工的工資是很高的,所以一些年輕人為了獲得高報酬鋌而走險,因為做礦工本身很危險的。但是一些人看到的利益,還是不顧及危險。
那個男青年在外面好幾年了,出去之後一年之後才回來,因為遠在東北,回一趟家很不方便,還要花很多的路費,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不容易,所以那個年輕人一年到頭只回來一次。
那個男青年叫大強,他的媳婦兒是村裡最漂亮的女人。大強走的時候,別人還對他開玩笑,這麼漂亮的媳婦兒放在家裡那麼放心呀,大強笑笑說,沒事的。
但是天長日久,兩個人慢慢發生了感情。那個女房東有時候做好吃的,就讓大強過去和她一起吃,或者給送一些過來。
有一天晚上,大強在你房東家裡吃了一些發糕,然後喝了點兒酒,酒可能喝的多了,晚上就睡在了女房東的家裡,兩個人從那天以後有了不正當的關係。
這樣的關係維持了半年左右,大強沒覺得什麼,他每個月把工資全部寄回家裡。那個女房東覺得大強對他不夠厚道,在這半年之中,沒有給他買任何禮品,還經常去他那裡吃飯,這樣讓他的心裡很不平衡。
房東後來拒絕大房去去他那裡睡覺,大強那天剛好又喝酒,可能喝的多了些,強行闖入女房東的家裡。這一次,女房東說什麼也不同意大強在他家裡睡覺,兩個人發生爭執。那個女房東打電話報警。
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我們身邊都會有一些。不管是哪種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覺得都是不切合實際的,都是有悖道德觀念的。
如果大強不和女房東發生這樣的不正當男女關係,他也不會被控告為強姦犯。所以不論在家在外。都要端端正正的擺正男女關係,光明正大的做人,不要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兩個人你情我願時,怎麼都好說,一旦有一方翻臉,性質就會發生改變。
雖然大強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看起來有點兒冤枉,其實都是腳底的泡,自己走出來的。他一開始就不該和女房東發展下去。人家是有夫之婦,那樣總是不對的。再說大強也不夠有情有義。半年下來也沒有給你房東買什麼東西,人家肯定不願意了,在那種情況下,更不應該強行去人家屋裡。所以他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也是對他的教訓,讓他有記性,以後不要這樣做。
一定要規規矩矩做人,尤其在男女關區方面,更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和界限。
回覆列表
這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慨念,一個是為了生存出賣肉體,越多越好,一個是違背婦女意願釆取強暴脅迫乃至殺人,前者百分之百完全出於自願,而且有拉郎配的“強姦”性質,後者是違背婦女意願強行姦淫,性質不同,情況各異,咋能混為一談,不過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婦女更加籌高一碼,如若北韓俄國越南等女多男少或國家最高領導人是女性的話,男性相對會向好的方面發展,主要是中國封建時代的男尊女卑造成的後果,最過就是女人是出嫁而非是迎娶等傳統觀念所造成社會的男尊女卑,不過國家如處於戰爭,男性會成批減少,而女性會成批增多,因為戰爭的物件是男性,那麼戰爭是殘酷的,命兒吊在褲帶上,只要男性少了女性多了國家的法律馬上就要修改,總之自願賣淫與強行姦淫是天他之別,還有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傳統制度所造成的性別歧視男尊女卑的傳統古老封建觀念是造成女性弱視群體的根本原因,女人在當今社會地位相對已經提高了不少,各行各業都有女同胞參與無論是政治軍事經濟等各種領域男女同工同酬地位普遍有所提高,這是社會的進步,對於在性的方面除了結婚無論同意與否都要盡夫妻義務外,所有違背婦女意願的都是犯罪行為,致於以出賣靈肉的妓女則是另當別論,因為是以此為職業的女人不在此類之列,總而言之除了妓女和婚姻框架內,任何與婦女發生關係的只要有人告發就是立案調查這是國家保護婦女的最高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