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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onish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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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考在行走
前言:
對於一般股民來講,參與股市投資的時候,由於自身資訊或其它方面因素影響,導致做股票極少數有人賺錢的,因此很多股民朋友更希望有人能提供一些建議;
由此,股市服務市場上誕生了相關的兩種服務形式:投顧和分成;
所謂的投顧,就是提前向股民收取投資諮詢服務費,幫助股民提供一些相關的諮詢和個股供股民參考的服務形式;
投顧--收費薦股是否合法?
首先要明確的是,目前國內只有83家投資諮詢公司或證券公司得到證監會關於“投顧業務”的批准;從相應證券法律法規層面來講,這類投諮詢公司、投顧公司是正規合法的;
那麼,上述提問:投資諮詢公司聘請講師講課,收費薦股,造成投資者嚴重虧損,可以索賠嗎?
其實這個問題,關於經濟糾紛的可分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收費、另一個是虧損;
涉及此類經濟糾紛的,不能單獨進行拆分對待,至於是否能索賠的問題,需要一定前提基礎;
何種情況可進行索賠?
根據《證券法》、《合同法》、《證券投顧業務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開設投顧業務,收費薦股的,在業務開展過程當中,是不允許出現任何誇大宣傳、隱瞞事實或者承諾收益的情形的,如若出現上述情形,視為業務違規;
同時,合同法有關於合同無效的解釋當中,提及如果是採取了不當手段所簽訂的合同,可視為無效,合同無效的前提下,應退還所付款項,且應按責賠償損失;
因此,判斷當事人能否對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收取投顧服務費產生虧損,能否索賠應根據實際情況,即該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在業務開發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情形而定。
股民交費薦股出現虧損怎麼辦?
1、應準備好相應資料證據,包含相關的聊天記錄、相應合同、交費證明等;
2、透過正規渠道,尋找專業人士進行諮詢;
3、採取實際可行的方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人沒有這種經歷,不過周邊的人有過,下面的內容都是聽同事講的。
同事的母親,退休在家,閒著沒事,就炒個小股,每天賺個菜錢,圖個樂呵。結果個人資料被開戶的證券公司洩露了,不斷有炒股的電話或簡訊進來。
有一家,直接發簡訊推薦短線股,連著兩次都蒙上了,老太太就上鉤了,主動給人家打電話,對方說一個月交四千,保證每月收益8%-10%。
第一個月確實老太太賺到了,於是準備續費,對方要求一次交三個月或半年的費用,根據繳費數目分別薦股,老太太便交了三個月的。開始有賠有賺,後來就被套住了,打對方的電話也聯絡不上了。
同事是後來才知道的,他分析說,這些薦股的,除了賺一筆推薦費,主要的是忽悠這些散戶來接盤,給自己解套或者是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