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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貴陽攝影閽者

    情況各有不同,凡不可一概而論。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一般意義上的聯絡沒必要。無論你們當初多麼甜蜜恩愛如何海誓山盟,分手就是結局。如果有眷戀何必分手?

    正常情況下,分手都不是開心的事。一旦分手之後,這個人的一切與你再無關係,從此人生也沒有交集,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有人也許會說,當朋友有何不可?我自己來說經驗吧

    。一、分手該做朋友的,除了沒心沒肺的人以外,基本都是放不下對方的,但隨著時間的流逝,會發現,你越放不下越難過,因為對方的生活也在繼續,隨著這個人今後繼續的生活與戀愛,你在旁觀,你無法介入,你也沒有資格介入。

    二、分手時已經把祝福送出去了,大家彼此不相欠。除非生死大事,那時,倘若還記得你我,再訴說不遲。

    四、同上,路是自己選的,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打擾不影響對方,若有所託,能盡力則盡力。除此,也無它了。

    五、同上,曾有一位是過後聯絡的,我拒絕加上,也拒絕接電話。因為道理同第四條,我接受了對方的分手建議,也祝福過了,也希望對方不要刪除,萬一哪天有困難可以找我。這些是承諾,也也僅限於此。不越過半點分寸,這是起碼的風度。畢竟相識一場,如果不是劈腿之類的原則問題,也沒必要像仇人一樣。

    六、縱觀身邊友人,反覆或糾纏不清的,最後都沒什麼結果,這不是演電視劇演電影,時間長了,興味索然,你可能會發現,原來也不過如此。

    七、人這輩子可能會因為年輕、脾氣、性格、貧富等錯過很多人,但錯過就是錯過了,也許以後有更合適的也許以後沒有更合適的,但順應天命總是沒錯的。人成熟的標誌是對自己做的任何事負責,而不是今天想一出明天想一出。

    八同上,對後來人要有個交代。再大度的人知道你跟前任還有往來都會心裡起膩,即使真的沒什麼,但憑心而論,除了所謂的友情外,難保不是佔有慾或心有不甘作怪。

    分手如果是不得不的情況下,終究是遺憾。對方若人品無差,此生若得閒,有事相托,另當別論。也不枉一場情分。當然,因人而異。

    祝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希望你我都愈發成熟,終有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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