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不一樣,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我認為現在應該儘快讓孩子和爸爸媽媽待在一起。
孩子在兩歲以下時,許多父母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懂,加上自己要為生活而奔忙,一般情況下會選擇把孩子交給祖父母帶,等孩子稍微長大一些再接到自己身邊。但是家長可能忽視了一個問題,雖然孩子年齡很小不懂事,卻和日夜照料他的人建立了親密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很難打破,比如有的孩子晚上會因為奶奶或者爺爺不在身邊睡不著覺,會反覆的哭鬧等等。即使孩子慢慢長大了,由於童年階段沒有和父母建立起緊密的親子關係,也可能會和父母之間的關係緊張有一定程度的疏離。
祖父母輩照顧孩子都是非常辛苦的,對於父母的幫助也是巨大的,但是我們要承認祖父母在照顧孩子的時候,是有一種隔輩親在裡面的,這種隔輩親會使祖父母不由自主的希望給予孩子更多的寵愛,因為他對於孫輩更多的是期待那種含飴弄孫的樂趣,不像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身上。加上祖父母輩年事已高,在接受能力,管理能力方面都要費心費力,孩子上幼兒園之後,需要付出更大的精力去管理孩子的學習,生活,習慣等等問題,這些內容和父母進行溝通肯定效果會更好,這也是父母必須要去做的,不能因為祖父母提供了無償的幫助,就隨意的去推卸自己的責任。
不管爸爸媽媽是怎麼對孩子,所有的孩子天生都喜歡自己的父母,願意和他們待在一起,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情感。如果孩子長久不和父母在一起,這種情感也就逐步的被破壞掉了,而一旦破壞就很難修復。我們看到很多留守兒童,他們的爸爸媽媽一年才回去一次,孩子從最開始的興奮到逐年的失望,平靜,淡漠,這些孩子長大以後,原生家庭所帶給他們的傷害會讓他們在心理上,生活上都有一種難以描述的痛苦。
當然,這麼小的孩子,父母肯定也在為美好的生活而奮鬥的階段。我們希望和建議孩子能跟父母待在一起,但是如果父母確實條件所限無法在一起,那麼還建議家長能夠經常的去看望孩子,讓孩子能夠感受到父母對他的關心和愛。
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不一樣,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我認為現在應該儘快讓孩子和爸爸媽媽待在一起。
幼時與父母待在一起,更容易建立和諧的親子關係。孩子在兩歲以下時,許多父母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懂,加上自己要為生活而奔忙,一般情況下會選擇把孩子交給祖父母帶,等孩子稍微長大一些再接到自己身邊。但是家長可能忽視了一個問題,雖然孩子年齡很小不懂事,卻和日夜照料他的人建立了親密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很難打破,比如有的孩子晚上會因為奶奶或者爺爺不在身邊睡不著覺,會反覆的哭鬧等等。即使孩子慢慢長大了,由於童年階段沒有和父母建立起緊密的親子關係,也可能會和父母之間的關係緊張有一定程度的疏離。
孩子進入集體環境之後,父母去管理孩子會更全面。祖父母輩照顧孩子都是非常辛苦的,對於父母的幫助也是巨大的,但是我們要承認祖父母在照顧孩子的時候,是有一種隔輩親在裡面的,這種隔輩親會使祖父母不由自主的希望給予孩子更多的寵愛,因為他對於孫輩更多的是期待那種含飴弄孫的樂趣,不像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身上。加上祖父母輩年事已高,在接受能力,管理能力方面都要費心費力,孩子上幼兒園之後,需要付出更大的精力去管理孩子的學習,生活,習慣等等問題,這些內容和父母進行溝通肯定效果會更好,這也是父母必須要去做的,不能因為祖父母提供了無償的幫助,就隨意的去推卸自己的責任。
孩子與父母之間天生的依賴感一旦破壞,無法修復。不管爸爸媽媽是怎麼對孩子,所有的孩子天生都喜歡自己的父母,願意和他們待在一起,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情感。如果孩子長久不和父母在一起,這種情感也就逐步的被破壞掉了,而一旦破壞就很難修復。我們看到很多留守兒童,他們的爸爸媽媽一年才回去一次,孩子從最開始的興奮到逐年的失望,平靜,淡漠,這些孩子長大以後,原生家庭所帶給他們的傷害會讓他們在心理上,生活上都有一種難以描述的痛苦。
當然,這麼小的孩子,父母肯定也在為美好的生活而奮鬥的階段。我們希望和建議孩子能跟父母待在一起,但是如果父母確實條件所限無法在一起,那麼還建議家長能夠經常的去看望孩子,讓孩子能夠感受到父母對他的關心和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