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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忘憂小妞

    按照你上面說的,你男朋友的媽媽也沒有說錯啊,都不年輕了,如果實在不合適,確實要趁早分開,否則對誰都不好。認真看了幾遍你的描述,也沒有看出來他們家不同意,對你也蠻好的。雖然謊報了你的年齡,但還是有不少年紀相差懸殊的姐弟戀的,這不是罪關鍵的。

    這段感情要不要繼續,主要看你和男朋友的感情到底深不深了。很多人都說,在一起超過三年還沒有結婚,後面可能就不會再結婚了。雖然身邊不乏長跑十年,八年才結婚的。但這話說的也很有道理,三年了,不算短,他的父母希望你們結婚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你們現在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兩個人吵架這麼小的事情,會鬧得被家長知道呢?這樣是很不好的,兩個人都要有這樣的共識,兩個人怎麼吵都無所謂,但一定要關起門來把事情解決,不要把外人牽涉進來,否則只會越攪越亂。

  • 2 # 手機使用者51296482221

    那就不談。私底下,繼續談你的戀愛。可以是你現任男友,也可以其他未來你的男友。因為戀愛是你們年輕人自己的事情,關老人何干?!除非你們都未滿十八歲,或者說已經談婚論嫁,或者說肚子被搞大了。一般年輕人談個戀愛,還要問老人意見,這是跟老人談戀愛,還是跟你的心上人談戀愛?!

  • 3 # 爬上雲朵

    個人觀點!感覺女方大個三歲還行,超過三歲就要慎重考慮了!而且你們還是瞞著媽媽的,這就是個不小的隱患。如果真心相愛,從生育角度考慮,可以結婚了,像你說的什麼條件不好,這不是不結婚的藉口。南方媽媽不同意的戀愛,還要繼續嗎?我的答案是不要繼續了,分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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