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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木子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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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雪戎華
這要看怎麼個住法,吃爹的喝媽的,還要爹媽洗鍋做飯,接送孩子等等,你哪裡委屈了,但是你在家裡端茶倒水,鞍前馬後的伺候著,還負擔生活費用等那是挺委屈的,所以同住不是你獨佔遺產的條件,要看你做了什麼?其他幾個不同住的做的怎樣。才能判斷是否委屈。
這要看怎麼個住法,吃爹的喝媽的,還要爹媽洗鍋做飯,接送孩子等等,你哪裡委屈了,但是你在家裡端茶倒水,鞍前馬後的伺候著,還負擔生活費用等那是挺委屈的,所以同住不是你獨佔遺產的條件,要看你做了什麼?其他幾個不同住的做的怎樣。才能判斷是否委屈。
我覺得你提這個問題確實是個難題!這完全檢驗一個人的修養與本性!我認為你應該算一下帳,把你這些年掙的錢和添置的資產算一下拿出去剩下的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有的兄弟姐妹提出不要,然後再看其它人的意思。我們家就是這樣弄的!我老丈人去世後,我提出來老丈人的醫藥費送終錢大家平均分攤,至於財產我一分錢不要都給我最小的小舅子(因為他們一家跟我老丈人一起住)。其它六個大舅哥小舅子妻姐妹看到我這樣表態,雖然不滿意,也沒有說什麼,就這樣我老丈人的全部遺產全部都歸了小舅子家,最後大家盡歡而散。要知道你娶了人家的女兒,人家把姑娘養大不易,養大後能出力的時候歸了你,你不僅要善待自己的老婆更要善待老丈人、老丈母孃才對,怎能插手人家的家產。再說分得的人家的家產能有幾個人能夠富起來!如果因為分遺產再和兄弟姐妹們爭起來就更不划算了,讓別人看笑話增笑資不划算。不知我說的對與不對?歡迎大家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