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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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雜家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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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荒野看客32142092
本來鄉野草民,屬於自生自滅的種群,生存和死亡都不成問題,也就是沒有意義。但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必須給生我的父母養老送終,必須讓我生的孩子成家立業。所以,有可能為了生存侵犯別人的利益。那麼,等危機過去,好好補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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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雷150404697
當生存成為第一要務時,侵犯別人的利益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我們國家改革開放之初,重商主義一路狂奔,我們摸著石頭過河,為了獲得錢財,我們讓一批工人下崗失業,侵犯了他們的生存權,但那是國家的政策造成的人間悲劇。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人是自私的,是經濟人。當稀缺資源不能滿足每一個人的慾望時,侵犯一部分人的利益以滿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成為首選。即納什均衡理論。要知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資源都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這就是經濟社會的現實基礎,經濟社會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法治,人人都要遵守一定的規則,公平正義是我們提倡的,那是建立一個和諧社會所必須的。所以,當我們遇到生存問題成為首選,侵犯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不可避免。
當個人生存都存在危機的時候,就不太會顧忌其他什麼事情了。就好像窮山惡水出刁民,這時候他人利益在自己生存危機下都不是那麼重要了。
道德是建立在自身能夠生存的條件下才會追求的東西,如果生存都受到威脅,那麼首先想的是活下去,哪怕侵犯他人利益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了。
可能在解決了生存危機後,回過頭來會愧疚、慚愧反思自己吧。
總之,自己不是聖人,做不到捨己為人。可能還是修為不夠吧,所以成不了佛成不了仙,只能做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