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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十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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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陣風666666
死刑犯並不一律由看守所羈押。這裡要弄清楚一個法律概念,中國刑法規定,判處死刑分兩種情形,一種是死刑立即執行,另一種是死刑緩期執行。所以,無論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執行,它們都是死刑刑罰,均是我們俗稱的死刑犯。弄清了這一點,上述問題就清晰了。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死刑犯,終審判決生效後,因緩期時間或以後改判刑期一般均超過一年,因此會按規定移送到監獄羈押;而留下的只是判立即執行的這部分死刑犯。死刑立即執行二審終審後,還需經最高法複核核准方可生效,這個法定複核期不超過一年,故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死刑犯不會押送監獄,仍在看守所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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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謂人生啊十人九悲
死刑犯並非一律由看守所關押,死刑立即執行的犯人是由看守所關押直到行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人如果在關押期間沒有違反規定,一般就不用死了,會由監獄羈押的。
死刑立即執行的犯人之所以由看守所關押到行刑,最簡單的原因就是方便吧。畢竟未決犯都關押到看守所,也就是說沒判決之前的犯人正常就關押在看守所。等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書下來後,日子也不多了,沒必要再轉到監獄了,就在看守所等著執行就行了。
看守所相當於臨時倉庫,是看管待決犯的地方。監獄是刑罰執行機構,只有確定有罪但不需要執行死刑的罪犯才能去。死刑犯由法院負責執行,執行前在看守所臨時儲存,執行後直接去另一個世界,沒有必要去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