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兒童萬花筒

    顧客進入你的店裡。店裡範圍是你經營管轄的地方,就有責任維護。若顧客遺忘錢包在你店裡。作為老闆的你應該收起,有旁人在時一起驗查。等待客人回來尋找,錢包數額相符的就交還失主。這樣崇高的行為,將為你日後店裡贏得更好信譽。顧客的信任和回頭率很高的。相反,受了店的傷害將永遠不回幫趁你!且百般咒罵傳播開去。

    幾天後錢包若無人認領。可上交警方。自己也心安理得。若貪小便宜,撿一次錢是發不了達的,反而帶來一生汙點。誠信盡失。

    若顧客遺失錢包數目巨大,私吞了。一經確認,也觸範法律會受到制裁。因為,土地上無主的都是國有的!

  • 2 # 燕國荊軻

    從法律行為上看,老闆撿走未知顧客的遺失物,應該不算偷竊,如果顧客返回尋物,老闆故意隱瞞不還的,當屬財產侵佔範圍。但如果是明知是那位顧客遺失,而不提醒顧客,故意等顧客走後收藏起來,這就有可能成為盜竊了。做人還應以德為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講的就是"合情合理,合德合能",不屬於你的,既使得到了,也終會失去,有時還可能加倍失去,侵佔別人的業,終會被另一種業回報!

  • 3 # 使用者160270218

    老闆開店,既是賺錢但又有社會責任在裡面。顧客來你的店裡消費是對你經營的認可,而作為經營者的你就應該對顧客在你店裡的一切負責,所以顧客遺留在你店裡的任何東西店主都應該有責任替顧客儲存好並透過有效渠道歸還顧客才算是盡了一個經營者的職業本分,也才能建立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誠信,其實,在盡職業本分的同時也是為自己樹立了形象。昨天我在華潤永珍城的樓下停車,我應付60元停車費,由於匆忙,在我給收費的小妹100元后。拿上停車票就去尋車了,把應找補我的40元就忘記了,當我開著車剛到雙慶路出口時,那位收費的小妹拿著40元錢帶著一臉的笑容攔下了我,並笑著說,這是找補你40元錢,我找了兩個口子啊!雖然40元不多,但她要離開收費的崗位並且四處尋我的精神是值得敬佩的。可能有盆友會問,她怎麼認識你的車呢?恰巧在我交費取車的時候,我停車時忘記了用手機拍下停車的區號,所以就麻煩收費的小妹幫我查找了我車的停放位置。所以她也就知道了我是個什麼車了。小妹的舉動讓我很感動,也讓我一天有了好的心情!

  • 4 # HL林1

    不屬於偷竊,要是生意做得更好那必須把顧客的東西保管好等他認領,這是一個人的美德!同時直接影響到店裡的威信和一個人格的體現!更加拉近了與顧客之間的信任關係!自然生意越做越多、越做越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孩子只愛上網,看手機,玩遊戲-----不愛學習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