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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林主人

    紅林悟道《韓非子-詭使》第三十一章 私與法

    紅林悟道《韓非子-詭使》上一章韓非子給我們講了“二心”之人,他重點列舉了“專搞私學、隱居山林、老謀深算”這三種人,和他們的二心行為:誹謗現實,造謠惑眾。這三種人表面上看不問世事與時事,專心於私學隱居玄思,實則在背地裡大搞陰謀詭計。

    按理來說,對於二心之人之為君主應該快刀斬亂麻,堅決禁止取締,以正視聽,以儆效尤,以顯Regal。可問題是恰恰相反,君主不但不禁罰,反而遵從縱容,結果就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這就是君主過失之處。佛家講“因果”,有什麼樣的“因”,就有什麼樣的“果”,其實也就是世間事物發展的邏輯必然性,這是規律。君主棄法從亂,自然是無功無勞者顯與富。

    “無功而顯,無勞而富”這是有違社會道德與共識的。聖賢的經典思想與理論最接地氣,最具歷史觀,也最實用。農耕文明最知道“實幹”的意義與價值,中華文明就是典型的農耕文明,最講究實踐“順勢而為”,這裡的“勢”是自然之勢,比如耕種要順二十四節氣,“勢”也可以是事物發展之勢,比如工業時代的技術發展,“勢”也可以理解為社會發展之大勢,比如俄國的十月革命給中國帶來的馬列。

    “無功而顯,無勞而富”韓非子的這一思想就是君主施政好與壞的現實答案。顯然,如果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說明君主施政過失,如果是“有功而顯,有勞而富”說明君主施政正確。失與正也正好說明了君主的昏與明。我曾說過百家之後無聖賢,華人所有的智慧在先秦時期都已形成集結成塔供後世之人瞻仰學習。

    君主對二心之人之為的遵從縱容的結果社會表相就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而更為嚴重的是表相之下的本質,二心之人不會止步於“顯富”,他們有更高的目的與追求,就是“求索與世相反者”,追求與世道相背的東西,想想就知道是什麼了。私者,如果只為了“顯與富”那就太小氣了,私者,志在為私廢公,這與法者正好相反。

    韓非子接上文繼續說“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意思是:大凡危害君主統治、反對現實社會的,常常就是那些身懷異心大搞私學的人。“害君反世”這樣的行為,不是隻為“顯名富貴”者所能做出來的,必是“二心私學”者所為,“害君反世”者有“背道私學”做為思想基礎,這是問題的本質。

    韓非子回過頭總結道: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意思是:所以《本言》說:“國家安定靠的是法,國家混亂根子在私。法立起來的話,就沒有人再行私了。”這是韓非子引用了自己的曾說過的話,用來總結這一節的論說。法與私,對立矛盾,表相為治與亂,也是對立矛盾,中國的歷史就在這一矛盾中前行,法則治,私則亂。細想起來,在中國資產階級革命為私社會大亂,無產階級革命為公社會大治。

    最後韓非子認為:故曰:道私者亂,道法者治。意思是:所以說:傾向於私行的,社會必然混亂;傾向於法的,社會一定會大治。行私,在中國行不通,這有違社會道德與共識,也與中國傳統文化與思想相背,更為重要的一點是行私天下大亂,這不是聖賢與統治者想要的結果。立法為公,這是中國唯一出路與選擇,中國也一直走在這條路上,天下大同,是我們的思想追求與文化至境,唯有“道法”才能實現,其它都是邪路。

    【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故曰:道私者亂,道法者治。】

    所謂四大文明,只有中華文明連續且現存於世,其它三個文明只存在於歷史中。立法為公,這是中華文明連續且現存的原因,文明需要傳承與發展,而傳承與發展的主體是民眾,只有民眾生存與生活下去才能傳承文明。行私廢公,最終導致民眾無法生存,文明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失傳。立法廢私,可以最大限度地讓大多數民眾生存下來,文明自然就會得到傳承與發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下屬的能力就是達不到要求,作為領導該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