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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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自在樂享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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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方可汗1
所有事故都是以調查結果後,來處理該由誰承擔責任的。如果這次事故是你個人人為造成的,那你就應該得到相應的懲罰。另外一個因素是:還得看是不是你能承擔得起的賠償!再有就是,假如你是在別人的指導和決策下讓你犯了錯,就不需要你來承擔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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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會玩車
主要看兩點,主觀惡意還是疏忽。
如果可以證明是主觀惡意的,那麼肯定是要賠。
在勞動法的框架內,惡意損害的賠償如果只從工資里扣的話,那麼每個月不能超過其工資的20%,但實際操作中,如果員工惡意損壞公司裝置,那麼其實這個勞動關係也就走到了盡頭,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候可能也就是賠償最後一個月工資的20%。
不過這種情況下可以報警,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員工承擔的責任理論上是無限責任。
如果不是惡意的,或者不能證明是惡意的,那麼就只能定性為疏忽。那麼最多也就要求賠償每個月工資的20%直到損失的金額賠償完畢為止。但是,這個還有一個前提就是公司由明確的裝置使用培訓,並且在員工手冊中有賠償的規定。
無論是僱傭單位還是職工,都要做好對自己的保護。
這要實際分析裝置損失的原因,比如:裝置老化,操作失誤,失職造成的,責任心不強……,原因很多,一個責任心強守職盡責的職工,及時發現裝置的問題又及時上報情況的,一般是不會自己負責的,如果是責任事故,就要具體分析了…。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