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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y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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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迎春105561101
這個未必在哪方過年,因情況合理安排最好。由於舊傳統的觀念的人來講就必須在男方過年了,這個問題鄉村和城市顯然有些不同,我住在城市,每過年都是公爹婆婆和我父母在一起,從年初到初一與他們共同度過這個美好的節日,後來我沒有了父母還有婆婆,就和婆婆在一起過大年,初一去孃家拜年!
文革時期我在鄉下過了十個年,那裡的風俗就大不一樣,風俗規定,臘月二十三就是小年,從這天開始女人就不能走孃家了,誰走孃家她孃家就窮。我認識一個老太太,她只生了一個女兒,可是每過年就她一個人在家,她有哮喘病,每個冬天就是個半死,我給她拜年時發現她病重,我就三步並做兩部走,心裡嘀咕如果慢了腳步老人家有多難受,我就開始跑,老太太的姑娘就是本村,到了她家我上氣不接下氣對她講,她說“今天我不能去,窮孃家,明天我們全家都是看她”,天呢!老太太還能等到明天嗎?人都快死了還怕窮什麼,她一家人指責了我,“小孩子管什麼閒事讓我們過年不愉快”!哎!費力不討好!我掃興地回到老太太的家,進門就看到老太太掉在粱上,又返回她姑娘家,說明情況,老太太的女婿給我把鎖讓我把門鎖上,明天再說!我雖然小可心裡有說不的感嘆!風俗不不屬於人性!
過年大家說該在誰家過好?摸摸良心就知道!還是和雙方父母在一起吧!風俗是人創造的,那就創造一個美好的風俗吧!
答:此問是否因為傳統觀念?!否,有時間,有條件協調時間都應該看望雙方父母,子女有孝心,父母明事理(再期盼,再疼愛,子女成家了還有更重要的另一半,他們是要懶以生存,相守一生的獨立家庭)。
當然要著情,哪一方父母更年老多病,經濟略差,相愛的人會視為共同的父母,會關照多一些。一點體會也是這麼做的!本獨生女,可老媽(婆婆)多病且困難,部隊四年一次僅二十餘天的探情假,只能探望她了~送走婆婆,十七年了我才見到日思夜想的爸爸媽媽,他們開明,總教導,好兒女志在四方,你做的對!我也有孩子,也天各一方,孩子不是自己的私有,要報效國家的,為母哪怕心在滴著血,也要尊重孩子意願,並含笑相告,都在忙工作,我們一起努力加油吧
答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