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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風心理工作坊

    因為愛你,所以要和你分離

    家庭是培養自我界限的起點。在家庭生活中,我們從共生狀態轉向獨立分離,也由此構建自我認同和行動力量。在和父母的界限不分明的早期,父母精心呵護嬰兒的各種需求。嬰兒覺得自己的需求都有外部響應。這種情況下,他會把父母的力量看成是自己的力量,甚至產生自己無所不能的誇大感覺。然而,這種理想化的全能感是無法持久的。當父母有意無意忽視了嬰兒的需求,他會產生深深的失望和破滅感,這種失落的情緒連同相關記憶,會促使他早期全能自我的崩塌。他的自我不再無所不包,而是退縮到自己稚嫩的身體上。此時此刻,他真切感到自己的弱小和孤獨,甚而產生了最初的抑鬱情緒。不過,這種挫折感也是一個契機,幫助孩子構建真實堅韌的自我。孩子能夠區分自己和他人的需求,也能更客觀地看待挫折、容忍不適。這樣,自我就可獲得更多的養料,更好地適應外界環境。這樣,自我的“大樹”也可以順利地成長起來,豐富自己的“枝”(理性)和“葉”(情感)。

    家庭生活是個性發展的基石。孩子從家庭中收穫安全感和信心,開始探索世界的初步嘗試。如果有挫折,他們可以退回家庭尋找庇護。但更多時候,他們勾畫和實驗自己的夢想。他們一點點成熟,一點點長大,最終成為獨立和完整的成人。然而,如果這個過程中,家庭無法把握安全庇護和鼓勵探索的度,孩子的心理發展會出現波折失衡。有時候,對家庭成員的認同過分強烈,也會讓個體承受過多他人的感受和期望。這讓他的自我界限出現侵擾,他也無法擺脫家庭的束縛真正獨立。

    在孩子自我界限構建過程中,家長要尊重孩子以下部分界限。

    1.我的東西我做主

    比如一個媽媽帶孩子去別人家做客,主人方式哥哥,做客方是弟弟,哥哥的媽媽就非常熱情的招呼人家玩玩具,這個時候,就會看到哥哥衝出來說不給。

    媽媽的行為就是非常典型的侵犯了孩子的內在界限,沒有尊重到孩子是自己物品的主人,媽媽在慷他人之慨。所以,要尊重孩子,玩玩具要經過哥哥本人的同意。這個時候,弟弟向哥哥借玩具玩,哥哥總會非常慷慨的說好。事實上,沒有真的小氣的孩子,前提是我需要先宣誓我的主權,這個玩具的主人是我,你需要尊重到我。

    2.我的地盤是我的

    比如小客人到主人家做客,哪些東西是我可以和你共享,哪些是我的私人物品,在這個地盤上,規則由我來制定,這個是客隨主變的規則,很多時候媽媽會打斷孩子構建“我的地盤是我的”的概念。久而久之,會導致很多孩子沒有力量去拒絕別人的侵犯。

    3.我的身體是我的

    如果孩子從小,自己的所有物都不被尊重的情況,很有可能導致自己的身體被入侵也沒有力量拒絕。很多中國家長對於孩子的身體非常不知道構建一個界限。比如中國的傳統父母,讓孩子在公開場合穿開襠褲,也有很多家長會讓非常小的孩子在街邊隨便找一個地方進行小便大便的情況。這些行為雖然在華人的文化裡是可以接受,但是事實上這些行為沒有尊重到孩子的身體。尤其是女孩子,如果身體沒有被尊重,從小沒有構建身體是你的私有物的概念,那長大遇到一些侵犯身體越界的行為,就會有一種沒有力量拒絕的感覺。

    4.我的思想是我的

    也就是,孩子要學會對自己的想法負責,要去檢視我的這個想法是否正確,是否真實,是否符合客觀。同時,我也不能輕易的受到別人思想的干擾,不是人云亦云,所有人說對我就要贊同,我有我獨立思考的權利。

    5.我的情緒是我的

    我的情緒我做主,我擁有我情緒的絕對控制權,同時別人的情緒也不能強加於我。所以,我不需要因為他在生氣,尤其是對方在生我的氣,而我需要有所改變,所以我不被所有情緒威脅。

  • 2 # 惠課堂靠譜的父母課

    界限感是父母與孩子將來親子關係好壞的關鍵因素, 也是孩子未來生存能力強弱的重要助力, 父母與孩子建立良好的界線感至關重要, 那麼父母怎麼與孩子建立界線呢?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父母與其建立的界線是不同的, 下面就幾個重要的年齡段簡單介紹一下:

    1、一歲半的孩子自我意識開始萌芽, 這個時候父母就要與孩子建立界線感了. 比如吃飯的問題,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能準確判斷自己是否飽餓, 餓了會自己鬧著要吃的, 不餓不吃. 父母沒有必要把吃飯的問題當作自己的事情, 打著愛的旗號替孩子判斷, 強行餵食, 甚至追著喂. 父母的這個行為就過界了.

    父母該如何做呢? 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感受, 孩子說餓了, 就馬上給孩子弄吃的, 如果孩子沒有要說明孩子不餓, 不必擔心孩子餓著了, 因為人體是個非常精密的結構, 孩子從來都知道什麼時候需要吃飯, 父母不必用自己的判斷來強求孩子.

    2、三、四歲的孩子基本能獨立了, 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 刷牙、洗臉、穿衣、吃飯、收拾玩具等都是孩子自己的事情, 父母不要越界替孩子做這些事情.

    父母該如何做呢? 父母應該教給孩子一個做事的方法和時間節點, 給孩子建立一個生活秩序感, 制定一個日常生活計劃表, 只要大方向孩子做到了就可以了, 不必追究細節, 至於衣服是否扣扯了, 飯粒是否灑滿桌等這些事最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七、八歲上學的年齡, 學習是重中之重的問題, 父母不能天天盯著孩子做作業, 給孩子報各種興趣班, 家長的這個行為越界了.

    父母該如何做呢? 對於孩子的學習問題, 把主動權交給孩子, 考試成績如何, 作業是否能完成, 從幾點開始做作業, 先做數學還是語文等等這些問題都由孩子自己做主, 父母只需告訴孩子, 他們所做的任何決定帶來的後果必須自己負責, 父母沒有義務替他們承擔, 孩子明白學習是自己的事情後, 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根本不需要父母為了孩子的學習威逼利誘.

    4、十八歲孩子要高考了, 孩子想考什麼專業、填什麼志願是孩子自己的事情, 父母不能打著替孩子著想的心願替孩子做選擇, 因為孩子的人生需要他們自己去走, 今後生活幸福與否全由孩子的心態決定, 如果父母強行替孩子做決定, 父母的行為越界了.

    父母該如何做呢? 父母可以在這件事情上用自己的人生經歷和經驗給孩子提參考意見, 但是最終決定權在孩子手上, 這樣才能啟用孩子的內在動因, 人生才會過的積極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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