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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興文Sanny

    說明當初你們的分手,是正確的!對於這種男人,只能說無賴一個,保護好自已的同時,也需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分以下幾種情況解釋處理方法:

    第一種情況:如果他有恐嚇勒索,一定要保留好證據,並及時報告警方。

    無論你們之前發生過什麼事情,一旦涉及到恐嚇和勒索,性質就變了!你前男友已經觸犯到法律。不用擔心,當你報警後,警方理論上會依據證據給你合理的建議。

    比如:恐嚇勒索是基於你們之前在一起的隱私照片、資訊、帳號等。

    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你需要儲存好包括聊天的記錄,錄音資訊等證據。

    第二種情況:騷擾,這需要考慮到你們是否是一個單位共事?需要分情況處理。

    1、如果你們是同一個公司或單位上班,很簡單;留下證據,讓你的老闆或行政單位知悉。讓他們去處理。畢竟,同事之間的工作“騷憂”很難界定,他也沒有觸犯法律等;

    2、如果他是你的上司,透過權利威脅或騷擾,同樣要保留相關證據。當涉及到人身安全或性騷擾時,他就會涉嫌犯罪。同上面第一種情況處理;

    3、如果你們不是同一個公司或單位,需要把這件事情向你公司或單位的行政人事部門報告,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援。我相信,你們行政與人事單位會給你一個好的建議,或者基於保護自已職員的需要,會給你伸張正義的。

    第三種情況:對方是有編制人員,或者正規公司。你應當直接尋找他的領導或老闆來處理。

    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要這樣做。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失去工作,或者在公司無法立足。冤冤相報,並不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你一個女生,儘量不要與這種無賴爭個你死我活,不值得!

    因為你說的情況並不完整,我只能提供這些建議和想法;

    提供參考的同時,希望你也早點擺脫負面影響,儘量早點回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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